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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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功力’比程溪想象中更強大,原本只晾了一杯白開水的他,在小孩發功過半的時候,便果斷又晾了一杯,還往裡放了些許的食鹽。
虎子抽噎難以自抑時,便收到了他爸遞來的淡鹽水,一邊喝,一邊更想哭了:“小白菜,地裡黃,兩三歲,沒了娘呀~好好跟著,爹爹過呀,就怕爹爹,娶後孃呀~養了個兄弟,比我強呀~他吃菜呀,我喝湯呀~哭哭啼啼,想親孃呀……”
還真別說,小孩唱的句句都在調上,用哭腔來唱這首歌,非但不難聽,還挺合適。
後爹跟親爹還是不一樣的,如果是親爹,大概已經心疼的不得了了,或許已經丟掉了‘一天一塊糖’的原則,但是後爹,非但沒心疼,還有點想笑。
三歲的小娃娃唱《小白菜》,這場面頗為‘夢幻’。
“姥姥教你唱的?”
程溪根本想不到別人會辦這樣的事兒。
虎子的親媽孟慧珍,是良山村的‘嬌小姐’,她爹孟老實是村裡的會計,弟弟是村裡的小學老師,孟慧珍打小就沒下過地,嫁給原主之後就更沒下過了,不工作、不做家務、不帶孩子。
孟慧珍不做,這些事情總得有人做,家務活原主都包了,但他要去供銷社上班,沒辦法一直帶孩子,只能託岳母幫忙照看。
原主娶了心尖尖上的人回家,本來就把岳父岳母當親爹媽孝敬,岳母幫著照顧孩子後,那就更是一發不可收拾了,就差把岳父、岳母接過來一起住了。
原主沒有對不起這一家的地方,倒是這一家子對不住原主。
孟慧珍婚內移情別戀,要死要活非得離婚,原主居然也同意了,不到一個月,孟慧珍就嫁給了村裡的混混程海軍,也就是原主同父異母的弟弟。
但就算是這樣,原主還是對前妻念念不忘,之所以再娶,一是孩子需要有人照顧,二是孟慧珍讓原主娶的。
都離婚了,還安排前夫的下一段婚姻,連人選都定好了,也是奇葩中的極品了。
原主跟失了智一樣,居然任由擺佈,這位也算是極品中的奇葩了。
剛開始看這本書的時候,程溪就被氣的不輕,好不容易有本書的男主跟自己同名同姓,結果就……這玩意!
虎子口中的姥姥,原主的前丈母孃,在書裡也沒少搞事情。
虎子挺起小胸脯,一臉驕傲的點了點頭,像一隻等待誇獎的小孔雀。
程溪……誇不下去:“這歌不好聽,爸爸教你一首更好聽的歌。”
他可是從小唱兒歌長大的,表演兒歌是福利院的固定專案。
小孩忘性大,一首首新歌學起來,這首小白菜慢慢也就忘了。
程溪即興唱了一首《一分錢》,小孩一開始還有點兒不太情願跟著學,後來越唱越認真,躺在小床上睡午覺的時候,嘴裡還在哼這首歌。
趁孩子睡覺的功夫,程溪跑到廚房,關好門窗,心理默唸淘寶,果然那個透明的手機介面又出現了。
他這兩天就要去部隊接孩子,總得給家裡留下足夠的口糧,順便準備好行李。
掛麵十斤,小米五斤,大米十斤,大豆油十斤,差兩個月就過期的豆奶粉兩袋,保質期只剩下半個月的小麵包一箱,水果糖兩斤,五隻金屬外殼的打火機,1.5升的軍綠色水壺,門鎖三個,小噴霧瓶兩個,特辣辣椒粉一斤,生薑一個,兩米寬的棉布四塊。
林林總總加起來,去掉優惠券和紅包,總共221.6。
辣椒粉沖水倒進小噴壺裡,就是防狼噴霧了,而且這可比在網上直接買防狼噴霧便宜多了。
本來他還想買個催淚棒,結果在淘寶上一搜,全都一百多,索性直接買了塊生薑,又買了幾塊布料。
布料可以用來做床單、被罩,也可以裁剪衣服,剪下一小塊來抹上生薑汁,不就等同於催淚棒了嗎。
生薑和布料的錢加起來都不到一百,剩下來的還能吃能用,多划算。
把東西歸置好,晾上兩杯淡鹽水,該鎖的地方用門鎖鎖上,不是防自家人,是防外人,這年頭固然是民風淳樸,可哪都不缺壞人,良山村也有偷雞摸狗之徒。
蘸了生薑水的棉布在眼睛上一抹,再想想他那永遠都用不了的十三萬存款,程溪不由得悲從中來,眼淚稀里嘩啦往下流。
出了門,一路往西,奔著老孟家的方向就去了。
此時正值大傢伙下工的時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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