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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二尾奶牛蘭壽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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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璇是在濱湖公園找到的池笙。

此時,她正坐在湖邊石凳上,湖裡有不少人正在划船,歡聲笑語傳過來,越發顯得她形單影隻。

“找到了嗎?”喬璇坐到池笙身旁。

池笙搖頭,眼神無光:“暫時還沒有。”

事情比她想的複雜,確實是小茜男友的朋友在找這種金魚,但誰想又是朋友的朋友,這麼短的時間內不知道轉了多少道手。

警察說,找回來的機率很小。

池笙真的不理解,偷她金魚做什麼。

說難聽點,芝麻包是土都埋半截的金魚。

蘭壽體型長不了多大,且金魚的觀賞價值在兩至四年,或許是因為外行看不出來,他們根本不知道芝麻包已經七歲了。

蘭壽這個品種的金魚,本就嬌貴難養,她現在只心疼芝麻包會受罪。

“你還喜歡俞洄嗎?”

喬璇知道,芝麻包是俞洄送給池笙的金魚,對她的意義肯定不一樣。

池笙有片刻的徵愣。

還喜歡他嗎?

其實她也不清楚了。

起初,她滿腦子都是恐慌。

和芝麻包的感情暫且不提,似乎她和俞洄之間唯一關聯就這樣徹底斷掉。

可等冷靜下來,她發現,一切不過是她給自己設定的可能性罷了。

即便芝麻包沒有被偷,某天也會輕輕漂浮在水裡,不再靈活的遊動,不再會撞進她手心裡跟她貼貼。

那時呢?

結果是一樣的。

芝麻包根本不是他們之間的關聯。

他們之間,從來沒有關聯。

似乎時間過太久後,喜歡這種東西,會慢慢變成一種執念。

執念於遺憾,執念於在她最好的青春裡,沒有一個完美的句號。

甚至是不完美的句號,她也沒有。

如果她和俞洄是在一起後又分開,她都不至於這麼念念不忘。

“你還記得大三那會兒,我說出國去看金魚展了嗎?”

喬璇沒開口,只靜靜聽著她說。

“我改道去了紐約。”

喬璇嘴唇微張,說不吃驚是假的。

“你去了紐約?去......”

“我去找他了。”

池笙低頭笑笑,眨去眼中的酸澀:“但我沒有見到他。”

那時,她在候機,見到一個男生從人群中衝進安檢去找要離開的女友。

那一秒,似乎困擾她多年的結像是突然被解開。

是啊,喜歡一個人,不就是應該奮不顧身地去找他嗎?

早已經申請好的簽證終於有了它該起的作用。

她當即改變行程,飛往紐約。

上飛機前,她給俞洄發了一條簡訊。

可落地後,臨到關頭,看著陌生的國度,她又退縮了。

那莫名生出來的勇敢,似乎已被十幾個小時的航程一點點給消磨、殆盡。

而發給他的簡訊,也沒有迴音。

最終她還是去了紐約大學一趟。

她想賭一賭把。

她告訴自己,遇見了就跟他說,我喜歡你,我喜歡了你好久,我現在也還是喜歡你。

可是沒有。

確實,只有在電視劇裡,人們才會在茫茫人海中遇見,才不會錯過。

在喬璇來之前,她也在想。

她對俞洄,到底是重逢後再次心動,還是一直都在喜歡他。

無論是何種情況,喜歡的話,為何又不肯主動?

或許喜歡一個人是不是應該卑微到底。

可她做不到,她不願拋下那點自尊,想勇敢,又害怕徹底丟了自己。

這是不是也證明,她沒那麼喜歡俞洄。

答案已經很明瞭。

其實許多事,很容易想通,從前不過是她在刻意逃避而已。

拽著過去那一點點蛛絲馬跡不肯放手的是她自己。

以為自己喜歡的人也喜歡自己,真的很蠢。

她以後不會再犯這種錯了。

曲一寧趕到時,池笙的眼淚早已被湖風吹乾,只剩下眼尾隱隱殘存的淚痕,可她周身的失落卻怎麼也掩蓋不住。

“哎呀,男人千千萬,不行咱們就換!多大的事兒。”

曲一寧倒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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