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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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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患、鑿井、辦學等等。特別是在整頓司法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經他整頓之後,衙門裡沒有積壓的案子,監獄裡沒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說是弊絕風清。他這個包青天的名聲,在端州任上就傳開了。包拯不是詩人,在他的文集《包拯集》裡只有一首詩,就是在端州寫的,叫做《書端州郡齋壁》詩,內容是反對貪汙腐化提倡廉潔的,詩曰: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修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燕雀喜,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歷史上的一些大詩人給我們留下了許多瑰麗的詩篇,有些是讚美祖國壯麗河山的,有些是歌頌志士仁人英雄事業的,但是像包拯這樣以戒貪倡廉為主題,可以作為走馬上任的官員們的座右銘的,從古到今,還真找不出第二首來。

端硯(端州的硯臺)是當地的特產,在文房四寶中,與宣紙(安徽宣城的紙)、湖筆(浙江湖州的筆)、徽墨(安徽徽州的墨)齊名。在宋代是重要的貢品之一。過去的地方官常以向朝廷進貢的名義到處徵收,遇到有佳品就據為私有,以備日後行賄或作為禮品送人。包拯在端州任上,命令工匠按進貢的定額製造,一個也不多收,所以他在離任的時候,敢說“不持端州一硯歸”,一時傳為佳話。包拯做官公正廉明,遠近知名,他被趙禎召進京城做官的時候,已經40出頭,為人穩重、做事老練,不管承擔什麼工作,都能做出成績,引人注目。他初做京官,是當監察御史。以後多次調動,或者是在東南各地當地方官,或者是在京城裡面當監察官,總的說來,是一路順風,穩步前進。到了公元1056年擔任開封府尹(首都市長),1058年擔任御史中丞,已經是他晚年。他於1062年去世,當時的職務是樞密副使。

從來都說清官“鐵面無私”,鐵是黑的,所以舞臺上的包拯都化妝為一個大黑臉,成為鐵板一塊,以說明他的不可通融,不講人情。其實包拯一生做事都很有人情味。從官修史書、野史筆記、民間傳說各方面來看,包拯都沒有“門進難,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僚作風。《宋史?包拯傳》中說:“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過去老百姓要到開封府告狀,先得託人寫好狀紙,由衙門小吏代為投遞,輾轉費時,小吏就能從中敲詐勒索。包拯做開封府尹時,一舉打破了這條規矩。他規定老百姓要來告狀,可以到府衙門前擊鼓。只要鼓聲一響,府衙就得大開正門,讓老百姓直接上堂告狀。這樣,衙門小吏就沒有了敲詐勒索的機會。開封老百姓奔走相告,真想不到當時的“上訪”竟會如此方便。

趙禎把包拯調進京師,主要原因是因為他正直敢言,叫他當個言官(諫官),既可以對朝廷大政提意見,提建議,也能對重要官員進行監督。包拯的確不負趙禎所望,只要他覺得自己所說的問題有理有據,對皇帝也敢力爭,有時候爭得唾沫橫飛,濺了皇帝一臉。見到的人都很感動,覺得他們君臣契合,傳為美談。

開封府是皇親國戚、豪門權貴集中居住的地方。開封府尹不過是個從三品,而京城裡面一二三品的高官至少有好幾百家,有些衙內、豪奴倚官仗勢,任意橫行,開封府的官員們懾於權勢,不敢去管他們。趙禎覺得實在看不下去了,有意整頓一下,決心動用包拯這張王牌,對那些經常橫行霸道的人,給點顏色看看。包拯接受了這個艱鉅的任務,向皇帝打了包票絕對依法辦事,絕不後退一步。經過幾個回合,包拯旗開得勝,在開封府名聲大振。對那些擾亂社會秩序的人,說抓就抓,說判就判,對於說情的人,一概不理,還要追究責任。當年夏天大雨,開封城裡的惠民河阻塞,河水氾濫,街道淹水,行人受阻。包拯經過調查,知道這是有些權貴侵佔河道修建花園、亭臺所致。他急如星火,連夜查卷,追查非法建築物的產權,對於沒有產權的建築,一律強制拆除。那些業主說情沒有人理,送禮沒有人收。最後一直鬧到皇帝那裡去,皇帝推託說:“包拯這個人的性格你們是知道的,他只要有理有據,一定會蠻幹到底,我說的話他也不會聽,我也沒有辦法。”在皇帝那裡碰了釘子,這些權貴也只好灰溜溜地同意拆房子。從此,“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

君子滿朝的仁宗時代(6)

經過包拯一年多的整頓,開封城裡的面目一新,秩序井然。趙禎所希望於包拯的,也不過如此。這樣一做,至少可以治標,改變一下京城的面貌,至少可以樹立一個清官的樣板,讓全國別的城市跟樣學樣,扭轉一下社會風氣。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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