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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賞心樂事誰家園……明·湯顯祖(1)
中國人喜造園林,坐擁山水花木之樂。
園林者,有園有林方宜其名。
我國廣袤的土地上擁有著豐盛的植物資源,許多世界上著名的美麗、芳香的花卉原產自我國;透過古代勞動人民長期辛勤的栽培實踐,我國很早就成為園林和植物引種馴化的發達地區,以致在世界上獲得了公認的“園林之母”的稱號。
不少文獻資料皆稱黃帝時代已造園林。如《莊子》:“黃帝之圃,有虞氏之宮”;《韓詩外傳》:“鳳止帝東園,巢於阿閣”;《說苑》:“鳳集東囿,食竹食,棲桐木”;《文選》:“鳴鳳在林,夥於黃帝之園”。“圃”是以種植菜蔬為主,但也繁衍草木的園林,所以《詩經·齊風·東方未明》有“折柳樊圃”之說。“園”,《說文》釋得明白:“所以樹果也。”最古老的是“圃”字,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可以找到,其寫法是在一個方匡中再添三至四株草或木,完全是個象形字。但黃帝事蹟,古遠渺茫,人們多不能肯定其為信史。
據說,夏代已有皇家園林,並種植有芍藥、桐樹等花木。宋人虞汝明《古琴疏》雲:“帝相元年,條谷貢桐、芍藥,帝命羿植桐於雲和,命武羅柏植芍藥於後苑。”“相”為夏代第五個王,羿又稱后羿,是夏代東夷族中的有窮氏的首領。
殷商第一代王湯在滅夏後建囿,稱為“湯囿”。(見於《淮南子·泰族訓》)末代君王商紂建“沙丘”之園林。司馬遷《史記》載:“(紂王)原賦稅以實鹿臺之錢,而盈巨橋之粟,益收狗與奇物……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足見其驕奢。後來《史記集解》(南朝劉宋·裴駰)考證說,沙丘在“鉅鹿東北七十里”。這就是由正史首次記載的我國帝王的園林。
與此相比,奠定滅商基礎的周文王所建的“靈囿”,則是一片祥和之氣。《孟子·梁惠王》:“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又:“文王以民力為臺為沼,而民歡樂之,謂其臺曰‘靈臺’,謂其沼曰‘靈沼’,樂其有麋鹿魚鱉。”《詩經·大雅·靈臺》:“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百鳥翯翯,王在靈沼,於牣魚躍。”商代,囿中的草木鳥獸是由其自然滋生繁育的,人工設施不過是築臺掘沼以及在劃定的界域上設垣置欄而已。建囿的目的是供帝王貴族進行狩獵、遊樂和軍事訓練。而到了周代,王室設有掌管園圃的官吏,稱為場人或場師,有意識地負責管理果樹、瓜蔬、珍異文物。
大量記載著西周至春秋中葉歷時五百年社會面貌和風土人情的《詩經》,其中不少地方涉及了一般庭園的花木,如《魏風·園有桃》:“園有桃,其實之殽”,“園有棘,其實之食”;《魏風·十畝之間》:“十畝之間兮,桑者閒閒兮”;《小雅·鶴鳴》:“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園中有人工栽培的桃、棗、桑、檀等樹種。
在各國紛紛爭雄的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為了樹立和鞏固王權,紛紛大建宮室園林,因為它們實在是王權強大統一的象徵。如春秋時期,楚莊王有層臺。《說苑》稱其延石千重,延壤百里。楚靈王造章華臺,苑中栽茶與海棠。吳王夫差大興土木,有姑蘇臺、會錄園、梧桐園,又在靈巖山高官為西施修玩花池,內栽荷花。戰國時期,魏有“梁囿”、“溫囿”(見《戰國策》),秦有五苑(見《韓非子》)等等。秦昭襄王在位時發生饑荒,有人建議,在五苑中種植蔬、橡、果、棗、慄之類,用以濟民。
秦漢開始,園林急劇發展,其中稱為“苑”的皇家園林,廣可達數百里,內建宮室,或在宮室中闢地建苑,稱為“內苑”。苑中花草林木,大量的是由人工移植栽培。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渭南建上林苑,蒐羅名果異樹多達三百餘種。一些觀賞植物成為了宮殿的名稱,如長楊宮、蘭池宮等。漢武帝劉徹擴建上林苑,《漢書·舊儀》載:“上林苑廣長三百里,置令丞右左尉。苑中養百獸,天子春秋獵射苑中,取獸無數,其中離官七十所,容千騎萬乘。”苑中林木發展到二千餘種。司馬相如《上林賦》雖寫的是秦時舊苑,實際反映的則是漢家現實。在他的描述中,苑中植有蘭惠、江蘺、麋蕪、留夷、蘘荷、杜若以及桂、盧橘、柑、柰、梬棗、蒲陶、荔枝、石榴、檳榔、楓、樺、椰、棕櫚、檀、樟、冬青等大量香草佳木。葛洪《西京雜記》也具體列出了一個名單,其中有梨十種,棗七種,慄四種,桃十種,李十五種,柰二種,查三種,稗三種,棠四種,梅七種,杏二種,桐三種,此外還有林檎、枇杷、楟、安石榴、白銀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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