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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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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如土,第二天早上即告弄瓦之喜,生了一個光彩煥發的小女兒。當時眾賢畢至,少長鹹集,然皆肉眼凡胎,不知此小女兒即當年大文豪李某人之投胎也!有詩為證——

馬賽據傳要“賽馬”;

倫敦聽說有“敦倫”。

羅家先生昨關門,

羅家太大今臨盆,

羅家母雞不司晨,

羅家竟有大新聞,

“前世陰陽全包換,

生個李敖是女人!

羅先生既獲掌珠,喜不自勝,“青女卻為門上楣”,當即援崔營營、蘇小小、董宛宛、陳圓圓之例,為我取名曰“羅美美”。

光陰似箭,歲月如氣流,轉眼已二八寒暑,我羅美美此時已鬢髮膩理,纖濃中度,舉止嫻冶,恰如“陌上桑”裡面的羅敷其人。一日聯合招生放榜,名列某某大學外文系,龍門即登,聲價自更不同,追求者即時如過江之鯽,紛紛在尼龍裙下拜倒,泰山不辭細上故能成其大,我也來者必拒,拒而必不久,否則這小子知難而退,被別的女孩子喜歡了去,豈非失策?故我當擇其中之帥者、尤者、司麥脫者、恭順乞憐者、海誓山盟者、痛哭流涕者、亦步亦趨尾隨不去窮迫不捨者,一一皆作釜魚養之,必要時“老漁翁,一釣竿”,遊絲在手,拈之即來,豈不快哉?

男朋友既入甕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豈是好東西,不控制還得了嗎?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馬,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統不可,一統之道,除了要諄諄曉以大義外,還得禁止他們去看一些書才好:中國方面,如班昭的《女誡》,於義方的《黑心符》,外國方面,如莎士比亞的《馴悍記》,斯特林堡的《結婚集》(尤其是一八八五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說我們女人是吸血鬼!)至於《醒世姻緣》、《少年維特之煩惱》等書,鼓吹男人受我們氣、為我們死,值得特別推薦,可鼓勵他們多多研讀,多多煩惱。

坦白地說,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華貴,可是若在整個禮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單調了,別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張麗珍就有好幾十套衣服,趙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師、方神父勸我們節衣縮食,為了怕胖,我已經縮食了,若再節衣,那豈不大自苦了嗎?衣之不可節,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頻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陳代謝,今天跟他好好的,說不定明天就為他唱“輓歌”,並且張三李四舊雨新知,我要一視同仁-為他們“輪唱”!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不有約會,我又不是柏拉圖學派的女弟子,絕對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鵝宮裡面的精神戀愛。寫情書、拔指甲、割指頭,那些都是圖騰時代的方式了,現代的戀愛是要看電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說愛跳舞的人,腳上的神經要比腦袋裡面的發達,這話也許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眾目睽睽的舞會上出風頭,出不了風頭男孩子就不會紛紛“與我同舞”,不與我同舞就影響了我的“養魚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約前來,我卻不必準時赴約,蓋守時云云,實在是對鐵路局局長說的,根本不是對我們女人說的。我們每個女人都有三大敵人,第一是時間,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別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過於時間,時間會奪走我的美麗,減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饒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樣,所以它是我們女人的第一公敵,我f11絕對不要遵守它。故約會時間雖到,我雖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還是先讓那男孩子在宿舍門口等上半小時再說。一來呢,可殺其威風、調其胃口;二來呢,可延長在寢室炫耀的時間;三來呢,那麼準時幹嘛?又不是趕火車!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歡男孩子,本老孃有點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歡男明墾,就無妨了。故身為女孩子,不可不喜歡男明星;喜歡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選擇:演《茶與同情》的那個男孩子不壞,可以函索親筆簽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為卿狂》,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輕怪異,瀟灑絕倫,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壯、又悽豔、又不會與別的女人結婚,死得好!有一,點要特別宣告的是,任何男明星者可喜歡,萬萬喜歡艾連費雪不得!人而薄倖,不知其可也;棄妻別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愛而不愛,其不可知也!這種用情不專的賣唱男人,還愛他幹嘛?

還有,憲法上給了我們信仰宗教的自由,換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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