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談判桌才是主戰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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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打官司而言,刑事桉件的戰場,肯定是在公堂,比如說阿雲的官司,以及林飛的官司。
公堂上就得判決。
但是民事訴訟,公堂只是次要戰場,私下談判才是主要戰場。
比如說李四和陳裕騰的官司,那都是私下和解的,公堂之上,只是討價還價,誰佔有優勢,那麼誰在私下談判時,就更為主動。
而這次官司比較特別,因為偷稅漏稅絕對是屬於刑事桉件,張斐代表的也是朝廷,只是說他不具備檢控的身份。
但是,大宋自有國情在。
百姓偷稅漏稅,那當然是屬於刑事,但對方若是地主階級,士大夫階級,那就也可以屬於民事。
這也是之前朝中爭論的點,朝廷若有證據,還需要打官司嗎?
直接就抓人啊!
問題就在於,沒法抓人,王安石才被迫這麼做,目的是逼著他們交稅,而不是要他們的命。
基於這一點,此桉應該歸於民事。
既然是民事,私下談判才是主戰場。
當日傍晚時分,李國忠、費明、李磊,以及地主階級的代表,黃秩,士大夫階級的代表,王助,一共五人,來到汴京律師事務所,與張斐進行談判。
而張斐還是與許止倩的夫妻檔,加背鍋俠,哦,俗稱法人代表的範理,以及端茶遞水小弟邱徵文。
張斐放下茶杯來,目光在對面五人的臉上掃過,語氣堅決道:「真是抱歉!你們已經失去了談判的機會。」
李國忠笑道:「聖人云,禮之用,和為貴。做人還是得留一線,畢竟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
張斐打趣道:「李行首不看《刑統》,看上《論語》了,這可真是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但是此桉,就是聖人來了也未必有用啊!方才我們都還在考慮,是否應該繼續起訴你們用假稅鈔一事。」
黃秩、王助嚇得一哆嗦,如果追究這個責任,那就是怎麼死的問題。
李國忠笑道:「那就不說《論語》,說《刑統》,自古以來,皆有法不責眾一說。」
許止倩哼道:「可沒有幾個人敢用假稅鈔。」
李國忠一愣,瞧了眼旁邊的許止倩,笑道:「許娘子說得對,但是偷稅漏稅者,可不在少數。
可若不處理妥當,今後那些佃農都跑來找你們訴訟,或者許多人檢舉偷稅漏稅,沒完沒了,只怕會擾得你們事務所不得安生,也會令朝廷左右為難。」
費明道:「五十萬貫的索賠,若是能成,那足以使得天下百姓都來找你訴訟,且不說三郎能否打贏,即便三郎是有理有據,官府又會這麼判嗎?」
此話在理,天下受剝削得百姓,幾乎可以說是人人,這一告就是五十萬貫,誰不來告,地主與百姓就會完全處於對立面。
到時還真的會講法律嗎?
朝廷也不會讓這一切發生的。…
範理稍稍點頭,低聲向張斐道:「三郎,我覺得他們說得也有些道理。」
張斐瞪他一眼,思索半響,又向李國忠道:「你們希望如何結束這場官司?」
黃秩與王助兩個階級代表,眼中閃過一抹喜色。
李國忠道:「杜員外他們會補足所有的稅錢。」
「?」
「?」
時間彷彿靜止了一會兒。
張斐眨了眨眼,「就這?」
李國忠道:「這不就是朝廷打這場官司的目的嗎?」
費明補充一句,「當然,杜員外他們也會厚禮報答三郎的。」
許止倩一聽
,不禁慍道:「你們是想罪加一等,還是希望拉我們一塊下水?」
討了這麼一個老婆,這輩子基本上與快錢隔絕了。張斐也遞去兩道責怪的目光,好似說,這些事情,能拿上臺面說嗎?但凡有心送禮者,都不會先說,直接就送。懂?
李國忠趕忙解釋道:「只是微薄之禮,不足以為罪。」
「那也免了吧。」
張斐道:「如果是在官司之前,你們這麼說,那我可能會欣然接受,但是現在的話,我不可能會接受這些條件。」
李國忠道:「但是這麼打下去,對三郎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張斐道:「這今後的事,誰又說得定呢。如今我們是穩操勝券,對於今後也掌握著主動權,至少小店也有著拒絕為任何人打官司的權力。」
那些百姓是可能會來找我,但我可以不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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