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迷霧重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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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按照李傑倫家鄰居大爺告訴她的地址,來到郫縣郊區一戶人家門前,她敲開了張衛山家房門,一位老年婦女開了門。
扶桑:“您好,請問這裡是張衛山家嗎?”
張母:“是的,你是?”
扶桑:“我是張衛山的朋友,請問他在家嗎?”
張母:“我兒子在外面忙,很少回家。”
扶桑:“那您知道他的住處嗎?我有要緊的事情找他。”
張母:“你真的是我兒子的朋友?”
扶桑:“是的,我和他有兩年沒見了,他之前曾經告訴過我這裡的地址,所以我來這裡找他。”
張母將扶桑上下打量了一番,只見這姑娘長得美,人很和善,看她穿著打扮,應該出身在殷實家庭,不像是壞人:
“姑娘,進屋坐吧。”
扶桑打量著整潔的堂屋,傢俱簡單陳舊,這個家庭並不富裕。
張母請扶桑坐下,為她倒了茶水。
“姑娘,你和我們家衛山是怎麼認識的?”
“朋友聚會認識的。阿姨,衛山是不是有個表弟?”
“是的,不過有十來年沒見了。”
“衛山的表弟是不是叫李傑倫?”
“是的,你怎麼會問起這個?”
“衛山曾經跟我提到過。阿姨,您是否認識林森?”
“林森?林森是誰啊?”
“我和衛山的一個朋友。”
“不認識。”
扶桑心想,張母明明不認識林森,林森卻說他是李傑倫的表哥,要麼林森用“表哥”的名義敷衍扶桑;要麼林森就是張衛山;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林森對李傑倫家裡的所有事情瞭解得一清二楚。
張母:“姑娘,你哪裡人啊?”
“成都,我父親在學校裡當先生。”
“書香門第,這個好,這個好。”
扶桑:“阿姨,您知道衛山在哪裡嗎?麻煩您告訴我,我找他有要緊事!”
“他住在縣城,我也好久沒見到他了,我帶你去找他吧。”
張母將扶桑帶到張衛山在郫縣縣城的租住屋,詢問房東後才知道,張衛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來過,房租也沒有交,房東找不到張衛山,於是向張母要房租,張母說自己沒有帶錢,扶桑拿出自己的錢,替張衛山交了房租,便和張母離開。從張衛山住處出來,扶桑和張母告,返回成都。
張母擔心兒子出事,到郫縣警察局報人口失蹤案。
當張母向警察說到兒子的年齡和長相,警察拿出一張畫像,問她是否認識,張母說這就是他兒子張衛山,警察吃驚不小,問她是否能確定這畫像真是他兒子張衛山,張母肯定地說,錯不了。
警察趕緊打電話到成都通知陸探長,陸探長大吃一驚,立即讓王阿虎到郫縣,將張母接到成都。
一路上,張母都在問,是不是兒子出事了。
王阿虎擔心她一路上哭哭啼啼,也不正面回答,說有件東西需要她去確認。到了成都警察局,王阿虎將死者的一件遺物——錢袋拿來讓張母辨認,張母認出這正是兒子的東西。王阿虎再次拿出畫像讓她確認,她指著畫像說,是她兒子張衛山。
死者並非李傑倫,那真的李傑倫去了哪裡?
王阿虎問張母:“你認不認識一個叫李傑倫的人?”
張母如實回答:“李傑倫是我侄子,是衛山的表弟。”
王阿虎繼續問道:“那您有沒有李傑倫的聯絡方式?”
張母:“十多年沒見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兒子呢,你們一定知道我兒子在哪兒?”
確定了死者是張衛山,王阿虎將張衛山被殺害一事告訴了張母,告示貼出許久無人前來認屍,屍體又不能總放著,於是留下一件遺物,便將死者埋葬了。王阿虎帶張母到張衛山墳前,與兒子陰陽兩隔,張母哭得死去活來。阿虎勸慰,人死不能復生,希望張母配合警察破案。
張母問:“您是懷疑我兒子的死和李傑倫有關?雖然我多年沒見我我那侄子,但是他的本性我瞭解,他不可能殺害我兒子。”
王阿虎:“案件我們還在調查,具體細節不便向您透露,您只要儘可能的給我們提供線索,我們會查個水落石出的。”
死者是張衛山而不是李傑倫,可為什麼拿張衛山的畫相給李傑倫的鄰居辯認的時候,他為什麼要說是李傑倫呢?王阿虎決定再找那位鄰居摸摸情況。
王阿虎再次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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