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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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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做殺手也沒什麼不好,一樣也可以成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滿了尊敬之色。

任我殺完全怔住,他從未想過這個問題,卻已不是第一次聽到別人說這樣的話。英雄?何謂英雄?誰不想成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絕不可能成為英雄。

梁百兆緩緩移開目光,望著窗外無邊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雖是初次見面,但我覺得你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時日,你必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成功的殺手。”

“我不喜歡出名。太出名了,就會變成一種負擔。一個名人,他的麻煩總比別人要多得多。”

這是千百年來一直顛撲不破的真理。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為名所累,為名而死?

任我殺輕輕地咬著牙,說道:“殺手除了殺人,還是殺人,其它的事情並不重要,尤其是不該知道的最好還是別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訴我你的恩怨,我只需要了解那個人的情況。”

“這就是殺手的原則?”梁百兆微笑著點頭,似乎對這個“殺手的原則”很滿意,“你的確是一個稱職的殺手,我現在才明白米先生為什麼如此對你充滿信心。”

任我殺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誠懇而真摯,臉色嚴肅而感動。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過來,四道目光交織在一起,竟似有一種火花在燃燒——這就是朋友,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臉色卻突然變得凝重而沉痛,緩緩道:“我的仇人,只怕小兄弟也略有所聞。”

“他是誰?”

“‘玉面魔鬼’龍少雲。”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這個人,他竟似相當激動,每一個字都充滿了仇恨和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這人的肉,豪飲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會發出這種可怕的詛咒。

任我殺並沒有追問為什麼,他是殺手,除了殺人,其它事情都與他無關——這是殺手的原則。

梁百兆居然也沒有解釋什麼,緩緩道:“此人老奸巨滑,簡直比狼還狡猾,比狐狸還精明,比獅子更兇殘,比毒蛇更狠毒。當他對你說那些大仁大義、道貌岸然的話時,也許他的心裡正在盤算著要如何把你置於死地。有的人嘴裡說給你的是糖,但當你吃下去的時候,他就會告訴你,這是毒藥。笑裡藏刀,口蜜腹劍,這種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殺靜靜地聽著,沒有說話。自古以來,真小人總比偽君子可愛,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時總有先兆,卻沒有哪一個偽君子會把“壞”字寫在臉上,讓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險惡。這道理他並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這些道理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還是經驗。他太年輕,江湖經驗並不是一年半載就能磨練出來的。

過了半晌,任我殺才問道:“他住在哪裡?”

“此人本是金陵城裡最顯赫的人物,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後來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願與我同居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遷到了郊外的苦水鎮。出太平門,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鎮。苦水鎮只是個小集市,唯一的長街盡頭,就是龍府。龍府的正中央,有座叫‘聽濤軒’的小樓,就是龍少雲的起居之處。”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無論成功與否,我都會立即奉上五萬兩白銀作為報酬。”

五萬兩白銀已不是一筆小數目,在尋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幾輩人都花不完的財富。在殺手行業中,五萬兩白銀作為殺一個人的佣金,也已是不菲的價格。

任我殺竟似一點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許,這個人的命並不值這麼多銀子。”

“只要能讓這個人永遠消失,再加上十個五萬兩也是值得的。”梁百兆遲疑著問道,“你這一去,需要幾個時辰?”

“若無意外,兩個更次應該足夠了。”這句話還未說完,任我殺的人已飛身穿門而去,聲音渺渺,遙遙傳來。

梁百兆望著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確是個有故事的人,來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別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聲,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飛雪飄揚,黑色的夜裡究竟蘊藏著多少邪惡?在任我殺的心裡,究竟藏著什麼樣不願被別人勘破的秘密?

第五章 無情斷腸劍

苦水鎮只有一條筆直的長街和三條橫街,居民共三十二戶,比起繁榮昌盛的金陵城,這裡簡直變成了窮山惡水。三更剛過,沒有犬吠,也沒有喧譁,整個苦水鎮就如一座墳墓,寂靜而荒涼。

長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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