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親鄰法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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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斐真的是去撒尿了。
魯迅說過,人在撒尿的時候,頭腦是最放鬆的,最適合思考。
這個簡單的官司,還真是令張斐犯難了。
但是難點不在於這官司是否難打,他都還沒有仔細去考慮,而是他發現自己漸漸偏離了自己職業素養。
在他最初的規劃,他拿下范家書鋪,還就是為了賺錢,而不是為了去鋤強扶弱,伸張正義,那是俠盜所為。
他也以為自己一直都是如此。
然而,當這個官司放在他面前是,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最初的想法已經發生了改變。
在他思想中,結果正義變成第一位,而非是金錢,亦或者是程序正義。
有些事騙得了別人,卻騙不了自己。
這是很不應該的。
為什麼會這樣?
這其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他自己也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是受許芷倩感染嗎?
顯然不是。
他可能會有所顧忌,但也不至於讓他改變自己的整個思維方式。
傍晚時分,張斐與許芷倩一塊乘坐馬車,離開了汴京律師事務所。
「你生氣了嗎?」
許芷倩見張斐情緒很是低落,悶悶不語,不禁小聲問道。
張斐瞧她一眼,「與你無關。」
許芷倩撇了下嘴角,嘀咕道:「怎麼可能與我無關。」
張斐苦笑一聲,解釋道:「我其實可以不讓你知道的,而我之所以當時告知你實情,那是因為。」
「就是因為你希望我阻止你。對麼?」許芷倩急急道。
張斐點點頭,道:「但我本不應該這麼想的。」
許芷倩問道:「為什麼?我倒是覺得你有進步。」
「進步你個頭。」張斐一翻白眼:「打官司不是殺人越貨,也不是威逼利誘,而是講律法,講道理,如果能夠訴諸公堂,就證明這裡面的確存有爭議,而不能以強弱來斷定。就好比當時我幫曹衙內打官司,即便林飛是無辜的,我也得盡力幫曹衙內。」
許芷倩聽得是直搖頭:「這我不敢苟同。」
「為什麼?」張斐納悶道:「我又不是玩歪門邪道,我是講律法,講道理,只要遵循規則,贏得官司,我無愧於心,輸了官司,我也無愧於心。」
許芷倩輕哼道:「強者是不需要講律法,講道理的。律法就是用來保護弱者的。曹衙內那不過是特殊案例。但他也只是害怕曹太后的責罰,而不是敬畏律法,在三衙,受欺負的教頭,可不止一個林飛,但大多數人都只能忍氣吞聲。
再說李四與陳裕騰的官司,如果沒有你,李四是不可能贏的,但是對於陳裕騰而言,他根本就不需要我們幫助,只有李四才需要我們的幫助。
還有那馬天豪、陳懋遷,他們僱傭你,那只是為了避免被官府欺壓,而不是怕與百姓爭訟。那些牙人哪天不在搬弄是非,抬高物價,渾水摸魚,愚弄百姓,陳懋遷可有找你幫忙嗎?只有弱者才需要我們幫忙,強者根本就不需要。」
她的觀念始終是強調強弱關係,如果是曹衙內與富直爽打官司,那你隨便幫誰都行,可一旦變成曹衙內和林飛打官司,她立刻就偏向林飛。
而她的這個觀念,張斐早就知道了,二人也爭論過很多回,但誰也無法說服誰。
但今日張斐卻聽得是眉頭緊鎖,沉思了起來。
難道這就是改變我的原因?
這不是一個至少在律法意義上,人人平等的世界。
這本就是一個不平等的世界。
如韋愚山他們
那些人,幾乎可以無視律法的存在,如果我不幫耿明,他根本就不需要忌憚我,更不需要我幫忙。
是了!
我不是處在一個法制完善的社會,而處在一個法制建設的時期。
要想不管幫誰打官司,都能夠做到問心無愧,開心賺錢。首先,我得讓他們先敬畏律法,讓律法兩端是處於平等。
許芷倩瞄他一眼,見他不做聲,於是道:「我已經決定幫那大嬸討回公道,而且而且這回我打算自己去打。」
張斐一怔,驚訝道:「你你去打?」
許芷倩點點頭:「朝廷都允許我與你上堂爭訟,那我當然也有權力自己幫人打官司。當初咱們就說好了,我是可以免費幫人打官司的。」
張斐問道:「你行不行啊?」
許芷倩稍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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