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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參看《薩克雷在〈晨報〉發表的文章彙輯》七一——七四頁。他偶爾也很激進,如在克里米亞戰爭時期(參看《智慧的年代》二五一頁);他也曾參加過國會議員的競選(參看《智慧的年代》二六五——二七一頁),可是他對政治一貫的不甚關心,晚年尤趨向保守。
《名利場》描摹真實的方法是一種新的嘗試。薩克雷覺得時俗所欣賞的許多小說裡,人物、故事和情感都不夠真實。所以他曾把當時風行的幾部小說摹仿取笑①。《名利場》的寫法不同一般,他刻意求真實,在許多地方打破了寫小說的常規濫調。
《名利場》裡沒有“英雄”,這部小說的副題是《沒有英雄的小說》(A Novel Without a Hero),這也是最初的書名②。對於這個副題有兩種解釋。一說是“沒有主角的小說”,因為不以一個主角為中心③;這部小說在《笨拙》雜誌上發表時,副題是“英國社會的速寫”,也表明了這一點。另一說是“沒有英雄的小說”;英雄是超群絕倫的人物,能改換社會環境,這部小說的角色都身受環境和時代宰制的普通人④。兩說並不矛盾,可以統一。薩克雷在《名利場》裡不拿一個出類拔萃的英雄做主角。他在開卷第一章就說,這部小說寫的是瑣碎庸俗的事,如果讀者只欽慕偉大的英雄事蹟,奉勸他趁早別看這部書⑤。薩克雷以為理想的人物和崇高的情感屬於悲劇和詩歌的領域,小說應該實事求是的反映真實,盡力寫出真實的情感⑥。他寫的是沉浮在時代浪潮裡的一群小人物,像破產的賽特笠,發財的奧斯本,戰死的喬治等;甚至像利蓓加,儘管她不肯向環境屈服,但又始終沒有克服她的環境。他們的悲苦的命運不是悲劇,只是人生的諷刺。
①參看《名作家的小說》(Novels by Eminent Hands),——見《全集》第十九冊。
②《書信集》第二冊二三三頁。
③參看西昔爾(D.Cecil)《維多利亞時代早期的小說家》(Early Victorian Novelists),《企鵝叢書》本六六頁。
④安東尼·特羅洛普(Anthony Trollope)著《薩克雷評傳》一八九二年版九一頁;普拉茲(M.Praz)《英雄的消滅》牛津版二一三頁;凱絲琳·鐵洛生《十九世紀四十年代的小說》二二九頁;西昔爾《維多利亞時代早期的小說家》六六頁也提到這一點。
⑤《全集》第一冊六——七頁。
⑥《書信集》第二冊七七二頁。薩克雷反對小說裡寫英雄,參看《全集》第十二冊七四、七六、一七七頁。最近有人憑主角左右環境的能力把作品分別種類,說:主角能任意操縱環境的是神話裡的神道;主角超群絕倫,能制伏環境的是傳奇裡的英雄;主角略比常人勝幾籌、但受環境束縛的是史詩和悲劇的英雄;主角是我們一般的人,也不能左右環境,他就稱不得“英雄”,因此薩克雷只好把他的《名利場》稱為“沒有英雄的小說”;主角能力不如我們,那是諷刺作品裡的人物——見傅賴(N.Frye)《批評的解剖》(Anatom-y of Criticism)普林斯登(Princeton)版三三——三四頁。
一般小說裡總有些令人嚮往的人物,《名利場》裡不僅沒有英雄,連正面人物也很少,而且都有很大的缺點。薩克雷說都賓是傻瓜,愛米麗亞很自私。他說,他不準備寫完美的人或近乎完美的人,這部小說裡除了都賓以外,個個人的面貌都很醜惡①。傳統小說裡往往有個令人愜意的公道:好人有好報,惡人自食惡果。薩克雷以為這又不合事實,這個世界上何嘗有這等公道。榮辱成敗好比打彩票的中獎和不中獎,全是偶然,全靠運氣②。溫和、善良、聰明的人往往窮困不得志,自私、愚笨、兇惡的人倒常常一帆風順③。這樣看來,成功得意有什麼價值呢;④況且也只是過眼雲煙,幾年之後,這些小人物的命運在歷史上難道還留下什麼痕跡嗎⑤?因此他反對小說家把成功得意來酬報他的英雄⑥。《名利場》裡的都賓和愛米麗亞等馴良的人在社會上並不得意,並不成功;醜惡的斯丹恩勳爵到死有錢有勢;利蓓加不擇手段,終於撈到一筆錢,冒充體面人物⑦。《名利場》上的名位利祿並不是按著每個人的才能品德來分配的。一般小說又往往把主角結婚作為故事的收場。薩克雷也不以為然。他批評這種寫法,好像人生的憂慮和苦惱到結婚就都結束了,這也不合真實,人生的憂患到結婚方才開始⑧。所以我們兩位女角都在故事前半部就結婚了。
①《書信集》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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