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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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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個單身母親或單親父親,對於任何成年人來說,都是有他或她不得已的理由,即使是僅僅出於自己的生活觀念而選擇了單身,也情有可原。公眾輿論在考慮子女教育責任的同時還應該尊重婚姻雙方作為自由人本身追求幸福的權利,在婚姻關係確實破裂的情況之下,要求他們為了兒女犧牲自己的整個人生,這是不合理的。因而公眾輿論不應當僅僅是反對離婚,反對單親家庭,甚至歧視單親家庭的兒童,而是應當給予他們(單親家庭及子女)理解和適當的關愛,社會組織則應當儘量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txt小說上傳分享

做一個單身者好不好(9)

單親家庭和單身個體有區別,沒有子女的單身個體的優勢在於:(1)經濟獨立,沒有負擔;(2)沒有家庭的親情也沒有家庭的爭端;(3)不用擔心子女教育和就業;(4)行動相對自由;(5)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

單親家庭就沒有純粹的單身者那麼幸運了,除了經濟條件特別好的單身母親和單身父親以外,多數單親家庭的生存狀況是十分艱難的。

1�被迫:例如上面的例子,婚姻配偶的一方為了擺脫被醫生診斷為終身殘疾的子女的撫養責任而提出離婚,為了子女的生存,被動離婚的一方只有單獨撫養子女。不能再婚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有殘疾的子女的牽累。這樣的單身母親或者單身父親完全是為了子女而犧牲自己,依靠一個人的工資和一個人的精力來撫育一個有殘疾或者殘障的孩子,其中的艱難辛苦是可以想象的。

2�主動:因為遭遇婚姻和家庭的不幸,離婚或者喪偶後拒絕婚姻,寧可一個人撫育子女,與子女相依為命,從子女身上尋找情感的依託。

3�有再婚的意圖,但是因為很多原因不容易找一個讓自己滿意的或者是讓孩子滿意的再婚配偶,只有維持單親家庭的現狀。

單親家庭,一般來說是不得已的選擇,和單身個體的生活選擇是有些區別的。有子女的單身者在考慮自己是否再婚時,有比單身個體更多的顧慮,他們必須事先考慮子女,也有人幾乎完全從子女角度來考慮,子女的幸福就等於自己的幸福。有的人為了孩子而再婚,理由是再婚可以爭取到更好的經濟條件或者是生活上的幫手以便於照料孩子;有的則永遠放棄婚姻,理由是再婚之後可能遭遇到的種種困擾可能對子女造成傷害;有的人則是準備結婚而苦於找不到合適物件。比起完整的家庭來說,單親家庭撫養子女不僅必須面對經濟的壓力,而且在目前的文化環境中他們還必須面對精神的壓力。家庭的破裂給子女造成了難以修復的心靈創傷,社會的歧視(例如同學、鄰居、親友的議論)也給單親家庭的子女帶來一定的心理上的影響。

儘管如此,我們依然不贊成父母因為子女而勉強維持破裂的婚姻和家庭或者勉強再婚,我們認為這樣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可能更大。中國是一個重子嗣的國家,父母常常把孩子看得高於一切,特別是近數十年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在有效地遏制了人口增長的同時,也使得獨生子女變成了“小皇帝”。很多父母過度溺愛孩子,為了孩子而放棄自己最基本的人格和做人的原則。現在的問題是如何改變人們的觀念,讓法律上合法合理的離婚在人們的意識中也變得合情合理,離婚僅僅是個人生活選擇的一種嘗試,它不僅意味著舊生活的結束,同時也意味著新生活的開始,單親家庭不僅僅是婚姻生活破裂之後的迫不得已的選擇,也可能是一個成年人主動思考之後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社會輿論應當容忍和接受這種選擇,家庭中的孩子也應當尊重家長的這種選擇,孩子沒有權利為了自己而抹殺父母如此選擇的權利,社會更沒有權利妨礙這種選擇的自由。如果全社會的意識觀念轉變過來,那麼單親家庭的生活境況可能會好一些。

單身女人M,50歲,工人,10年前離婚,和女兒一起生活。20世紀末,所在工廠宣告破產,拿到很少一筆安置費。為了活下去,她用平時的積蓄加上安置費租了一間兩層樓的房子,一樓開店,出售體育健身用品,二樓和人合夥開辦了一個舞蹈班,教授國標和拉丁舞,學員以中老年婦女為主。後來,這個舞蹈班漸漸地有一些名氣,也吸引了一批年輕人前來加入,有男有女,不過女性還是多數。在艱苦創業的那幾年裡,M女士沒有忽視對女兒的培育,除了溫厚的愛,還有嚴格的要求。也是因為她從事的工作,女兒從小得到藝術的薰陶,初中畢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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