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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11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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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吳江縣下屬數鎮,都是蘇州府下商業重鎮。

吳淞江穿城而過,又毗鄰太湖和運河,乃運河之樞紐,因此吳江縣治所在不亞於一些府城。

船行至城東門外,映入眼簾的便是橫跨吳淞江的垂虹橋。

有詩云‘垂虹蜿蜒跨長波’,‘垂虹秋色滿東南’,又有詩云‘垂虹夜靜三高月’,‘回首煙波第四橋’①。

歷朝歷代,少不得文人墨客留詩詞畫卷於此,足以見得此地此景。

河道兩岸屋宇商鋪鱗次櫛比,水中客舟商船帆檣如林,一眼望去商鋪、民居看不見盡頭。

此乃江南市②,也是吳江縣城最繁華熱鬧的地方之一。

坐船經水門入城,行至臨近縣衙的水渡碼頭,方靠岸下船。到縣衙時,夏和洲剛忙完公務。

縣衙三堂,此乃知縣平時休歇及翻看公文之地,又叫三省堂,寓意父母官當每日三省,常人不可入。

夏和洲便在此地見了顏青棠。

他大約五十多歲,眉發灰白,臉頰消瘦,眉心有深深的川字紋,顯然平時也是憂思勞慮甚多。

“坐。”

夏和洲指了指椅子。

僕役上了茶,步履輕巧地下去了,並關上門。

顏青棠在椅子上坐下,“謝夏伯伯。”

對於夏和洲是否是那條蛇,顏青棠是持懷疑態度的。她雖和夏和洲來往不多,但對其為人秉性,在父親顏世川口中所知甚多。

夏和洲在吳江知縣這個位置,連任七載,官聲政績毋庸置疑,他和顏世川交情不錯,因此顏青棠見其才以伯父相稱。

之前顏世川的喪禮,夏和洲曾親自到場,雖然來去匆匆,但可見心意。

“你父親的事,我深表惋惜,喪儀那日人多口雜,我也不好多言,你要節哀順變。”夏和洲徐徐道,面色可見沉痛。

“謝夏伯伯關心。”

“我公務甚忙,你父初喪,大抵也不清閒。今日叫你來,是有一事相告,日前盛澤城西旺水弄顏世海家遞訴狀於縣衙,狀告你仗勢欺人,以女兒身充作孝子,並阻撓宗族為你家立嗣,盛澤顏氏宗族有人陪同前來,證明其所言屬實。”

顏青棠眨了眨眼。

夏和洲似乎知道她想說什麼,又道:“我知你欲以贅婿為嗣,婚事你爹早已為你定下,只是還沒來得及辦婚事。從禮法宗法來說,是可行的。但你有一點大概疏忽了,按大梁律例,戶絕之家須立嗣,若無子招贅,仍需立同宗嗣子,家產均分。”

夏和洲這一番話,資訊良多。

首先他透露出已知顏青棠的打算,不管她的說辭是真是假,贅婿是她爹定下的,還是事後她臨時抱佛腳,這種說法在他(縣衙)這裡是能說過的。

這也是顏青棠為何篤定此法能一勞永逸。

顏家不同尋常人家,從勢力上來看,並不弱於宗族,且錢可通神。只是在禮法和宗法上不太佔理,所以她借用自家在當地名望,以勢壓人,又給出以贅婿為嗣的答案,至少從明面上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只是她到底是常人,不擅律法,也不知律法中有‘無子家即使招贅,仍需立同宗嗣子,家產均分’這一條。

“此事本就是民不舉官不糾,但如若有人告到衙門,官府就需按律法行事。”

頓了頓,夏和洲又道:“我曾聽你父不止一次提過,有女不讓鬚眉,家中生意大多你已接手,只是對方動上律法,顯然圖窮匕見,你須得儘快拿主意。”

同宗相告,就是撕破臉皮也定要拿人這一份家業。

從本心來說,夏和洲十分厭惡這種行舉。

這叫什麼,叫吃絕戶!

可律法難為!

“對方顯然成竹在胸,且早有佈置,今晨我收到一封私信。”

顏青棠當即看了過來。

“那信中點撥我讓我儘快結案。”

顏青棠震動,傾身向前:“還不知是誰的信?”

夏和洲不言。

顏青棠坐了回去,神色黯淡道:“夏伯伯大概不知,日前我遭遇襲殺,對方下手狠毒,不留活口,顯然非尋常人,多虧我身邊護衛拼命護我,才僥倖逃過一劫。您這次去信盛澤,其實我當時根本不在盛澤,而是在外養傷。”

說著,她輕結頸上絲帕,露出其下泛著青紫的淤痕。

已是多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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