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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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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鳳簫回來的時候被我氣得蒼白的臉嚇了一跳,忙問發生了何事,我恨得衝著他嘶吼:“你娘搶走了我的孩子!她憑什麼這麼做?!那是我的孩子!我要去要回來!”

楚鳳簫一愣,忙將子衿叫進來問明瞭情況,聞得我把楚夫人的頭砸破之事不由皺起了眉頭,屏退子衿和那兩個婆子,走過來想要擁住我,被我狠狠甩了一記耳光,咬牙向他道:“楚鳳簫,我若是要不回我的孩子,我發誓我會殺了她的!我會殺了你母親的!你最好信我說的!我要我的孩子!現在就要!”

“情兒,情兒,莫激動,且聽我說,”楚鳳簫疼惜地看著我,“這一次是娘做得不對,她也是愛孫心切,沒顧及你的感受,你且消消氣,我去把孩子要回來,但,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明天九王爺要邀你我同去他的別苑做客,一去就是幾天,你且想想,我們若是去了總不能帶著孩子,放在家裡的話誰來照顧?娘雖然與你有些誤會,但絕不會對自己的孫子有別的心思,孩子暫先放在娘那裡,等我們從九王爺那裡回來了就去要孩子,可好?”

“不!我現在就要孩子!我不去什麼別苑!我才不要和你們這些變態共處一個屋簷下!”我恨聲吼道。

“情兒,你必須要去,”楚鳳簫看著我,“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逸王爺。”

山谷別苑

古人的家庭觀念相當的重,即便是皇室也是如此。天龍朝的皇室有著這樣一個傳統:每年過年的時候,不管是住在京都裡的王爺還是遠在封地的王爺都要回京來一起過年,促進一下家族感情,也給百姓做個表率。表率的作用倒是起到了,至於能不能促進感情,那就是見仁見智的事了,反正表面文章該做還是要做的。

然而皇上的親戚實在太多,湊在一天聚既亂又起不到交流感情的作用,所以,就按照姑表親、姨表親、叔伯兄弟什麼的做了劃分,比如除夕和初一是皇帝皇后和自己的親兒女們聚,初二是皇帝和自己的兄弟們聚,初三和姑表親們聚,初四和姨表親們聚,諸如此類等等等等。

除夕之後聚的有,除夕之前聚的也有,除夕之前聚的就是一些王爺家中的小輩兒,比如逸王爺假設有兒女的話,就要同別的王爺家中的兒女共聚一次,也就是相當於世子們和郡主們之間的聚會。

每年這樣的聚會都有一個東道主,東道主是由在京都的這幾位王爺輪流做的,今年碰巧就輪到了九王爺做東道。九王爺知道我是逸王爺的義女,也知道楚鳳簫同我是夫妻關係,為了討好楚鳳簫,這一次聚會便將我也邀請上了,又因為逸王爺沒有子女,所以便讓我以逸王爺義女的身份出席,楚鳳簫屆時也可以我丈夫的名義而非普通百姓的身份跟著出席了。

聚會之前都要走個形式,給每一位參會的人送去請帖,請帖上註明了聚會的具體時間、地點、所有參會人的姓名身份以及每人限帶的下人人數,因此我的名字也在那請帖之上被廣發下去,如此一來我就是不想去也得去了——我雖是位“民間郡主”,但因逸王爺沒有親生子嗣,所以我就代表著逸王爺,言行進退都必須考慮到逸王爺的立場,這聚會不能推,推了就要為逸王爺得罪人,於是這一回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縱然我再捨不得孩子也要為逸王爺考慮著想,他如今不在京中,我必須要為他做好這項應酬,時間就在明天,想安排孩子的事都來不及,況楚鳳簫說的確實也對,我總不能帶著孩子去參加這樣的聚會,本身我是民間郡主,這地位就已經很低了,多餘的事還是不要做的好,誠如楚鳳簫所言,楚夫人的為人再怎麼不討喜,她終究不會殘害自己的親孫子,所以……我也只好暫時息了把孩子要回來的念頭,把心思放到如何應付明天的聚會才能不給逸王爺惹麻煩、丟面子上來。

楚鳳簫親自去京都最大最好的衣鋪雲錦莊給我買了三套聚會時要穿的衣服,尺碼相當合身,顏色和款式也都是我最喜歡的,足以證明他的心細如髮。這三套衣服既不華麗也不平常,完全適合我“民間郡主”的身份,另還有一套玉製的首飾,配衣服也是恰恰好。接下來就是打點聚會時要用到的生活物品,聽說要在九王爺的別苑住上幾天,我根本不管這些,都是楚鳳簫親自一一整理,連換洗的肚兜都替我準備上了。

於是第二天一早,我同楚鳳簫換好衣衫,坐上馬車,按著請帖上寫著的地點一路往九王爺的別苑行去。

別苑並非正經的王府,所以沒有建在城內,從城門出去一直向東,行了足足一天的功夫,傍晚時候居然徑直進入了白雪皚皚的山區。這片山區的山勢十分陡峭,山壁筆直林立,山峰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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