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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的陳明日記這樣寫道:上午我去文化部聽檔案。唐達成來向丁彙報作協代表會。回來小王告我,唐談話極少,都是丁談,談得好極了,可惜未錄音。唐連說:應該錄下來。我 回家時在樓外看見唐坐汽車回去。在電梯口遇見康濯、馬烽、陳登科,留家共進午餐。當晚開《中國》編委會,秦牧首次與會。會上氣氛很熱烈,只就遇羅錦連載散文有小的不同 意見。
關於白樺,我還想再說幾句。為了體現“大團結”,丁玲有意在《中國》上,給當時頗受爭議,甚至有點“灰溜溜”的作家,提供一個露面的機會,比如遇羅錦,比如白樺,她從 內心裡,是愛護他們的。
3。 1984年12月我的幾則日記(3)
白樺的小說《秋天迴旋曲》,是丁玲約來的,丁玲對它並不看好,雷加也認為是一篇“毫無分量可言”“但也無多大害處”的作品,但還是發表在第二期上。一個重要原因是,丁 玲並不認為《苦戀》有多麼嚴重的問題,想幫白樺一把。
1981年4月,《解放軍報》發表了批判《苦戀》的特約評論員文章《四項基本原則不容違反》,緊接著,4月22日出版的《時代的報告》增刊上,發表了黃鋼寫的《這是一部什麼樣 的“電影詩”》和該刊觀察員寫的《〈苦戀〉的是非,請與評說》。
5月9日,朱子南去看望丁玲。他回憶說:
我一到北京,就見到到處有報販在叫賣《時代的報告》增刊,上面刊載有供批判用的《苦戀》。見到丁玲後,自然要談及《苦戀》。丁玲的談話,也就從批判《苦戀》開始。她說 ,黃鋼同志這篇文章可惜了,怎麼能這樣寫?這樣寫怎麼能說服讀者?你去告訴他,說這是我說的……丁玲又說到,有家報紙的批判文章像是棍子,像是梁效寫的。文章可以署作 者的名字,為什麼要用“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呢?丁玲說:《苦戀》這題材抓得好,問題是要把賬算在誰的身上?算在祖國身上?算在人民身上?那不能麼!但是,現在這種 批判,不能服人。我本來也想寫文章談一下看法的,一看“特約評論員”文章的架式,沒法寫了,調門這麼高了,還怎麼寫?《苦戀》這一點抓住了人,我們正是《苦戀》著的, 吃了苦,也不埋怨,還是相信我們的祖國一定會好起來的。
1981年8月10日,丁玲在吉林省延邊文聯舉行的座談會上講話時,又說了很長一段關於白樺的話。當時由於《苦戀》挨批,丁玲的這篇發言最初在延邊的《金達萊》文學叢刊上發表 時,編輯把有關白樺的一段刪掉了。後來出版《丁玲文集》時,才恢復原貌。
丁玲是這樣說的:“現在,我簡單講兩句《苦戀》吧。這個劇本最近我看了,電影也看了。白樺同志我在五十年代就見過,七十年代又見面了。去年夏天我在廬山會議上講過他的 一首詩,叫《情思》,我說那首詩寫得好。今年他得獎的那首詩,我卻沒讀過。看來白樺是一個思想比較活躍的人,是一個有才華的作家。但他的作品,他的電影,我看到的不多 。有些同志告訴我,《曙光》寫得較好,《曙光》我沒看過。看來這個作家能寫詩,也能寫電影劇本,能寫普通人民,也能寫我們的元帥,這樣的作家我們應該愛護。我們不只要 愛護這樣的作家,即使是比白樺差一點的作家,是初學寫作的,作品裡還存在一些毛病的作家,我們也應該愛護他,幫助他。對他們的作品進行批評也是幫助。黨的十一屆三中全 會以來,很多事實表明,我們黨正是這樣做的。白樺的電影《今夜星光燦爛》曾引起爭論,我看《今夜星光燦爛》是去年夏天,同時還看了另外一個電影。這兩個電影是接著看的 ,就自然有一個比較,覺得《今夜星光燦爛》比另一部故事片好得多,不是好一點,是好得多。從攝製技術上看,兩部影片都不錯。但從表現的生活來看,《今夜星光燦爛》比較 合我的口味。但是,我也看出了一個問題,當時我沒有發表意見,沒有寫文章,我認為這個問題對白樺來說應該是很容易糾正的,我不需要寫文章。什麼問題呢,我覺得有些事是 作者想象的,硬編的,而不是現實生活裡面的。……對於《今夜星光燦爛》裡的某些情節,有的同志提出意見,寫了署名文章,這是正常現象。但這個爭論沒有繼續展開。現在《 苦戀》又引起了問題。
白樺寫《苦戀》的動機,可能是他感到自己,或者他的朋友,是愛祖國的,愛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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