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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別在我面前拔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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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長喬治跟獵人們其實都是合作關係。他要皮毛,獵人們要金錢,公平交易,僅此而已。

而喬治本身就是高明的獵人,同行之間總是有共同語言的。幾年下來,就有了交情,也就願意互相幫點小忙。喬治也很慷慨,從來不會讓人空手回去。

這次去印第安人地方,出於安全考慮,他請了幾個獵人同行,都是一流好手。其中有4個,是外鄉人。

但是黃金的出現讓情況有點大條。

因為這東西人人想要啊!

送走了克魯格,喬治知道,克魯格家的湯姆小子說的很可能是真的。

他跟印第安人做生意時,即使是皮毛數量稀少的時候印第安人也沒拿金沙付過賬,而是數量稀少的可憐的金幣。他回來路上就已經想到金礦這個詞了。

克魯格的來訪只是讓他下定決心而已。

所以,即使現在天已經完全黑了。他也決定做些什麼。

半個小時前他還在跟獵人們推杯換盞大口吃肉。現在本地的都回自己的小窩,外鄉的現在應該在旅館尋歡作樂。因為他承諾過,今天不會收他們4個那怕一個美分。

那是他的地盤。不,這個小鎮都是他的地盤。

他今年40歲,在這片土地與各種對手戰鬥了近20年,無論他(它)們是不是人。

他一向志向遠大。

喬治少年時,他的偶像是美國首富,一個皮毛商人。

但那時他只是個窮小子,父親死的早,他連像樣的鞋子都沒有。

15歲時,他獵獲到第一隻獵物,一隻河狸,武器只是一根木棍。他發誓要成為有錢人。

後來他終於攢夠了錢買了一支二手的火槍,到處尋找各種獵物,向它們開火。

但是沒等到他發財,母親病重過世。了無牽掛的他一路向西,追逐著各種長著皮毛的東西,憑藉的簡陋的武器和父母賦予的天賦獵殺森林裡的猛獸,他遇見了印第安人,但這些人總是跟他做對,不讓他發財。

後來他有錢了,最大的愛好就是把自己武裝到牙齒,跟路上結識的朋友們一同獵殺這些討厭鬼。因為討厭鬼們也是有皮的。

再後來,他發現朋友們慢慢的變少了,不是在戰鬥中死去,就是離開了。而他,已經快30歲了,沒有老婆,沒有孩子。只有一堆金幣。

於是他和朋友建立了個據點,又去招募一些人來這裡種地。他只想有個可以依靠的地方,每天可以安穩的睡個好覺。再找個老婆生孩子。

很快他就發現他可以用金幣買下別的獵人獵獲的皮毛,運出去賣掉也可以賺錢,並且賺的更多。

他悟了。

原來只要有個安全的地方給人以庇護,就會有更多的獵人前來,並帶給他更多的財富。

他知道印第安人有更多的皮毛。所以有一天,他抓住了一個,用蹩腳的印第安人語言要求他把他能找到的皮毛都帶來,他會跟他公平交易。

印第安人回去了。

他一個人駕著一輛馬車在約定地點,印第安人來了十個,騎著馬。

印第安人圍著他嗚咯咯的轉圈,很驚奇的打量他。

然後遠處又冒出幾十個。

他一把把蓋布掀開,馬車上全是各種火槍。

印第安人留下了全部皮子。帶走了一半的槍支。

後來他再也沒有殺過印第安人。

他其實一點都不喜歡那些臭烘烘的皮毛。如果不是因為它們能換到金幣,他一定會把這些狗屎一樣的東西丟進密西西比河。

他的志向是成為有錢人,就像那個美國首富。

誰想偷走他的財富,他就要誰的命。

不過他不想破壞自己定的規矩。

所以他準備先跟這幾個人談一談,他覺得憑藉一些交情,他可以說服這幾個獵人聽從他的安排,不要輕舉妄動。

他拿起自己的龍騎兵轉輪,這把槍是克魯格送的,非常精緻。轉輪上還雕刻有德州騎警與印第安人的作戰場景畫面。

他先緩慢的把轉輪轉了一圈,聽著機械發出的聲音。拉開擊錘,檢查了一下。

開啟一個小盒子,裡面是排列齊整的紙筒,每個紙筒裡面是32克黑火藥,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這是他自己製作的,他討厭火藥瓶。他認為用火藥瓶的都是蹩腳的槍手。

然後仔細的裝彈。

鉛彈也是他的作品,製作鉛彈是他愛好之一。

“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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