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足跡 永久書架

第9部分 (第1/4頁)

愛之冰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30年代及以後的價格,應該與1909~1914年間農產品價格的購買力平齊。比如,1909~1914年間,每蒲式耳小麥的平均價格是1美元,而如果之後20年間生活費用上漲了兩倍,那麼,在1933年,種植小麥的農民每蒲式耳小麥應該得到的售價就是2美元。政府應當擔保這一點,這樣農民就不再害怕農產品價格下跌了,他的購買力也就跟其他工業產品和消費產品生產者相似了。

但是,假若農民該受平價的保護,那為什麼所有其他的人不該呢?在新政時期,有的經濟學家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比如亨利·黑茲利特就問,如果通用汽車公司和美國鋁業公司也要求平價,那會出現什麼情形。

一輛雪佛蘭六缸旅行車在1912年的售價是2 150美元,一輛經過改進的、效能不可比擬的雪佛蘭六缸轎車在1942年的售價是907美元。按照與農產品平價同樣的標準折算,後者在1942年的售價應當是3 270美元。1909年到1913年,一磅鋁的平均價格是美分;1946年初它的售價是14美分;但是如果是“平價”,它的售價就該是41美分。

從1912年到1942年,雪佛蘭之所以願意改進質量和降低價格,一個原因是其總裁比利·杜蘭特和通用汽車公司的總裁阿爾弗雷德·P。斯隆沒有享受到平價。他們不得不在市場上競爭。他們不得不改進自己的汽車,配置了電打火系統、可調整的前排坐椅、發動機溫度自動控制和液壓減震器等,這些改進使他們能夠比福特汽車公司賣出更多的汽車。他們沒有得到政府確定的固定價格和固定市場份額,因此,他們研究和改進自己的雪佛蘭汽車,並提高銷售量。當然,美國的消費者是受益者,農民也是,因為自20世紀30年代以後,農民也能買到更便宜的汽車和拖拉機、化肥、雜交玉米種子和機械化棉花采摘器。比如,在30年代,雜交玉米尚未研發出來之前,農民每公頃生產的玉米大約26蒲式耳;30年後,這個數字上升到84蒲式耳。其他農作物也有類似的改良。施萊貝克,《我們是如何發家的》,第245-246,252,297-298頁;肖弗爾,《第一個多數……最後一個少數》,第152-158頁。

第五章 阻礙農業發展(3)

農業跟工業一樣,也是能動的。競爭和生產效率的提高,有時甚至包括降價,都能使美國人不斷得到更好並且更便宜的食物、工業品和消費品。但是,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農民依據第一個《農業調整法案》(在第一個《農業調整法案》被宣告違憲之後,又有第二個《農業調整法案》),能夠確保平價,或者接近於平價。

《農業調整法案》的第二個要素,是付錢給農民,讓他們休耕。不是所有農民都可以參加這個安排:只有那些生產主要農產品和能夠帶來強大政治力量的農產品……如小麥、玉米、棉花和食用豬……的農民才能參加。不同的農作物獲得的休耕土地的比例也不同。加工企業……如麵粉企業、紡織企業和肉類加工廠……要承擔一定稅賦,以支援這些農地休耕補貼,然後將所增加的成本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1936年,《農業調整法案》被起訴到最高法院。歐文·羅伯茨*官作了如下的類比:

假設全國生產的鞋太多了,市場已經飽和,價格下跌,工廠處於半停工狀態,僱員的利益也受到損害,按照本案所涉及到的那部法律的原則,國會應該授權商務部部長與製鞋商簽訂合同,規定所有制鞋商應當縮減產量,美國將根據其縮減產量的比例給付他們確定數額的金錢,而這筆錢將透過對所有賣鞋的零售商或者客戶徵稅而獲得。

這一類比發人深思。可是,羅斯福在批准《農業調整法案》的時候,不是把它作為一項應急計劃,而是作為政府全面控制農業的基礎。他要把平價、付錢給農民讓他們休耕作為美國農業政策的永久性原則。1935年10月,羅斯福說:“那些制定農業調整方面的法律的人、國會里修改那部法律的人、亨利·*或者《農業調整法案》的頭兒切斯特·戴維斯等,從來都沒有想過使農業調整署僅僅作為一個臨時的機構。他們的意圖……也是我的意圖……是將那些由於嚴重的國家危機而寫在法律裡的應急性詞句,都改成長期的、更為永久性的美國農業發展規劃。”

《農業調整法案》在實施過程中也是一成不變的,有時很難加以描述。許多裁量權都集中在農業部部長手中,而具體標準……平價價格、哪種農作物應該補貼、休耕的農地應是多少……對各種農作物來說都不一樣。這些標準

《羅斯福新政的謊言》 第9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