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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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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公對刑部大理寺官道:“聖上著弟與二位大人同審這案,請二位大人鞫問。”二人一起道:“老大人職司風憲,理當應允,弟副審可也。”馮公笑道:“如此,弟有僭了。”便令帶上盧杞,問道:“我等奉聖上旨意勘問這事,勿得隱瞞,我等以便回旨。”盧杞笑道:“老夫也無什麼口詞,幸三位先生看同朝份上。”馮公道:“老太師這強逼榜眼,私調兵馬,人人皆知,難道這算不得口詞嗎?”盧杞笑道:“大人此言差矣!我堂堂相女,何愁無配,焉有強逼之禮嗎?若說擅調兵馬,那是老夫因邱魁藐視國法,掛冠逃走,未及請旨,是以權行追趕逃官,並無別的隱情。”馮公道:“國家軍務事重,豈是為臣子的可以權行的?這就是欺君之罪!我還問你,當初那梅吏部因何身死?目下陳東初因何下獄?從直說來!”

盧杞道:“這是別的事情,皇上只命你問邱魁一案,因何又將別事扯在裡面?老夫勸大人息了此念罷!”馮公大怒道:“老太師如若不招,下官就要得罪了。”盧杞笑道:“大人此言差矣!梅魁、陳東初只因得罪聖上,阻擋軍機,自取罪戾,與老夫何干?況老夫身居相位,輔弼太子,縱有些小過失,亦不得大人加罪刑問。”馮公道:“二公,他故意不招,下官就不容情了。”正欲用刑拷問,只聽得聖旨下。馮公聽了一驚,莫不是殿下說了人情,奏準了天子?心中猜疑。三公只得出門來接。

只見一個老太監,捧著聖旨,三人跪接。來到大堂,擺設香案,將皇令供起。見外面搬進許多燔龍棍、刑杖。黃嵩嚇得一驚。這黃太監用手指道:“這是宗人府的刑杖。皇上命咱家來說,這兩個奸賊,還請你三人審問,因此發下刑具,將從前欺君誤國的事,款款刑聞。”又說道:“三位老先生放心,用刑審問這兩個忘八羔子,十有九分送命了。”馮公笑道:“公公吩咐我等,也是兩盡其道。方才公公說,他十有九分送命了,輔弼太子難道不救他麼?”黃太監道:“你們還不知道?方才太子在駕前苦苦保奏,皇上大怒,說道:這兩個奸賊,害人不淺,若三法司審不明白,聖上還要親自訊問呢!故而叫咱家送這刑來。”又問道:“盧杞在哪裡?”黃嵩在下面應道:“老中貴,弟在這裡受冤枉。”黃太監道:“我把你這兩個娘娘養的,誰冤枉了你!”回身又向眾人說道:“咱家無有後代,全靠一個侄兒,乃是陳東初的門生,名喚黃權,原任是江西一個道官。因他做了一個清官,無有甚麼東西孝敬與他,他就每每尋事害他。咱家聽見資訊,便親自到他相府,求他一個情兒。他說道:既是公公的侄兒,只當我的侄兒一樣了,自然照應他。”馮公等問道:“到後來怎麼樣了?”黃太監道:“到後來虧他照應得好,到那黃上鎮賊案內去了,把他一家一個個殺得乾乾淨淨。”

說著,便指盧杞的面罵道:“你這兩個狗孃養的,也有今日。”又將盧杞踢了一靴尖,只聽得”哎喲”一聲,不知生死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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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三法司奉旨會審 兩奸賊法場受刑

詞雲:

稔惡總須有報,天公定不徇私。奸巧到底失便宜,萬般機謀何濟?秦鏡當頭照鑑,豈能隱避毫釐。君家自取殺身,只留得臭名千世。

詩曰: 洋洋得意滿朝綱,赫赫聲名振帝邦。

一朝敗漏從前過,難免誅身滅族殃。

話說盧杞被黃太監踢了一足,便倒在地下,哼了一聲。

黃太監又到黃嵩面前罵道:“你這個傷天害理、不顧羞恥的忘八羔子。那日,你在相府,還假說,些許小事,老公公打發一個人來,吩咐就是了,何必要老公公親自來做什麼,可是你說的嗎?”那奸賊黃嵩低著頭,不敢言語。黃太監見軍牢手內執一根藤棍,就搶了過來,便向黃嵩身上不住手打了二三棒。馮公等上前勸住,黃太監方肯住手。黃太監又罵了一回,方別了三人,繳旨去了。

馮公復回身坐下,帶上盧杞、黃嵩道:“老太師,皇命在身,刑法實是厲害,趁早說了罷!”盧杞道:“問官大人,那梅、陳兩家之案,出自聖意,實系與老夫無干,叫我是如何招來?”馮公道:“既是老太師不招,我就要動刑了。”說了一聲,只見下面抬了刑具,兩邊一齊吆喝,將二賊扯下,揪在地上,脫了靴襪,將二賊夾起。那二賊喊道:“聖上呀,痛殺老臣也!”馮公道:“二位大人,是招還是不招?”二賊下面熬著刑說道:“三位問官大人,其實冤枉難招,叫下官從哪裡招來?”馮公大怒道:“你還不招,將刑具收緊!”兩旁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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