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翻車的十四天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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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譚生活的時間足夠尤利西斯明白這裡是什麼地方。
這兒是一座金字塔一般的城市,上流社會人士只佔據金字塔的小小一截,但卻是高高在上的塔尖,坐擁整座城市的百分之九十;而後是中產階級,中間的中堅力量,他們小有財富,習慣順應社會規則,擁有足夠他們生存的資源;最後是所謂的底層,那些近乎一無所有,鋪展開卻被整座城市壓在最底下,還要作為金字塔底座的那些,底層。
尤利西斯在哥譚,就是底層。
他一無所有隻能流浪,他吃不飽肚子,找不到遮風擋雨的地方,更沒有什麼辦法穿到合身的衣服,又或者把自己弄得乾淨,只是活著,還活著而已。
他當然也遇到過好人。
炸雞店的老闆會趕走在在屋簷下躲雨的他,但也會在關店前找到巷子後面的小孩子,粗聲粗氣地喊他“喂”,說東西沒賣完,拿了趕緊走。
他自然也遇到過壞人。
比如那些零碎的炸雞——雖然裹的麵粉有炸雞塊兒的兩三倍大——尤利西斯只和小狗才剛剛分享了兩塊,就被另外的人搶走了。
搶他的也不過是幾個半大的孩子,但是比尤利西斯高出半個腦袋,手腕比他腳腕還粗。
小狗還能兇巴巴地呲牙護食,尤利西斯卻只能把藏下來的那塊兒塞進小狗嘴巴里,沉默地低頭後退,以自保為主。
他甚至還知道,在哥譚,好人想要好好生活下去,太難。
還是那家炸雞店,他目睹了老闆被勒索,因為沒有讓對方滿意,櫥窗店面被砸了個稀巴爛。
他看到老闆坐在店鋪裡大哭,悄悄幫老闆把被□□拿走的招牌送回來。老闆接過尤利西斯艱難拖回來的招牌,把那天準備的所有雞肉都給了他。可那招牌再也沒亮過,那家店也很快變成了一家典當行。
這不重要。
尤利西斯其實只是想說,他知道哥譚底層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也知道底層生活的“潛規則”。
所以,只要看到窗外人的模樣,他就知道為什麼他會在這裡——這兒是萊斯利醫生的私人診所,而醫生那兒,總有一些值錢的好貨,至少會有他用得上的藥物。
那個同樣屬於哥譚底層的男孩兒很狼狽。他穿著暗紅色的薄衛衣,領口該收緊的布料早就失去了彈性;他黑色的短髮已經有些長了,沒什麼髮型可言,更像是自己胡亂剪的,而那張臉更是青青紫紫慘不忍睹,還有些泛紅腫起的新傷,人中處還殘留著沒有擦乾淨的血痕;只有那雙眼睛,在黑夜中依舊熠熠生輝,燃燒著旺盛蓬勃的意志與生命力。
他撇撇嘴,嘴角扯動導致臉上的傷口抽痛——尤利西斯都看見他疼得皺眉毛了——但他還能假裝瀟灑地維持好表情,把掉了漆的撬棍往肩膀上一扛,像個稱職的社會大哥:
“既然你在這不錯,我就不為難你了。”
說完,轉身就走。
尤利西斯隔著玻璃,一直盯著他的影子,看到他背影消失。第二天,他陪著醫生送走屍體和它的妻子,給萊斯利醫生倒了杯水送過去,話語說得有點不好意思,但很認真:
“我想要點藥……會想辦法賺錢還你的,好嗎?”
萊斯利醫生這裡的藥物是完全低於成本的廉價,幾乎可以說是做慈善,尤利西斯就是直接要都沒有關係。
不過醫生沒有這麼說。
“好啊,”她接過水杯,“那麼今天午餐你來準備吧。”
尤利西斯趕緊點頭,還申請接手更多打掃衛生的工作——之前萊斯利醫生還是不願意小孩子做的。
然後,尤利西斯提出了最後一個問題:
“昨天晚上窗外那個男孩兒,醫生認識嗎?”
查閱監控後,萊斯利醫生給了他肯定的答案。
她眼中淌出些許遺憾:“……是凱瑟琳的孩子。”
***
傑森·託德,獨居。
他曾經有過完整的家,後來父親入獄又死在那,然後母親吸·毒過量也丟下了他。
所以從此以後只有他一個人,一個人想辦法討生活,一個人在泥潭裡掙扎著活下去。
當然,比起很多人,他還算幸運的,至少他還有那麼一個可以叫做“家”的房子。
雖然他家徒四壁,就是不鎖門都不會有蟊賊光顧。
但他怎麼都沒想到,一天而已,他家沒來賊,來了個小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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