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要做最強衙前役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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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之前是對手,還是冤家,亦或者仇人,此時二人的落魄,讓一切的恩怨都變得不是那麼的重要。
正所謂: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張斐與範純仁來到司錄司門前那棵大樹下。
“啊?範司諫你連官職都丟了。”
張斐是驚訝地看著範純仁。
範純仁點點頭:“如果我不辭去諫官的職位,站在公堂上,本就不公平。”
諫官就是彈劾人的,哪個主審官敢得罪諫官啊。
故此要當這法律援助,肯定是要辭職的。
張斐好奇道:“為何範先生在面對我時,完全就沒有這種想法。”
範純仁愣了下,旋即笑道:“與你打官司,還得望著你手下留情,哪有功夫想這些,再說了,那主審官也不是什麼司法參軍,都是宰相,也沒有必要畏懼我。”
“這倒也是。”
張斐點點頭,嘆道:“想不到咱們兩個轉眼間,就落魄到這種地步,真是造化弄人啊!”
範純仁卻是搖搖頭道:“我倒是不這麼認為,事實上,司馬君實說得很對,我還不足以勝任檢控官一職。”
張斐問道:“此話怎講?”
範純仁嘆道:“你有所不知,我來這裡已經有三天了,但至今還未得贏過一場官司。”
“什麼?”
張斐驚訝道:“這怎麼可能?”
範純仁又是重重一嘆:“在這司錄司打官司,與跟你打官司不一樣。與你打官司時,其中包含許多政治問題,我處理得也比較遊刃有餘,而且還能做足準備。
但是在這司錄司打官司,全都是芝麻小事,如兄弟分家,又如店面侵佔,這些我都不清楚,而且又沒有太多準備的工夫,但對方卻對這些事瞭如指掌,在堂上我是毫無招架之力。”
他再怎麼也是范仲淹的兒子,雖然清廉,但平時不會去關心那些雞毛蒜皮之事,可司錄司打得就是這些坊間糾紛。
如兄弟分家,在他看來,這就不應該,他就不知道該從何下手。
他不是那種一步步幹起來的大律師,直接是中途轉行,打立法官司,他可以發揮,但遇到這些民間糾紛他就有些束手無策。
在來這裡之前,他心裡多少也有點怨言,瞬間從司諫變成平民,但來了之後,他突然領悟到司馬光的一番“苦心”。
可他也不想想,司馬光也不懂官司,不可能想得這麼細。
張斐稍一沉吟,道:“好吧,我今兒就送先生一個開門紅。”
範純仁好奇地看著張斐。
張斐指著太陽下那站立不安的小廝,又將其中過程告知範純仁。
範純仁聽罷,道:“你是讓我幫那小廝辯護?”
張斐點點頭。
範純仁想了想,道:“這官司很難贏,關於交通法,我朝是承唐令,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那小廝不過是一個送餐之人,而谷少青我是知道的,判太府寺事谷濟之孫,或許還有官員身份,貴賤分明,理應是那小廝主動退讓。”
張斐道:“但是那小廝當時身上託著重物,也符合輕避重的法規。”
範純仁道:“此條法規得第一句,就是賤避貴,你說誰先誰後?哪怕是你親自去打,恐怕也難顛覆這條法規。”
要顛覆貴賤,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打破這一點,那皇帝出門,很多儀式都是屬於違法的。
雖然宋朝的皇帝出門,也沒啥儀式,百姓都能跳起來跟皇帝嘮嗑,但是路上的馬車、行人還是得規避啊。
張斐笑道:“先生認為這法規最關鍵的是什麼?”
範純仁稍一沉吟:“最關鍵的自然還是為了安全。”
定這法規的目的,就是為了安全,只不過古人是有階級,任何法規都會體現這階級觀。
而不是為了階級去定這法規。
張斐笑著點點頭:“先生所言不錯,故此先生可以從安全方面著手。”
“安全?”
“對。”
張斐點點頭道:“先生方才也說了,這條法規為得是安全,其中又有貴賤之分,那麼安全中的第一要素,自然是貴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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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純仁點點頭。
張斐又繼續言道:“就拿這場官司來說,小廝肩上扛著貨物,沒有看到谷少青,才導致這起意外。
而谷少青為何不避讓,其原因就在於貴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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