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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穿針引線

林三連吃了幾口菜“可不?不過好在告您的信不多,也沒什麼分量,老爺沒當回事。只說是年輕人,做事急躁了一些,將來歷練歷練就好了。這回您正好,跟老爺當面說說,把冤枉解釋清楚了,不就沒事了?”

當初林守正說的話,當然沒有這麼輕鬆。事實上,也曾經有人提出,要把這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帳小子,參一個革職拿問的。

林太守當時的態度倒是很明朗,對於大家的意見,我完全支援,這人跟我也沒什麼關係,在奏摺裡夾個夾片彈劾他,自己沒意見。只是把他拿掉,香山縣誰頂上?

正由於香山那地方沒人肯去,對於李炎卿的懲罰,也就始終沒得到執行,那些買賣商家,就只好繼續認倒黴。至於物議口碑,李炎卿自己又不在乎,所以在林知府看來,這位香山知縣也是個問題人物,讓自己很不省心。

可當他看到那五百兩銀票時,一雙昏花的老眼,忽然發出光來,急忙吩咐道“快點,把我的眼鏡拿來,讓我看仔細一些。已經好幾年沒有接到過香山方面的孝敬了,這回倒算是開了先河。”

李炎卿見不到林府尹,可林家的門子,作為林守正的心腹,見自己家主人還有什麼問題麼。林公素有節操,為官最是清廉。二百兩以下的禮不收,一把牌少於十兩銀子的牌九不打,這些年做官,手裡頗有些積蓄。

只是林翁家大業大,子女眾多,既想為這個留一筆防身錢,又想為那個留一筆讀書錢,縱然做了不止三年清知府,這銀子總是覺得不夠用。有了這五百兩,就可以為自己的六兒子再購一塊田,為老閨女打上幾件首飾,拍案叫道:“本官早就說過,能成為三位老大人同鄉的,就沒有一個省油的燈。這些年從香山地面上摳出錢來的,他還是第一個,有本事,我喜歡。”

可等他看了書信,卻把眉頭皺成了一個川字形,“胡鬧,當真是胡鬧。這種事,你個親民官攪和進去做什麼?成了也是錦衣衛的功勞大,若是鬧不好,就要把自己牽連進去,這是何苦?他自己要去趟這混水,本官可不想參與進來。”

白蓮教這種神憎鬼厭的東西,誰也不想和自己的轄區扯上關係,這與親民官的政績沒有半點好處,搞不好還要擔上地面不靖,牧守無方的責任。

至於說擒拿了三大長老,外加堂主五名、壇主八名,擊殺白蓮妖人數十。這些都是軍功,你個知縣敘軍功幹什麼?他個知府又能從軍功裡得到什麼好處?因此這些成績對林守正來說,全都沒意義。

這還是小事,關鍵是柘林兵變這事,林守正不是李炎卿,他在廣州知府任上幹了十多年,對於廣東地方的情形十分熟悉,他可不願意和這地方沾邊。

柘林水師是廣東設立的營兵,當兵的是從民間招募的壯勇,掙的是軍餉。他們日常的工作,也就是備倭、緝私、查鹽三項。從上峰的角度看,這些工作大多是肥缺,平日裡收些陋規,就足以養活自己,何必還發軍餉?

從巡撫衙門發出來的餉銀,大多就被巡撫手下的幕僚勾結營兵裡的坐營軍官,私自瓜分了。而那些營兵自己拿不到軍餉,又得不到油水,日子過的清苦,這在廣東幾乎是公開化的秘密,說他們會造反,也半點不奇怪。

可那些分軍餉的人,是巡撫身邊的幕友加上柘林水師的本標軍官,如果把這事鬧大了,巡撫面上難道很好看麼?而且這些年來,巡撫彷彿個木雕一樣,對於身邊發生的事,不聞不問只是批條子發餉銀,他難道就真的那麼糊塗?

所以這事一個操作不好,就可能得罪了巡撫,那樣的話,自己這知府的印把子都不穩牢,這破事,他有點不想管了。這五百兩銀子,看來也不是那麼好賺的,劉朝佐這廝,當真是太不靠譜了。到底是年輕啊,到底是新來的啊,對於這廣州的局勢,想的太簡單了。

他當即就想把這五百兩扔下去,自己抽身事外,讓這小縣令自己去觸巡撫的黴頭。可是一旁的林三哥,及時說道:“劉朝佐這人是不曉事,聽說他給軍門身邊的郭安邦,還送了三百兩銀子的銀票,要攀一攀鄉情。您說說郭師爺這麼高的身份,區區三百兩銀子,怎麼拿的出手?”

“放肆。朝廷命官的名諱,怎能就這麼掛在口邊,太沒規矩了。”林朝正訓斥一句,又問道:“你這訊息從哪聽來的,可靠麼?”

“乃是郭師爺那貼身長隨與我說的,料來不會有差,我們兩個平素最投契,您是知道的。”

吳桂芳駐節惠州,不過這不代表他對廣州這面沒有控制。他的親信幕僚郭安邦,就住在廣州,說是為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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