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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抄書也是件苦差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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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興言俞老闆那邊且按下不表,但說高文這裡,七舅方才來家裡所說的話已經得明白了,如今縣衙門裡黃威可謂是一手遮天,權勢極大。自己打了他的外甥女婿韓隗,打狗不看主人面,已將他得罪了,以後要想進衙門當差已沒有可能。

不但如此,只怕自己這個民壯也當到頭了。

在明朝,胥吏的地位極低,按說不當民狀也沒什麼。可國家實行的嚴格的戶籍制度,就算自己做不了衙役,戶口還歸類在賤籍之中。自己的身份問題不但沒有得到改變,反連飯碗都丟了。

從腦海中的記憶得知,母親織布,一個月也就一兩錢銀子。這點錢,也只夠娘倆粗茶淡飯勉強活下去。

遇到生意不好的時候,說不定還要捱餓。

毆打韓隗固然痛快,但現在生存問題卻突顯出來,讓高文有一種強烈的危機感。

要想短期內改變這窘迫現狀,說不好還真得要繼續碼字了。

等七舅走後,和母親說了一會兒話,高文又回到自己房間,磨了墨繼續思索。

抄詩詞顯然是不行的,這玩意兒太駭人聽聞。從以往自己讀過的穿越小說來看,詩詞只適合用來揚名,其實並不會為主角帶來任何實際的經濟上的好處。要想短期內弄到一筆錢,還只能是小說。再說了,自己一個胥吏,就算抄一大堆詩詞出來也沒什麼用處,最多被人讚一聲雅吏,接下來你該幹什麼還幹什麼。你不是士大夫,還是別碰這種陽春白雪的東西為好。

“罷,還是抄《西遊記》吧,眼前也就這本書適合。”高文突然想通了什麼,失笑:“我也是想差了,什麼這本書太高大上,讀者不好代入猴子主角,實際上不過是那姓俞的自己沒眼力。這書不合他的口味,並不代表別人就不喜歡。只可惜我當時也是衝動,將第一章的稿子貼到書坊的牆上,這下好了,又得重新寫過。”

“詩曰:混沌未分天地亂,茫茫渺渺無人見。自從盤古破鴻蒙,開闢從茲清濁辨。”

“唰唰唰唰”一氣呵成,這次為了趕速度,也懶得用工整的館閣體小楷,只自己習慣的行書,一氣地抄下去。

當真是筆走龍蛇,墨汁淋漓。

也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堪堪將第一章七千多字抄完。

這個時候,再看屋外,天已經暗下去,卻是抄了一個下午。而高文的手腕有點酸,右手架筆的中指第一指節處也因為長時間摩擦用力而微微發紅發疼。

“今天就到這裡吧!”將筆在水洗你洗盡墨汁,擱在筆架上,揉了揉手腕,高文吁了一口氣。半天時間就寫了一章,看樣子要想寫完第一本稿子,怎麼著也得三四天工夫。

這個時代的書因為紙質和裝訂問題,大多不厚。一本書也就七八萬字。

《西遊記》一書有一百回,也就是一百個章節。以一個章節八千字計算,總字數八十萬。如果以八萬字一本,總共要出十冊。也就是說,一本書十個章節。

目前,高文需要先抄十章出來。等書稿抄完,這才去尋書商,談價格。

不得不說,那日自己只抄了第一章就去找那姓俞的確實有些莽撞。畢竟,只一個章節也沒什麼內容,僅僅是交代了一下背景,故事都還沒有展開呢,你叫人家看什麼?

看看時辰已經不早,高文就朝灶房走去,準備燒一鍋熱水,洗了腳美美地睡上一覺。明日要抄兩章,一萬六千字,這活兒可不輕巧,尤其是需要使用毛筆這種自己不習慣的書寫工具。

剛進灶房,就看到母親已經倒好了水。聽到高文進來,她摸索著將一張凳子搬過來:“文兒,你在屋中呆了一天究竟在做什麼,聽動靜是在寫字?”

“娘,我自己能洗,還是你先來吧。”說著話,高文不顧母親的反對,強將她按在凳子上,又替她脫去鞋襪,用手舀了水,慢慢地替她搓起交來:“娘你替我洗了十多年的腳,現在也該兒子侍侯你了。是的,我是在寫字。娘你忘記了,兒子小時候也上過幾天學的。”

“寫什麼字那麼久?”被曾經的傻兒子用手輕輕地搓著腳,高母心中又是欣慰又是甜蜜。

“兒子想寫一本詞話……就是故事書兒。”

“寫故事書兒,你寫那做什麼,你會寫嗎?”

“怎麼不會寫了,不就是將同人聊天的話兒用字寫在紙上罷了。”高文笑著回答,又說:“就跟說書先生在茶館裡說書一樣。”

“我的傻孩子,你能跟人家說書先生比嗎?說是聽書,以前娘跟你爹成親的時候,家裡請了個說書先生,說是讓大家熱鬧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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