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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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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溫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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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假如有人用槍指著你

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創者絞盡腦汁、蓽路襤樓、艱苦經營,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創天地,但在為人注意之前,別人卻老實不客氣,佔為己用,抄襲剽竊,儼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現,對“師承”卻嗤之以鼻,謝都不謝,提亦不提,還惟恐未及時將之殺以滅口,毀屍滅跡。世上有的是這種人,這樣子的事。創作界遠比商界更多老千。

1、殺時間

對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槍,但哈森這才知道,自己的槍膛里居然是沒有子彈的。

子彈給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彈的居然是“自己人”:

駱鈴!

“你為什麼要害我!?”

挺著槍的哈森憤怒極了。

“我沒有害你,”駱鈴不忘分辯,“我只是取走你槍膛裡的子彈。”

“你為什麼要偷走我的子彈!?”

哈森簡直是恐懼了。

”我以為你是奸的。”!駱鈴是有一點歉意——但那也只不過是一點,她已即時反詰:

“——誰叫你的長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氣得直頓著腳。

但不能發作。他們的對話壓低語音(當然沒因而也壓低火氣):

“你們在幹什麼!?”他不發作三美可發作了。

駱鈴和哈森喁喁細語但誇張的表情,令他覺得無可忍受;他們之間耳語愈密,三美越覺自己落於下風,甚至是正給出賣。

“你們再說我聽不懂或聽不見的活。”三美雙手持槍。兩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槍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關節和肌肉都在抖哆著,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覺得出來,但他生怕他的對手也感覺到這一點,所以他愈發大聲(就像要以吆喝來震醒自己的心和膽一樣)

的叱道:“我就開槍了!”

“只有你會開槍?”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會開槍!?我就沒有槍!?”

誰知駱鈴居然細聲的在他耳邊說:“你不是不會開槍,只是不能開槍;你不是沒有槍,而是沒有子彈。”

哈森怕給三美聽到這些話,嚇得臉都黃了,瞪了駱鈴一眼,狠狠地.只在心裡叫苦:這回卻是遇上了個瘋癲女子!

三美倒是一時給哈森的虎吼嚇住了,哈森決意乘勝追擊:

“三美,你在警署裡不是做的好好嗎?幹什麼要做這種事?”

“你快放下槍,我前事不究,這件事上頭方面我擔待了。你再執迷不悟,可要後悔莫及了!”

“別說我不警告你:警方這次決心要把毛氏企業的犯罪集團一網打盡,繩之於法,你在這時候做這種事,我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槍嗎!”

“閉你的嘴!”對他上司哈森的勸告,三美反應十分強硬,“我在警署裡領多少錢一個月,能讓我養妻活兒?我不貪汙。就一定是先給內部的人處理掉的犧牲品!告訴你,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僱傭的,他是直接指揮我的人呢!我看,戴洪華和那姓陳的,這時候早已死腸穿肚爛了!”

哈森聽了,額角滲出杆來,向駱鈴瞟了一眼,眼色裡滿懷擔憂。

駱鈴只眨了眨眼睛,略顯豐潤的秀額稍揚了揚,就抿著唇肯定的說:

“不,不會的.大肥鴨早有防備,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還滿懷信心,而且,對她自己和陳劍誰都一樣“看好。”

此時此境,哈森真感動得快要哭出來了,也急得快要喊出聲來了。

“放下槍吧,”這回到三美的勸道:“我會替你求情,請拿督毛和丹斯里張放你一條生路,你只要也像我這樣,為他們服務,穿金戴銀買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話!”哈森知道這時候只有死撐一途,“放下槍!”

“你放下槍!”

“放下槍的是你!”

“你不放槍,我就開槍了!”

“放屁!你開槍我不會開槍!?”

“你……”三美始終不敢開槍,也不敢放下手槍,“你們這樣下去,誰也永不了誰,對誰都不好——尤其是你們,長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誰也殺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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