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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信任,二是呂不韋親自參與了此書的編著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他自己滿意了,才有勇氣作出誰若增損一字獎勵千金的承諾。
到底有沒有人敢於站出來成為呂不韋的“一字師”呢?有沒有人獲得千金獎賞呢?司馬公沒有記載。
我想,很可能不會有人為呂大丞相的《呂氏春秋》“增損一字”。
天下哪有不能刪改一字的文章和書籍?
沒有人站出來為《呂氏春秋》“增損一字”,並非說明《呂氏春秋》“既盡善矣,又盡美矣”,也並非說明秦國及諸侯沒有能人,恐怕是大家懾於呂大丞相的淫威而不敢造次。
而呂不韋恐怕也並非真的想使《呂氏春秋》精益求精、盡善盡美。他這樣做,與其說他虛懷若谷、治學嚴謹,不如說他是在作秀,是在炒作。商人嘛,作秀與炒作是其看家本領。呂不韋將《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的舉動,可以視作一次廣告宣傳活動。這一炒,立即使《呂氏春秋》變得家喻戶曉,連惜墨如金的司馬公也在《史記》中記下了呂不韋的這一創舉。
既然書名叫《呂氏春秋》,呂不韋當然要為自己負責。如果他任由門客們亂寫一氣,自己不加一言,他是不會如此重視、如此滿意、如此自信的。這麼說來,《呂氏春秋》雖非他親自撰寫,但肯定包含了他的一些思想和見解。起碼,書中的思想見解與呂不韋的思想見解是相一致的。
《呂氏春秋》“兼儒墨,合名法”,講得是治國安邦的大道理。但我們也能隱約發現,其中的許多道理,對經商也不無借鑑意義。
清代的乾隆皇帝組織一大批學者編撰《四庫全書》,《呂氏春秋》自然是必收之書。《四庫全書總目》有個比較恰當的評價:“不韋固小人,而是書較諸子之言,獨為醇正。大抵以儒為主,而參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與孔子曾子之言……論者鄙其為人,因不甚重其書,非公論也。”
四
有人可能會認為,司馬遷號稱“良史”,但也有馬虎的時候。理由是《史記》記事,有時前後矛盾。
譬如,司馬遷在《呂不韋列傳》中,說呂不韋組織人著《呂氏春秋》是在被免官流放之前,而在《太史公自序》中又寫下了這麼一段話: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
聯絡到文中的意思,“不韋遷蜀,世傳《呂覽》”分明是說,呂不韋被罷官流放到蜀地後,才“發憤”而作《呂覽》。
其實這是一個誤解。
有人認為《呂氏春秋》作於秦王政八年。理由是《呂氏春秋·有始覽》之前有篇《序意》,開頭就說:“維秦八年,歲在涒灘。”維是語助詞,“秦八年”即指秦王政八年(公元前239年)。依太歲紀年,“涒灘”即“申”。而秦王政八年是“壬戌年”,不是“申”。對此,清人孫星衍解釋說:“考莊襄王滅周後二年癸丑歲至秦始皇六年,共八年,適得庚申歲,申為涒灘,呂不韋指謂是年。”
這時,呂不韋還任秦國丞相。兩年後,即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呂不韋才被罷相。又過了一年,嬴政令呂不韋遷往蜀地。從《序意》標明的時間可知,《呂氏春秋》應該完成於秦王政八年。
呂不韋令門客編寫《呂氏春秋》之時,肯定還居於相位。否則,他被罷相流放之後,是沒有機會下令將《呂氏春秋》公佈於咸陽城門的,更不可能有“增損一字者予千金”的豪爽承諾。
值得注意的是,司馬遷在說“不韋遷蜀,世傳《呂覽》”時並沒說“世傳《呂氏春秋》,而是說《呂覽》。
難道《呂氏春秋》又名《呂覽》?
我們知道,《呂氏春秋》分為八覽、六論、十二紀,《呂覽》很可能是專指《呂氏春秋》中的“八覽”:“有始覽”、“孝行覽”、“慎大覽”、“先識覽”、“審分覽”、“審應覽”、“離俗覽”、“恃君覽”。
而《序意》序的是“十二紀”,不包括“八覽”和“六論”。於是,有些學者便斷定,《呂氏春秋》中的“十二紀”作於秦王政八年,“八覽”和“六論”則作於呂不韋被罷黜之後。
而《史記·呂不韋列傳》明明說《呂氏春秋》完成時,呂不韋還任秦國丞相。“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萬言,以為備天下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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