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頭,債有主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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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貫?
這個「貫」字就很嚇人呀!
饒是韓琦這種超級富豪都是倒抽一口冷氣。
這絕對是天價索賠。
都已經不能有米價來衡量。
就說那汴梁城內的上等宅院,那都可以買五十間。
這是個什麼概念。
開封府知府,在不貪汙,不降低平時生活質量的情況下,估計也得存個大半生,才能夠買得起一間。
對於大地主杜紹京而言,你說他賠不賠得起,那還是賠得起,光他所有的土地其實就能值這麼多錢,但也不是說要挖他一塊肉走。
那絕對是斷他一臂一足。
基本上是很難恢復。
他能不暈嗎?
可對於門前的百姓而言,這真是太刺激了。
真不愧是朝廷,索賠都索賠的如此霸道。
愛了愛了!
相比較起來,那放高利貸真是完全不夠看的呀!
而院內的那些官員,則是目瞪口呆,你這是要一舉將天下財富盡歸國有嗎?
王安石也沒你這麼狠啊!
確實,王安石都激動地站起身來,左手輕輕拍著司馬光,「君實,你還不快去殺了他。」
司馬光聽得是一頭霧水,「你在說甚麼?」
「藏富於民,藏富於民啊!」
王安石回過身來,神情激動道:「那小子竟然代表朝廷向一個地主就索要五十萬貫的賠償,這簡直就是羞辱你的藏富於民,你怎能無動於衷,我都為你感到著急。」
司馬光聽得嘴角直抽搐,這廝真是找盡一切辦法,來諷刺自己,咬著牙道:「我要殺也是先殺你,你敢說,這不是你要求的?」
「我對天發誓,此事與我沒有半點關係。」王安石立刻高舉右手,又補充道:「如果是我,我最多也只敢要五千貫賠償。」
他羞澀地張開五指。
此時此刻,他真心覺得自己善良的跟綿羊一樣,甚至尋思著,自己的新法對地主是不是太仁慈了一點,要不要改一改。
人家一個耳筆,張嘴就是五十萬貫。
自己的新法顯得就很小家子氣了。
還是說,他嚴重低估了咱大宋地主的財富呢。
「反對!」
半天才回過神來的李磊,突然站起身來,「知府,他這純屬信口胡編,毫無依據可言,就算杜員外補交十年的稅錢,加上罰金,再加上用以抵刑罰的金額,然後再依照我朝律例‘備償,原則,也沒有五十萬貫那麼多。」
所為‘備償,原則,就是一種懲罰性賠償,一般來說是加倍賠償,但那也賠償不了這麼多錢啊!
就他那些土地,滿打滿算,一年可能也就一千貫稅錢,算十年,乘以十,也就是一萬貫,再翻一倍,也就兩萬貫。
這跟五十萬相比,相差太遠了,更何況也不可能算十年。
呂公著也是充滿疑惑地看著張斐,「張三,你這索賠可有依據?」…
「當然有!」
張斐道:「公堂之上,我張三又豈敢亂言。」
呂公著哦了一聲:「你有何依據?」
張斐道:「方才我們曾提及李三才為何成為佃農,其原因就在於,他為杜紹京承擔了一部分稅賦,而正是這部分負擔,使得它賣女,淪為佃農。換而言之,朝廷是已經將這一部分稅錢收走了,李三才才是受害者,故得視李三才的損失索賠,而不能看朝廷的損失。」
眾人為之一愣。
還能這麼算啊!
可想想,也有道理,單就李三才而言,朝廷是沒有虧的,還是將錢給收走了,是李三才多交了錢,要再賠給朝廷,也是沒有道理,如果要賠,肯定是要賠給李三才。
這冤有頭,債有主。
李磊立刻反駁道:「此乃朝廷的過錯,不應強加於杜員外頭上。」
張斐道:「故此朝廷更有義務幫助受害者,追繳其賠償。」
呂公著稍稍點頭。
這就很對他的胃口,朝廷要人家五十萬貫,這確實有些過分,也難以服眾,但若是幫助李三才等受害者,去追繳這賠償,這是很應該的。
司馬光低聲向王安石道:「介甫,你還不去殺了他。」
王安石一愣,「我殺他作甚?」
司馬光道:「你看,他這是藏富於民,而非是為國斂財。」
「呃!」
而對面的李磊很是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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