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足跡 永久書架

第3部分 (第1/4頁)

鼕鼕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七爺從懷裡拽出一疊人民幣,撂在地上;掀開賭場的棉布門簾,再不說話,一步踏了進去。

七爺,是七爺救了我。就這樣,我成了七爺的徒弟。同時,也由詩人變成小偷。

經歷了這一變故,葳葳已成為遙遠的過去。那場火辣辣的愛情,被封存在記憶中。

許多年以後,我為毛葳寫了一首歌。在她忌日那天,焚化在蒼茫的夜色中。歌詞是這樣寫的:

葳葳,誰在風雨中流淌著淚;

葳葳,那破碎的雨珠它不斷地不斷地打溼我的嘴;

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

葳葳,你在睡夢中是多少次回;

葳葳,你的臉龐是依然嬌美;

葳葳,多少個夜晚你伴我入睡,醒來卻是一床冰冷的被;

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

葳葳,如今我已不再向命運下跪;

葳葳,所有的事兒我要勇敢面對;

不管路途是如何艱險,我一定要穿越你的輪迴。

我已不再憔悴,我已不再憔悴;

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

葳葳,如今你披戴彩霞,腳踏碧波,與日月共朝暉。

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

七爺將我送到301醫院,在那兒養了三個半月的傷,簡單地收拾了一個行李包,我就上了京九鐵路。

去往深圳的時候,我隨身攜帶的物品不多,三五件換洗的衣服,一本尼采的自傳《瞧,這個人》;還有一袋冬棗,是特意從老家捎的土特產,用來孝敬七爺的。

在我身上,最值錢的是一件淺灰色西裝,那是七爺特意從燕莎給我買的,貼身舒適,從骨子裡頭透著一股帥氣。

錢和七爺的地址、電話,藏在男人最隱秘的地方,在這裡特指內褲前邊那一片兒。那可是個安全地帶,有個風吹草動,肚子一挺,那活兒就能打探到。

七爺回深圳那會兒,我周身上下裹滿了繃帶,就像從金字塔發掘出的木乃伊。他來看望我,準確點說,是來看望我的手。他捏住那雙手不放,翻來覆去看,口裡嘖嘖有聲。

我真不知道那有什麼好看,小小的掌心,細長的指尖,簡直是畸形。我已經看了它將近二十年,越看越討厭。

聽說深圳的有錢大佬心理都有些變態,該不是獨臂老頭自己沒了胳臂,戀上別人的玩意兒吧?那天就該叫胖子剁下來,浸到福爾馬林液裡送給他……

那天,七爺總共給我說了三句話。一是這兒所有費用他都已支付,我可以住到像以前那樣活蹦亂跳為止;二是我天生就是做賊的好材料可以考慮加入他的組織;三是我隨時可以走,也可以隨時到深圳找他。

哦,原來如此。我在繃帶里長籲一口氣,不就是做賊嗎?反正我已經是壞人了,還怕做賊?當即我就答應了他。在攤牌之前,我還以為他看上我這雙手,是讓我幫他自慰呢。噁心,打死我都不幹。

人的心理就是奇怪,陡遇刺激,就一心想當壞人,在邪惡中尋找庇護。

記得有一回,我去虎坊橋看朋友,一進門他就問我:“你看我像不像壞人?”我沒敢說話,雖然他的造型不招丈母孃喜歡,臉中間的鷹勾鼻子透著陰險,可我也不能剝奪他當良民的資格呀!

見我不說話,他也懶得搭理我,躺在床上自語道:“我該加入黑社會,我要是加入了黑社會多好呵!”他眼神帶著一絲狂亂,可能在幻想加入了黑社會的情景。

後來,另一個哥們告訴我,他被一個女的甩了。

那個相戀多年的女子,一個跛腳。

他被一跛腳給甩了。

如果當時他也遇到七爺,估計現在正蹲大獄呢。

我踏上南下的火車,心情爽快輕鬆。深圳,深圳呵。那是個神秘的地方。

在這之前,我對深圳的惟一印象,就是有錢,人特牛。

那會兒,不是有位大學教授到蛇口談“價值觀”嗎?就是做報告不用講稿,口若懸河的那位。據報道,他一路上都是鮮花和掌聲,到蛇口就被滅了。幾位小青年和他辯論,急得教授老打聽人家是哪個單位的,領導是誰。深圳呵,是個神秘的地方。

一路上,我沒心情看風景,就是火車到了革命聖地井岡山,好多人歡呼雀躍,我也沒被感動。幻想,是詩人的權利,尤其是一個馬上要淪為賊的詩人。

我的幻想與鄰座有關。她是一個女孩,此刻胸部前傾,與對面的女孩貼著臉,不停地耳語

《偶是深圳一個賊》 第3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