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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陰間沒有小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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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靈堂東北角的一個三十左右的男人一直很陰鷙地笑著,像一個置身事外的看客。

這個人叫霍海,父親是鈞都市的副市長,霍海名義上是在經商,實際上是**中的大哥,他跟李嬌嬌雖然沒有夫妻之名,卻一直廝混在一起,李嬌嬌還給他生了個孩子。

這些狠茬子,全部都是霍海的手下。

姜易發被掰了門牙,像只死狗一樣被狠茬子們扔了出去,他帶來的那些人也全部都狠茬子們轟了出去。

姜易發氣懵了,一個個給他那些在外面工作的兄弟們打了電話,兄弟們帶著家眷全部趕了回來。

二弟姜易民覺得這件事必須由村委會出面解決,兩家人如果這樣針尖對麥芒,肯定會出大事。

姜易民在中州市管轄的另外一個縣彭華縣當縣委副書記,政策水平當然比他大哥要高的多。

村委會委派到姜李兩家調解紛爭的人來了,一個是村會計靳書暁,另外一個是劉巖。

他們倆進屋好大一會,姜易民還在伸頭往外面瞅著,心裡道:秦柳德呢,是不是在外面拉屎呢?

靳書暁靦腆地衝大家一笑,哼哼唧唧地說了一句:“秦支書生病住院了。”再也沒有話。

姜易民又看了看劉巖,覺得眼生,看模樣也就二十出頭。

這種毛頭小夥子,牙還沒蛻齊呢嗎,他能調解這麼複雜的糾紛?姜易民在心裡嘀咕。

劉巖在中間的位置坐了下來,這個舉動讓姜易民有些刮目相看,調解糾紛,調解人坐的位置太重要了,劉巖坐在中間,表明他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不偏不倚。

其實劉巖壓根沒想那麼多,他只是看到中間的位置空著。

劉巖掃視了大家一眼,說道:“你們兩家每家派一個代表,說說你們各自的想法和訴求,講話的時候,其他人不準插言。”

李嬌嬌率先發言:“我媽和死者,也就是我的父親姜萬增是合法夫妻,無論從法律上講,還是從道義上講,由我們為父親舉行葬禮都是理所當然。”

李嬌嬌話剛落音,姜益強就接上了話茬,姜家對外的發言人一向是姜易發,可他剛掉了門牙,說話不方便,只有讓姜益強出面了:

“李家認為應該由他們出面舉行葬禮,我們沒有意見,問題是葬在什麼地方。姜萬增是姜家的子孫,儘管做了違背祖訓的事,但姜氏家族並沒有把他從族譜中開除,按照傳統,姜萬增就應該埋進姜家的祖墳,如果你們能這樣做,我們姓姜的沒二話。”

李嬌嬌說:“如果把我父親葬到姜家祖墳,我媽媽百年之後是不是也能葬到那裡?”

姜益強慢慢悠悠地說:“不能,咱們中國施行的可是一夫一妻制,現在小三雖然很猖狂,但也只能在人世間逞威風,陰間可沒有小三的地位。”

姜益強的話一語雙關,既強調了李鳳仙在這場糾紛中的實際地位,又打擊了李嬌嬌。

霍海家裡有老婆,李嬌嬌是不折不扣的小三。

李嬌嬌的臉像被人搧了耳刮子,蹦起來喊道:“我媽媽不是小三,她是姜萬增明媒正娶的老婆,按照國家的法律,他們兩個完全應該葬在一起,如果姜氏家族不肯承認我媽媽是姜萬增的老婆這個事實,我們只好另起墳塋。”

問題再明白不過了,現在問題的癥結,就在於姜萬增究竟葬在什麼地方。

姜益強的訴求有一定道理,作為姜家的子孫,葬進自家的祖墳理所當然。

可李鳳仙現在是姜萬增法律意義上唯一的合法妻子,姜氏家族不願意讓李鳳仙認祖歸宗,只是他們的家族觀念所致,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相比起來,李嬌嬌的訴求就顯得合理許多,要麼把李鳳仙也葬在姜家祖墳,要麼他們就另起墳塋。

另起墳塋的事情,獅子寨村也出現過不少,但前提都是因為家族太大了,在一個墳塋裡實在葬不下,不得已才拔墳的。

可既然有這種先例,李嬌嬌這麼說就不算過分。

李嬌嬌這種辦法,肯定會遭到姜易發和他的兄弟們的強烈反對,姑且不說自家的祖墳裡只有孤孤單單的母親,到姜易發兄弟這一輩人,究竟應該葬在什麼地方。

按老理兒,肯定是在葬在父親下面的,可要是葬在父親下面,等於承認了李鳳仙的母親地位,而且是唯一的母親。

自己的母親含辛茹苦把兄弟幾個養大,到最後卻成了孤魂野鬼。

這樣的結果,姜易發兄弟絕對不能接受。

那到底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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