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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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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今年他應該是要進大學了,可惜啊,他是古典掛的,應該不會來我們伯克利。”

奧斯頓的確不會去伯克利音樂學院,雖然這所學院以流行樂為主,培養了不知道多少位格萊美獎項獲得者,可惜上輩子的原主就是在這所學校學習的,所以該學的,他記憶中都有,而且這麼多年,已經轉化成他自己的知識了。

還有一點就是,欺騙利用了原主,害他不淺的人渣也在那所學院。以奧斯頓的本事,其實可以隨隨便便就捏死他,可是他覺得這樣不夠,唐國有句俗語,叫做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所以奧斯頓覺得,得讓那人渣嚐到從高處跌落的痛楚以及絕望,這才能算是為原身報了仇。

而要陰人的最高境界,難道不是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嗎?

遠遠的操控著局勢,在對方在人生巔峰後,讓他一步一步的走向滅亡,到最後甚至找不到害他的人,那種憋屈和絕望,可以摧毀一個人的所有意志。

奧斯頓想想就覺得爽,不過他知道自己也只能想想,他對自己還是挺有自知之明的,要說把人玩弄於股掌之間,他還沒有那智商,雖然大家都誇他情商高,然而這並沒有什麼用。

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那個人渣巔峰時期,往他身上打上一打衰運符——接下去就能看戲了,多麼簡單!

奧斯頓用著得意的嗓音朝左邊第一個木頭小人像說:“對不對啊小萬事通~”

這幾年他養了6只小鬼,或者說救了6只小鬼。

一般的成人死於非命都會戾氣較重,但超渡起來並不困難,然而小孩就不同了,因為他們還沒有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念,所以一旦死於非命或者被人虐殺,那怨氣和戾氣非同一般,可以這樣說,小孩子哪怕正常死亡,都要比成人兇很多,並且因為和他們講不通道理,也沒有什麼很深的心願想要完成,所以極難超渡。

曾經和師父跑江湖的時候,經過一個村莊,他們在村門口發現這個村裡的人完全無法出來,在門口打個轉就繞了回去,就像是鬼打牆。當時出於好奇,他捏了個指訣開天眼,想看看是怎麼回事,隨後被那股戾氣一衝,蹬蹬蹬的倒退了三步。

這種情況他師父肯定要管啊,進了村後找到村長打聽。原來這個村叫做李家村,大家都沾親帶故的,幾十家人家,一百來口人,生活十分簡單,然後有一天,李老三他家媳婦生了個怪嬰。其實哪是怪嬰,就是兔唇,只是農村人愚昧,認為這不吉利,會給村裡帶來災禍。

這孩子從小被村裡人指指點點,被同齡的孩子打罵欺負,不過好歹長到了6歲,但是因為那時的農村並沒有治療條件,外面的世道也在打仗,所以他的兔唇隨著他年齡的增長,豁口越來越大,長相也越來越兇惡,村裡人看他的眼神也愈加不善。

此時李老三他媳婦又懷上了,這次生下了個清秀的男娃,隨後他們一合計,覺得若是再留著那孩子,會讓他們家這個小的受到牽連,所以當晚他們就把自家的水缸填滿,把那孩子往裡一扔,蓋子一蓋,上面壓上石頭,眼不見心不煩的,乾脆回屋睡覺了。

當時農村人的想法一向如此,他們並不會覺得殺了自己孩子是有罪的,哪怕如今也有一些偏遠地區會想要弄死女嬰,何況那個年代呢!

第二天村民們雖然發覺那個孩子不見了,不過沒有一個人去說李老三,或許會在內心同情一下,但最多也就如此了。李老三和他媳婦也沒急著去處理那水缸,一是有些逃避的心態,畢竟養了這麼多年了;二是因為連下了6天的雨,地上泥濘不堪,也不方便把他帶進山裡埋了。

第七天,還魂夜,厲鬼索命。

待把厲鬼收進死玉後,他和師父都差不多隻剩半條命了。而李家村還剩下村長一戶,和離小孩家最遠的3戶人家,這個村的土地被血染到發黑,周圍寸草不生,已經不適合再住人了。

所以,生前越弱的人,死後化作厲鬼就越兇,同理,孩童年齡越小,化作厲鬼就越兇,若是還未出生的孩子你就剝奪了他生命的權利,也就是墮胎,那麼他便會化作嬰靈纏住自己的血親,他們魂魄無依,無法往生,彌留現世,產生無盡的怨氣恨意,這些都會化作實質轉嫁到自己血親的身上。

佛家的在超渡上挺有一手的,高僧唸經念個七七四十九天,可以超渡大多數的厲鬼。但是道家覺得這樣太過霸道,就像是用刀劈散了小鬼身上纏繞的戾氣,強硬的捏住他脖子把他扔進地府,但是小鬼畢竟造了孽,在人間沒有還,進了地府後就要受罪。所以道家講究養,養著你,讓你在人間還清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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