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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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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心裡稍稍扭曲一點,具體表現為揍程易。

後來長大心理不扭曲了,接受了這種差別對待。有一天,突然有個人一點都不嫌棄他,整天跟著他,不嫌他笨,不嫌他沒出息,不嫌他嘴噁心,把心思全花在他身上(即便是報復也是花了心思),這種感覺……

麻蛋,他整顆心都跳亂了。

如果程易知道,他努力好些天,都不如親一口文沐慘不忍睹的嘴來的見效,恐怕早就逼文沐吃辣椒,弄爛文沐的嘴去親了。

文沐氣的耳朵都紅了,側著頭不看程易,氣呼呼質問:“你又是親我,又是想撲倒,咳,這種玩笑還不叫過分。咱倆都到了找物件結婚的年紀了,有些玩笑開不起。我倒寧願你打我一頓,以後你走你的太平小道,我過我的黃金大橋。”

“我不是開玩笑。”程易正色,說話也帶上了厲音,第一個字因為拔高音量,嚇得文沐打了個哆嗦。

程易道:“我以為我去做,你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但我沒想到你這麼笨。”

“文沐,我回來,不只是給你送小傢伙,我是想拉你入夥。”

“入夥?”文沐下意識反問,問完又恨得咬自己舌頭。他已經明白程易什麼意思,應該把話題岔開,他一問就等於給了程易深入話題的機會。

果然程易把話徹底說開:“三口之家還缺一位,我和小盒子都喜歡你。”

這是求婚!文沐額頭沁出的汗珠更大,也不只是耳朵紅了,整張臉包括脖子都是紅的。

他居然被個漢子求婚了!

程易湊近,往他耳朵上吹氣:“臉紅就代表喜歡我。”面對不喜歡的人表白,不會臉紅成這樣。

文沐嘴上還硬氣的很:“你可以輕/薄我的身體,但不能輕/薄我的情商。”居然說情話,他整個人都快要燒起來了,熱的很想脫衣服。

這麼下去太尷尬了。文沐抬腳就踢,程易早防著他這招他。事實上,他翻來覆去也就這招。程易躲開,文沐屁滾尿流地逃走了。

“喂,你是踢壞了,想給你爸拉生意啊!”程易在背後笑他。文沐逃得速度更快,連反駁一句的時間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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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兩人見面,繼續尷尬。文沐等程易開車從綠園走了後,又悄悄回來。他打算在綠園住一段時間。

他囑咐看門的老大爺:“野狗野貓野蚊子都可以進,唯獨一個叫程易的傢伙不能進來。”

他給老大爺一張程易的學生照:“這傢伙就長這幅熊樣,很好認。”

叮囑完,他一個人在綠園的小房子裡,耳朵邊不住地迴響程易求婚的話。他實在煩躁,開啟遊戲機,放最大的聲音,全身心地投入到頂蘑菇的遊戲中。

玩累了,床上一趴,大覺睡起來!

果然有些人是不重要的。

當年以為程易死了,也不過是難受了幾個月而已。後來知道程易還活著,也不過又難受了幾個月而已。

現在知道程易喜歡他,也只會難受幾個月。

程易留不住的。

生意在美國,怎麼可能不回去?他又不想換個新環境,就他那一嘴破英語,出了國就等於變成了啞巴加聾子。聽說美國人都不喝開水,這怎麼行,有細菌。還有他的綠園怎麼辦,他可捨不得丟下。

呸呸呸,為什麼想這個!居然想到以後跟程易去美國生活的細節?

難道重點不應該是他不喜歡程易這傢伙嘛!

文沐使勁拉回思緒,準備清醒,嗯,新的一天又來了,找女漢子去,爭取把程易這棵會移動的毒瘤挖走。

費力睜開眼,文沐正準備在清晨陽光的溫暖照射下,掏出手機繼續看他追的小說,一個平凡小市民的後宮史,種馬的特別爽!

可是他睜開眼看到了什麼!

第20章 追你就要煩死你

他看到了什麼?

五個手機用了彎曲支架撐在他眼前,三個放著不同的遊戲,只等著他按開始。而另外兩個則放著小說,正是他在追的兩篇,頁面也體貼地停在他看到的那一頁。

他伸手拿過一部,有些迷糊。

是還沒睡醒?

“醒了?”程易突然出現,穿著買蒸鍋贈送的草莓圍裙,嘴角彎起的弧度滿載溫柔,通身上下都散發著“我是寵溺情人的大金主”的氣質。

程易伸手給文沐遞了杯水:“知道你每天醒過來都要在床上賴一會,玩手機把這杯水喝了。一會我喊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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