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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臉色凝重,緩緩沉聲說道:“為他殺一個人!”微微一頓,他忽然又笑了笑:“小兄弟,你傷勢不輕,行動不便,天氣又如此寒冷,不如到車廂裡坐一坐,避避風寒。”
米高的聲音溫和輕柔,誠意切切,無論是誰,都是不忍拒絕的。任我殺偏偏拒絕了他的好意:“不必,我從不坐車,也不騎馬。人的腳天生就是用來走路的,走路對我來說也是種很好的休息。”
米高怔怔地瞧著任我殺,眼神很奇特,就好像看見了一個寧願選擇廢紙也不要金錢的怪人。這少年雖然很冷很酷,但看來並不像個瘋子,米高的神色卻比碰見了十個瘋子更訝異。
“有沒有酒?”任我殺突然問道。
米高微微一怔,脫口道:“酒?你居然只想喝酒?”
“每一次受傷,我都必須喝酒。酒這東西,對我來說,就是一種很好很有效的療傷聖藥。”提起酒這東西,任我殺倔強的臉又露出一絲笑容。
“豪飲千杯男兒事。是男兒,豈能不愛喝酒?”杏伯嘆了口氣,“小老兒本也是貪杯之人,只可惜隨身攜帶的一點酒,早已在路上喝完了。”
“這裡雖沒有酒,但別處總會有的。我記得這附近好像就有一家小酒鋪。”米高眨了眨眼睛,揚起目光望向遠方,悠悠道,“小兄弟,你去不去?”
“去,為什麼不去?我當然要去。”
古道的曠野中,矗立著一間四方形的小木屋,孤零零地,彷彿已和天地相隔離。這小木屋頂上早已鋪滿了厚厚的積雪,門框上面釘著一塊黑黝黝的板,離開門五步的地方,豎起一條木杆子,懸掛著一個青布酒旆子,在漫天的風雪中不斷飛舞,獵獵作響。這小木屋就是一家簡陋的小酒鋪。
任我殺是一步一步走來的,儘管他大腿上中了一刀,傷勢不輕,可他畢竟還是走來了。他的確從不坐車,也不騎馬,只喜歡用腳走路。白雪滿地,寸步難行,他居然始終跟在馬車之後,不離不棄。他的倔強,他的堅韌,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米高和杏伯口中發出嘆息,心裡卻暗暗佩服他堅強的意志。
嗜酒如命的人,是絕不會錯過任何一個可以喝酒的機會的,更何況,這老中少三個人,此時好像已經成了朋友。能夠與三五知己在如此季節中,酩酊賞雪,豈非人生一快?
酒鋪自然有酒,雖非好酒,但在這種天氣這種地方,居然還可以找到酒喝,已是種很難得、很愜意的事情。
據說唐代大詩人李白不僅詩做得很好,同時還有另一種本事。他也是位劍俠,像他這種既會吟詩,又能舞劍的人,通常都喜歡杯中物,而且千杯不醉。
任我殺也有這種本事,酒喝得越多,人反而更精神。他越喝越快,越喝越多,臉色卻越來越紅潤。米高和杏伯已經呆住,他們見過很多喝酒的高手,卻沒見過像任我殺如此喝酒的人。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任我殺忽然高聲放歌,歌聲中卻止不住有一種傷悲、悽切之意。
歌聲未歇,忽聽一個聲音冷冷道:“很好,你殺了人居然沒有逃走!”
天色未黑,小木屋卻忽然變暗,一個巨大的身軀竟完全堵住了狹小的門,把光明隔離在門之外。這人很高,比門還高出一些,一眼從裡面望出去,竟看不見他的頭,最多也只不過看到他寬闊的嘴巴而已。小木屋裡的光線本就黯淡,此刻更顯得景物朦朧。這人雙手直垂下來,居然長及過膝,左手握著一把沒有刀鞘的寒刀,刀鋒冰冷,刀刃雪亮——赫然竟是“索命刀”。
這人似乎並沒有要進來的意思,身子像山一般屹立不動,嘴巴卻在動:“殺死我大哥的兇手,給我滾出來。”
“‘索命刀’是你的大哥?”任我殺目光如電,盯著這人的嘴巴,冷冷道,“莫非你就是一手絕妙刀法神鬼莫測、萬夫難擋的‘神刀巨人’?”
“想不到你也聽說過我的名字,不過我不喜歡‘巨人’這兩個字,所以我就叫‘神刀’。”這人似乎有些得意,聲音也和悅了些。
“‘神刀’?”任我殺冷笑道,“哼!當年‘游龍大俠’刀法天下無敵,都未敢自稱‘神刀’,你居然以‘神刀’自詡?”
“葉漫天算什麼東西?”
“他是人,是一代大俠。只有狂妄自大的傢伙,才不是東西。”
“我可以一刀斬掉二十隻蚊子的頭,他可以麼?”
“這種事連我都能做到,有什麼稀奇?”任我殺冷哼一聲,“據我所知,葉大俠不僅可以一刀斬掉二十隻蚊子的頭,更可以一刀斬掉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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