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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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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我不可能愛上一個賊!!!要是他改好了呢?我不知道。

日記之八:

今天下午,我陪豆子去逛東門;在太陽廣場,她看到一套男式西裝,淺蘭色,樣式既高貴又灑脫,豆子站在它跟前發半天呆;我說,準備買給哪個男朋友,豆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擺擺手說,算了算了。我突然發現,這件衣服要是穿在小劉德華身上,一定會帥得掉渣。

日記之九:

今天我有點幸福,今天我有點難過。早晨在19路車上,我竟然意外地發現了他;竟然發現他在偷偷地看我,而我竟然被他看到吃東西。哇,好難為情!

豆子早就罵我,說我的吃相像個餓死鬼投胎,他還盯著人家看!!!!!

臨下車的時候,我假裝不認得他,誰讓你這時候遇到我?不過經過他身邊時,我還是狠狠給他打了個招呼,搡了他一把,然後飛快地溜掉了。

他這麼早坐車去哪裡?該不會去偷東西吧?為什麼每個人長著同一樣的手,卻幹不同的事?為什麼非要偷別人的東西?為什麼不能靠自己的雙手勞動獲得?我要給他說,希望他做回一個堂堂正正的詩人,不要再幹這些見不得光的事。

日記之十:

媽媽告訴我,說他昨天一大早去找我。他那麼早坐車是為了找我嗎?難怪昨天他的眼神不對,裡面就像藏著一堆火。媽媽說,他可能愛上你了,在追你。我不相信,真要追的話,昨天我從車上跳下來,他就應該追,可他沒有追呀?

後來我問媽媽,人為什麼偷東西,媽媽很傷心的樣子,說講給我聽也不明白。我都二十歲了,是個成年人了,還有什麼不明白!

日記之十一:

豆子這幾天不知怎麼了,總是跟著我,表面上看親熱得要命,又好像有什麼事隱瞞著。她以前不是這樣的。

豆子問我個莫名其妙的問題,問我小劉德華追我的話,我會接受嗎。我馬上回答,除非他不做賊!豆子竟然高興得什麼似的,還當著我的面給他打電話。

我想清楚了。兩個人相愛是要結婚的,結了婚就要生小孩,我不能叫我的小孩知道,我的老公是個作賊的,一定不要!以後我也不會和豆子住在一起,叫小孩知道我的老姐是個賊,那多沒面子!

孩子的幸福是純潔的,誰也沒權利傷害他,傷害他是一種罪。

日記之十二:

愛是一種痛,不愛是一種更大的痛……

日記的最後一篇,只有一句話,極端矛盾的一句話。她想說什麼話,表達什麼主題已不得而知。最意想不到的是,我在阿飄心目中那麼重要,帶給她那麼多困惑和痛苦。

她的這本日記厚厚的,只差一個頁碼就寫完了,但命運之神沒有等她寫完最後一頁,就收回了她年輕的生命。或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上蒼故意將這最後一頁留給我寫。

用自己的愛,用自己的痛,用自己以後的路,來書寫一篇未完的日記。

翌日,我特意到髮廊洗頭理髮,換了一身新裝,然後去見七爺。我委蜿地告訴七爺,想請個長假,到外面走走,散散心;其實我內心真實的想法,是準備告別自己,重新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但是,江湖就是江湖,不是隨隨便便可以進來,也不是隨隨便便可以退出的。它就像吸毒,必須離開那個環境,控制住自己,挺過最艱難的時期。

另外,也需要給人一個遺忘的過程。重新做人不容易。尤其是我,“偷王”的衣缽傳人,一舉一動關係重大。

七爺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說:“也好,我們‘義盜門’需要留下一粒好種子。”

七爺接著說:“國運昌而倉廩實,倉廩實則治教化,治教化則人心正,人心正則天下無賊。”

“義盜門”歷來奉行“盛世而隱”的門規,不是甘心引退,乃是因為人心正,以盜為恥,天下已無盜賊容身之地。

大雨過後是天晴,歸隱才是正途。或許,歸隱就在當世。

沒有人喜歡在江湖上舔著刀頭吃飯,而且這碗飯也越來越難吃。比如“大喪”等人,風光沒有幾天,就被深圳公安的“斬腿行動”收了去。雖然首犯“大喪”在逃,但他的手下幾乎全部落網,包括大寶、二寶。

據說他們在逃亡中,突見攔截他們的女警變了模樣,好像地獄的“索命鬼”,發瘋狂叫,他們連人帶車裹進一輛疾駛的貨櫃車底下,被攔腰截成兩段,終於得了報應。

告別了七爺,我和豆子去醫院看何姐。阿飄去世後,她悲傷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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