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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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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孫小六才八歲,聽完我瞎編的故事低頭瞥了一眼,登時大叫出聲,狂啼不止。我心裡其實是非常非常之爽的。之所以欺負孫小六會令我非常非常之爽,乃是因為他姊小五的緣故。他姊小五和我同年,生得很美,做一手極好的女紅,國中畢業就在家織毛線、鉤桌巾、幹家務活兒。我幾次約她上植物園,想把手伸進她裙子底下去摸兩把,她都不許。可她是願意跟我逛逛、走走,沒勁極了。有一回我摸著她的奶幫子,她反手把我給擒住,當場崩折了我的小拇指,又隨即給接回去,說:“再毛手毛腳我折了你的小鳥。”之後我再也沒約過她,可是卻開始折磨起孫小六來。

當然,那時的我只有十五六歲,絕對想不到,膽小愛哭、矮瘦孱弱、跑不遠跳不高、成天價淌著左一串右一串黃綠鼻涕,現成一個窩囊廢的孫小六日後居然練成了神乎其技的上乘武功,還有各種看來旁門左道的奇能異術。我要是早知道有這麼些本事在人生的路上等著他、找上他,我可是決計不敢那樣嚇唬他、作弄他的。

在植物園荷塘小亭裡嚇著他的那一次令我印象深刻。因為就在那一天稍晚些時,我和孫小六都變成“有前科”的人——我們那天各自騎著一輛腳踏車,很想在荷塘堤廊上試一試蜿蜒賓士的滋味,於是強把腳踏車從旋轉門旁的間隙處塞拖過去。果然在九曲堤廊上左彎右拐,好不過癮。不料忽然間冒出來一個駐守植物園的警察,遠遠把我們招去,厲聲問道:“旋轉門是做什麼用的?”我們搖頭裝不知道。裝不知道沒用,人家逮捕的正是觸犯違警罰法的現行犯——在禁行機踏車處行駛機踏車。我直到今天都不知道,那天我們其實應該被施以什麼樣的處罰。但是我們都在那園警的駐守室裡面壁一小時、寫了悔過書、捺下左右手拇指和食指的紋模。那園警還這樣告訴我們:“你們現在是有前科的人了。”

終於獲得釋放之後,我嚴辭恐嚇孫小六不得將此事告訴家人,否則——“你是知道的,我老大哥在混光棍!”我還記得孫小六當場又哭了起來。

事實上,在我真正認識到老漕幫、還有我老大哥在幫混事的實情之前,我所能做的、所能說的都不過是唬人而已。至於孫小六——套句不客氣的俗話來說——他簡直是被嚇大的,只不過嚇唬他的人不光我一個而已。但是這一切,我都是到非常非常之後來,才像拼合一塊大圖板那樣東一角、西一角地勾勒出一個輪廓:這個輪廓的背面的確和老漕幫有關,也和三十多年(甚至其中許多線索還可以追溯到七八十年前)以來潛伏在我們這裡不斷衝撞、蔓延、擴大、變質的地下社會有關。而我們卻從來不知道,我們所自以為生存其中的這個現實社會,只是那地下社會的一個陰暗的角落,只是它影響、導引、操控、宰制之下的一個悲慘的結果。

我又是怎麼知道這些的呢?這還是得從我老大哥身上說起。在那一張地下社會的大拼圖板上,他也佔有一小塊位置。

07 老大哥的道具

為了敘述的方便,我必須先略過萬得福如何在一日一夜尋找那六位老者而不遇的過程中意外發現萬熙涉及血案的經過,而先將我老大哥這一部分的線索交代清楚。

對於一九七年左右的漕幫大老們來說,無論張世芳或張翰卿這兩個名字只不過是他們手底下數萬幫眾之一而已。可是對我老大哥來說,在幫這個身份非比尋常——不像家父,只是在離亂生涯中曾經利用一個光棍的招牌讓自己平凡的人生過得更順利,也就是更平凡一點的意思。

就在家父前去參加本村新春團拜摸彩的那個早上(那也許是在一九七或一九七一年初罷),老大哥告訴我這個只有十二三歲的小弟弟不該知道的許多事情。

老大哥先向我解釋了半天:漕幫不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壞蛋組織,甚至所有的幫會都不應該是為了打家劫舍、殺人放火而成立的。但是就像任何組織一樣,裡頭總有些壞蛋;壞蛋一多,壞事就做起來了,幫會的名聲就搞臭了。他接著向我解釋:叔叔——也就是家父——成天價勸他退夥出幫,不是沒有道理;一見他來家便鎖門關窗,也不是沒有緣故。說穿了,就是他看過幫會里不安寧、不平靜的一面,厭倦了、害怕了,或者說為了老婆孩子而不喜歡幫閒涉險了,看著原來的兄弟夥伴也總覺著眉目可恨起來。“這不是誰對誰不對的事,是什麼人有個什麼想法兒的意思。”老大哥說。

然後,他告訴我,在幫的前輩常講些掌故,他也是後來才慢慢知道這漕幫的來歷的。話說在明朝嘉靖年間,有個戶部侍郎,姓羅名清,是甘肅人。這羅侍郎後來辭了官,皈依佛門,供奉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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