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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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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突然“啊”了一聲,坐了下來,調出了自己剛剛查到的資訊,說:“就是她,就是她,嗯。王軍曾經的女朋友。”

“王軍是誰?”陳繼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

“那個裝炸彈的人犯。”老王隨口一說,“你看,這裡,有她的口供,她承認自己和王軍在1985到1986年曾經交往過一段時間,但是最後家裡人不同意,所以分手了。”

李澤問:“當年是怎麼查到這個人的?”

老王搖頭:“當年我就是一個跑腿的,這種事情不是很清楚。”

孟衝看了看當時的電子記錄,有手寫和電子打的各一份,那檔案的檔案盒裡一定有手寫成的證詞了,她現在還不能Lang費時間在一件事情上面,她對著老王說:“不要在這裡卡主了,老王,先幫我查查這位,嗯……白月蘭的資料,看看她現在在哪裡,可能還要用上。”

老王點點頭,李澤已經開始打手機了,他決定不如直接問問小白來的直接。雖然孟衝不會喜歡去質問小白,但是時間有限,這樣就能快捷些了。

“我找到她簽字的證詞。”陳繼從基本檔案夾裡找出了她的證詞,遞給了孟衝。

孟衝開啟證詞看起來,陳繼也探過頭來一起看起來。

上面寫的大致就是白月蘭,1969年生人,曾經在1985年到1986年與疑犯王軍交過男女朋友,但是由於家人的反對最後兩人被迫分手,但是當時白月蘭被發現已經懷孕,於是獨自離開了家,在外生下一個女兒,然後在一個成衣廠裡工作。1999年,王軍突然找到了白月蘭,想要與她結婚共同撫養女兒,但是被王月蘭拒絕,王軍曾經苦苦哀求但是都沒有成功,最後他又消失了,直到了爆炸案發生,王軍曾經試圖打電話用威脅的方式白月蘭複合,否則就在人群密集處引爆炸彈,最後白月蘭迫於女兒和更多無辜人的性命,前來警察局揭發。最後的證詞按手印時間是2000年8月27日。

“這樣的話,案情不是應該很清晰了。”陳繼看完後說,“王軍因為情商才是炸了那些建築啊,公園,廣場,那都是約會的地方啊,他要把它們夷為平地,然後再達到廣而告之的行為威脅白月蘭。有動機,又有承認,那肯定就是他了啊。那還有什麼錯?”

孟衝直接指出了一個問題:“27號?那第二起爆炸案不是應該過了四天了,威脅一個人怎麼會等那麼久,要是我,既然都不怕報警的直接打電話給白月蘭,那就應該在爆炸發生後的第一時間打電話,或者是爆炸發生前打電話啊。”

老王回過頭來:“他的確是爆炸發生前打的電話啊。”

孟衝一愣,“啊”了一聲,老王點頭說:“是啊,他打電話是為了威脅白月蘭,然後說要是她報警了,也立刻引爆下一枚,然後再白月蘭進了警局審訊室還沒有多久吧,我正在外面執勤,就接到報告說又有爆炸。”

“那案件陳述裡怎麼沒有!”陳繼突然叫出來。

孟衝白了他一眼,說:“案件的基本陳述是26號寫的。”然後她又看向老王,“那那場爆炸是在哪裡?什麼時候。”

老王皺起眉頭想了一會兒,說:“大概是中午吧,正午左右時間。我正在吃午飯準備去廣場執勤,就聽見呼叫,說遊樂園摩天輪底發生了爆炸,要我們趕緊去。”

“星期幾?”

“星期天。這個我記得很清楚。”

“那個時候,遊樂園人多麼?”

老王搖頭:“那時候學校都停了好幾天的課了,沒什麼人了,遊樂園差點要關門的,要是那個時候我們知道是和情殺有關,早就勒令關門了。”

陳繼說:“哪裡有殺啊?也沒人傷亡,連傷都沒有,哪裡有亡?”

孟衝心裡贊同了陳繼的話,沒有人員傷亡,怎麼算是情殺呢?這個犯罪理由孟衝心裡還不夠充分,如果是威脅的話,第一次爆炸就能達到這個目的了,為什麼還要等到第二次爆炸呢?難道威脅這個想法是後來出現的?一開始他就想過要詐死白月蘭的?他心軟了?

“話說,你們查了那個白月蘭的行蹤麼?說不定是她哦,那個王軍只是個替死鬼也有可能哦。”陳繼開始了各種大膽猜測。

李澤眼都沒有抬,他剛剛打完電話進來,邊看著手機邊說:“白月蘭沒有犯罪動機,而且炸彈這種暴力混亂的方式最可能就是男人,女人會選擇更乾淨又條理的方式,比如說下毒。女人要不是恐怖分子,在復仇的方式上選擇的,也會很有針對性。——確認了,白月蘭的確是小白的母親,她自己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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