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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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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知道對方未必就是褒揚的意思啦。

題目:親愛的,我在這裡(2)

只是,某個地方某個人會知道你——也不用管是因為吃雞蛋還是因為吃蘋果——好象都有點讓人小得意。

'六'

對於“XX”的定義,本身就是這樣泛泛籠統而多種型別。哪怕是現在的落落,也會由於“每天凌晨四點,都會在萬籟俱寂的小區穿一身紅衣去24小時便利店買飲料”而被保安認識了。

在他和我爸爸說到“我曉得她啊”的時候,有那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開心。

'七'

沒有出版《年華是無效信》之前,也許我家裡最有名的人物應該是媽媽吧(當然現在她也不差)。屬馬的特性在她教師的職業上很好地體現出來。而我就總是以“懶散攤著”的狀態看她忙於讀書,忙於研究,忙於開課,慢慢她就走到了這個職位上最好的位置,也收穫了許多榮譽獎狀。據說學校裡的人也都很服帖她。

媽媽真的一直是家裡最拼搏的人。而且加上一定運氣的輔佐,我就親眼看她如何變成行內出名的人物。

而與此同時,她對我的教育也同樣日以繼日地增長。她說人要有所成,不要渾渾噩噩,要有計劃,要能吃苦,說“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大概)。

但你說,身為一代動漫愛好者加年度懶散之王的我,怎麼會輕易地聽進去呢。那種好好讀書+名牌大學+功成名就的路,聽起來就是“無趣”兩字。

爸爸在奮鬥,媽媽在奮鬥,我持續在漫無目的的人生中。

'八'

如果那時有個冥冥中的聲音問我:“你想出名嗎?”

……我可能會覺得那是鬧鬼吧。

'九'

沒人這麼問過我。自己也沒想過要問自己。好象成功的將來不一定用“出名”就可以一言蔽之的。所以當時並沒有急吼吼地就把這樹立成未來的一個目標。

因為對於實際的我來說,好象銀行職員才會是終生的奮鬥方向吧。

'十'

初中以前接觸過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學校裡的某個小女孩了。因為長得特別像金銘,所以似乎有電影劇組找到她。訊息傳開時,堪稱沸騰。很快各種各樣的訊息在原本乏味的學校裡飛速滋長。好比那個女孩的父親其實做到什麼什麼官,是他託了關係的啦,好比那個女孩的數學成績其實是作弊來的啦……

即便原本沒有興趣的人,也會在這樣輿論的風潮裡被逐漸推動。於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壞的,都在空氣裡被盡情地融合攪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時候見到過那個女生。其實她也和之前沒有什麼兩樣。並不見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說話聲就響點。

可那時就止不住地覺得“她確實白了我一眼”或“她確實在高聲宣揚自己的近況”了。

為什麼呢?

這麼無聊的。

'十一'

後來小女孩怎麼樣了?

誰知道……

又不是要寫她的“XX之後”。

'十二'

那往後,是怎麼漸漸因為“喜吃蘋果”或“半夜買飲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別人知道了呢。離開了堪稱一敗塗地的學校後,終於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業。或許由於那是我真心喜歡的領域,不用考察你的數學定理和物理規律,只消你頭腦靈活地搞笑或是條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歡關於動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評論它們,是根本沒有任何問題的。也就是那個時候,隨著雜誌的發行,開始收到讀者來信。最初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沉浸在類似的快樂裡,那是與出名還沒有關係的,單單是“出門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悅。

當時已經用起“落落”這個筆名,有許多人,在網上,或生活裡,都會說“哦,落落嗎,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象寫到這裡,也找不到所謂“XX”的切入點,說到底我並沒有能稱得上“XX”的經歷,而如果把它寬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覺則是“也沒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況,但凡是出書的人,都會被人知道吧,連麥當勞南京東路餐廳裡有個很英俊的帥哥,也已經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題目:親愛的,我在這裡(3)

即便會被說成“嘖嘖,都這樣了還不滿足”,可也得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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