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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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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間行車注意事項

夜間行車使駕駛人員的視力減弱,視野變窄,盲區增大,對路面、路況和交通動態的判斷困難;夜間駕駛操作專案增加,動作頻繁,使駕駛人員的勞動強度增大,容易疲勞,而在心理上受環境的驅使更容易開快車。

有人會問:夜間在高速公路行車時,不是可以用前照燈照清路面嗎?是的,使用汽車前照燈的確可以幫助駕駛員看到前方落物,但這只是在交通流量少的道路上才能辦得到。實際上,汽車前照燈的光束總是向下照射的,其照射範圍大約為50~70米。儘管駕駛員努力注視前方,道路在自車燈光和同車道行駛車輛燈光以及相向駛來車輛燈光的共同照射下,可視距離也不過百米左右。因而夜間行車前方路上小塊不明失落物也會誤作擋車落物,造成精神過度緊張,也有人常因路上落物顏色與環境相似,發現太遲或根本沒有發現而釀成車禍。

注意行人:夜間行車要注意從左側橫過馬路的行人。在城市道路的交通繁忙地段,有時對向車道上排滿了等紅燈的車,在這種情況下,常常有行人從車隊的間隙中跑出來從左向右橫過馬路。

變換燈光:夜間行車中如遇對向車,不要一會兒踩制動踏板,一會兒向右打輪,以免傷及右側行人和腳踏車,同時切記要不時變換燈光。在起步前應將小燈、尾燈、示寬燈、牌照燈和儀表燈開啟。當看不清前方100米左右的物體時,應將大燈開啟。行駛中,車速在30千米/時以內時,可使用近光燈,燈光應能照30米以外;車速超過30千米/時情況下,應使用遠光燈,燈光應能照出100米以上。在有路燈照明的道路上,一般只使用近光燈和小燈。透過交叉路口時,應在距離路口30~50米外將大燈關掉,改用小燈。在雨霧中行車,應使用防雷燈或大燈近光,不宜使用大燈遠光,以免發生炫目而妨礙視線。與對向車相距150米時,應將遠光燈變為近光燈,若遇對方不改用近光,應立即減速並連續使用變換遠、近光的辦法來示意,對方如仍不改變,則應減速靠右停車避讓,切勿鬥氣以強光對射,以免損害雙方視覺而釀成車禍。儘量避免夜間超車,必須超車時,應事先連續變換遠、近燈光告知前車,在確實判定前車讓路允許超越後,再進行超車。

控制車速:這是保證夜間行車安全的根本性措施。由於夜間道路上的交通量小,行人和腳踏車的干擾也比較少,加上駕駛員的心理狀態(倦鳥歸巢),一般比較容易高速行車,很可能因此發生肇事。夜間行車由亮處到暗處時,眼睛有一個適應過程,因此必須降低車速,當駛經彎道、坡路、橋樑、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點更應降低車速並隨時做好制動或停車的準備;駛經繁華街道時,由於霓虹燈以及其他燈光的照射對駕駛員的視線有影響,這時也須低速行駛;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霧等惡劣的天氣時更須低速小心行駛。

拉開車距:駕駛員在夜間行車時,一是視線不良,二是常遇危險、緊急情況。為此,駕駛員必須準備隨時停車。在這種情況下,為避免危險,要注意適當增加跟車距離,以防止前後車碰撞。

克服疲勞:夜間行車特別是午夜以後行車最容易疲勞瞌睡。另外,夜間行車由於不能見到道路兩旁的景觀,對駕駛員興奮性刺激不夠,因此最易產生駕駛疲勞,如稍有疲憊感就應振作精神或停車休息片刻。

判明路面:夜間開燈駕駛時,當燈光照到路面上而感到路面發亮,但光線不強時,表明是瀝青路;如果燈光照到路上而感到路面發亮,則表明星砂礫路或是溼滑路。當前方路面出現黑影,駛近時又逐漸消失,表明路面有淺小的坑窪;如果黑影不消失,則表明路面有深坑大窪。當燈光的投射距離由遠變近時,表明車輛此時已經接近或進入上坡道、駛近急彎或將要到達起伏坡路的低谷地段;當燈光的投射距離由近變遠時,它表明車輛此時已在下坡道,或是已由陡坡進入緩坡,或者已由彎道進入直路。如果燈光離開路面時,表明前方可能是急彎,或者車輛正駛向上坡的頂部。如果燈光由路中移向路的一側時,它表明前方出現一般的彎道。而如果是燈光從相應的道路的一側移到道路的另一側時,則表明是連續彎路。

綜上,夜間行車對駕駛者來說不啻一種困難的考驗和生理、心理上的〃折磨〃,因此,調整心態、充分準備、保持興奮,可以說是這時的駕駛者所必須的。讓清涼的夜晚成為你提高效率、追求財富的時段吧!

● 炎熱氣候下駕駛

酷暑季節,驕陽似火,氣候炎熱,駕駛員在高溫條件下行車應注意防暑降溫及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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