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進京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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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進來了兩個人,一個手裡端著盤子,盤子裡放了十根金條,另一個人手裡端著的盤子裡面放著一件夜行衣,大郎吩咐:“格桑,把金條和夜行衣帶走,交給蕭生,讓蕭生安排人跟蹤二位俠盜,一路趕到京城,探尋真切,然後回來報告,聽取下一步指示。”
“臣領命。”格桑說。
有人將衣服和金條裝在一個揹包裡,交給格桑。格桑剛要離開,大郎說:“且慢。”
他叫住了格桑,然後命羅格寫一封書信,將剛才的意思寫入書信,交給了格桑,說:“去吧,一路順風,期待你的好訊息。”
格桑作揖打躬,然後離開,轉瞬間到了青州府,見到蕭生,將東西交給了他,蕭生看了書信,明白過來,於是找到麥麥提,說了父王的意思,麥麥提說:“這是好事,不如就派他——我的親愛的小個子去吧,金條不用多,一根就足夠,其餘仍由你保管,以後說不定用錢的地方還多,你看怎麼樣?”
“好啊,好啊,我會的。”蕭生說。
麥麥提讓人請來小個子,說:“你認識那兩個俠盜吧?”
“認得,認得。”小個子答道。
“那就好,你就跟著他們,但不要被他們發覺。這是盤纏,路上花費,我看差不多夠用了。你覺得呢?”
“好啊,我跟蹤他們,不用住旅館,在房樑上睡,是一樣的。”小個子說。
“好啊,親愛的小個子,你不錯,從今以後,你就不叫‘小個子’了,你要叫‘蝙蝠俠’,因為你睡覺時,是倒掛在房樑上睡的。不過,你要在適當的時候,還是要洗澡。”麥麥提說。
“放心吧,當家的!這事交給我,沒一點問題。我跟蹤他們,回來告訴你最新訊息。”
“且慢,你只是跟蹤,不要採取行動,等我的指示,再做商議,不要暴露了目標。如果暴露,我們全部要被殺頭,根本不會被驅逐出境,知道嗎?”麥麥提說。
蝙蝠俠說:“好的,我清楚了,掌櫃的!”
蝙蝠俠要走,麥麥提說:“這裡有一件夜行衣,是大王送的給你,這夜行衣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可以隱身,你在房樑上睡覺,不會被發現,只是鼾聲不要太大,免得被發現,亂箭射上去,或者亂刀砍上去,都是致命的,要小心。”
“這個我明白了,當家的,不用擔心。”蝙蝠俠說,說完這話,蝙蝠俠離開館驛,在路上潛伏,專等道義和道爾前來。
再說道義和道爾離開了青州府,風雨兼程,往京城方向而去,一路還算順利,用錢的時候,就用錢,他們不擔心沒錢,隊長給的金條,跑一個來回,兩個人隨便花,都花不完。即便花完了,俠盜名聲,威震江湖,走到哪裡都不會捱餓。
到了京城,道義和道爾尋得一家熱鬧場合住下,住在這裡,比較安全,越是熱鬧之地,越是安全,越是偏僻之地,越是不安全。
他們住下,蝙蝠俠也到了,住在房樑上。道義和道爾都沒看見,他們遊走江湖多年,卻從來沒見過蝙蝠俠穿的夜行衣。這種夜行衣用天山上的蜘蛛絲編成,這種蛛絲,非常結實,不易拉斷,卻沒有痕跡。
用這種蛛絲做成了線,然後織成了布,做成了衣服,行動很方便,卻不容易被人發現。
這種衣服非常珍貴,需要九萬多隻天山蜘蛛,花費九個月才能做成。
這件夜行衣,也是隱身衣,人穿了這身衣服,別人看不見本人,本人卻看得見外人。
蝙蝠俠將信將疑,做了個試驗,在來京城的路上,看見有一個小偷正在翻院牆,牆根丟了一包東西,一看就知道是小偷的“成果”,正常人不會三更半夜地從牆頭上走路,於是,他就等那小偷跳下院牆,蝙蝠俠卻撿起了包裹,看小偷看不看得見他,如果看得見,證明夜行衣沒有隱身的功能,如果看不見,證明隱身衣可以用。
蝙蝠俠撿起包括後,就拿走,那人驚呆了,看著包裹自己在走,他以為撞見了鬼,但不甘心自己的“勞動成果”付之東流,就跑過來。
蝙蝠俠不會讓他攆上,小偷跑得累得氣喘吁吁的,看得著包裹,就是搶不著。蝙蝠俠想捉弄一下他,就喊道:“拿命來,拿命來!”
那小偷看著懸在空中的包裹,有聲音從天上傳來,四顧茫然,看不到人,也看不到神,更看不到鬼,他當時就嚇尿了,跪在地上,四周磕頭,哭道:“哪路的神仙?哪路的閻王?爺,爺,繞了我吧,我上有八十歲的老母,下有八歲的孩子,我幹這一行的確沒辦法,沒辦法啊!”
“說,你偷了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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