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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表面讀書是沒用的,要真的讀進去,真有體會才可以。他再次提到了那個香港商人送給他《基業長青》這本書的例子,非常感慨地說:“看來什麼書也救不了企業,讀書還要有悟性,還要自己去實踐。”
作為“底線”和“紅燈”的《十四條》
職業經理人有沒有“底線”呢?寧高寧的回答是肯定的。
對此,寧高寧在中糧內部講了一個故事。有一位做房地產的資深人士,別人問他:“都說這行當容易出事,你幹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沒人告你呢?”他就說了一句話:“我丟不起這人,我怕我的弟兄們看不起我。”有人說,我們現在實施的懲防體系,其“教育”的目的是叫人不願做,“制度”是讓人不能做,“監督”使得人不敢做,而這個資深人士早已不是不能做、不敢做,而是不想做、不屑於做了,他的操守就比較好,境界就比較高。我們中糧的經理人大多是共產黨員,無論從經理人操守的角度,還是從黨性角度講,應該對自己提出一個比較高境界的要求。我們的經理人都很年輕,有理想、有才華,背後有很多親人的期望,中糧這個廣闊的平臺可以給大家施展才華的機會,也為大家提供了比較體面的生活條件,我們應該知足,應該珍惜。什麼是國家的利益、企業的利益、大局的利益,什麼是區域性和個人的利益,什麼事做得,什麼事做不得,經理人一定要心裡有數。
後來,這個故事被中糧黨組紀檢組長、直屬黨委書記柳丁又講了一次,其時正是在中糧集團2006年經理人年會上《中糧經理人職業操守十四條》(簡稱《十四條》)得到傳達之時。這《十四條》是:
1。不做假賬
2。不設小金庫
3。不違規拆借資金
4。不違規對外擔保
5。不違規放賬
6。不違規投資
7。不違規動用企業資金投機冒險
8。不向下屬公司和客戶索取利益
9。不拿任何形式的回扣
10。不私發獎金福利
11。不違規兼職取酬
12。不洩露企業機密牟利
13。不與親屬做生意
《誰人不識寧高寧》第一部分 《誰人不識寧高寧》第四章(4)
14。不利用職權為自己和親友謀利益
柳丁回憶說,她剛來中糧時,正是黨組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的時候。當時寧高寧作為中糧集團的董事長提出兩條要求:一是把過去有關方面的規章制度做梳理;二是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在職業操守方面有針對性地制定一個簡明、可操作、有約束力的規定。當時集團正在研討戰略,明確使命、願景,學習和推行6S體系,大家在觀念、稱謂上正處於一個從幹部向經理人轉變的過程。這讓柳丁想到毛主席說過的一句話:“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集團的戰略、使命確定之後,中糧經理人就是決定因素。
從黨組2005年5月提出要求,到9月完成《十四條》終稿,中間有一個過程。起草時,《十四條》制定小組陷進做形式文章的框裡,每句話的後面都墜上檔案語言。寫短了覺得沒底氣,最後整完一看,是厚厚的一沓。請示寧高寧,他說:“這是操守問題,不是運營中的決策程式科學性的問題,是基本做人的守則。文字要簡練,能記住、能做到最關鍵。”小組一下就想開了,其實形式不重要,一定要有核心在裡面。集團企業精神頭兩個字是“誠信”,企業文化頭兩個字也是“誠信”,無論做人、做事、做企業都需要誠信,所以誠信就是《十四條》的核心。如果一個人在誠信上有問題,損害了大家互相信任的氛圍,也就損害了企業的利益。大家坐在一起面對面地討論問題,講預算、談發展,為中糧做事的基礎就是誠信。
柳丁回憶說,為了達到黨組和寧高寧的要求,如簡明、可操作、一頁紙等等,在制定過程中,小組反覆修改、徵求意見,從15條改到12條、13條,最後定為14條。很多條是寧高寧親自寫的,其中大部分內容在不同場合都講過,特別是2006年中糧第二期高層戰略研討會上提出的“高境界”。在向集團各單位發放徵求意見稿時,沒有告訴大家有些條是寧高寧寫的這樣一個背景,就是希望大家不受任何約束地暢所欲言。這也是大家不斷理解、認識《十四條》重要性的過程。
實際上,早在200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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