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長歌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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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辰不早了,陸白二人淺談了一會兒,便各自躺在草鋪子上睡了。玉狸奴團成一團,欲把白少央的肚子當枕頭,白少央卻嫌這坨毛肉團團太重,便拉著它在身邊躺倒,然後又撿了幾塊木頭疊在一起,假裝它是個蜀錦織成的粟玉枕,然後心滿意足地枕在上面。陸羨之與他背對背地靠著,除了半夜的時候打了一會兒呼嚕,倒也安安穩穩地度過了一夜。
第二日出廟之前,他們先是對著搖鈴神醫的泥像拜了一拜,然後對著廟外擺著的那幾具屍體告了個罪,便找了火石,將屍身燒了個乾淨,之後便啟程前往雲州。
白少央趕路一向都不等天亮,而是剛剛等到天上顯出一抹魚肚白便要走了,此刻這月亮還和枚銅錢似的掛在天上呢,路上也並不十分明晰。
陸羨之問他為何走得這般急,白少央只道:“若是等著天還未全亮便走,這路上的風景便會越看越亮,連帶人的心也會跟著亮堂起來。”
陸羨之似乎很喜歡這個理由,所以連走路的腳步都輕盈了許多。
那車馬古道旁有一楓葉林,正遇著秋日便開得密密匝匝一片,原本天色暗暗的,看上去便是紫紅色的,可他們的路越走越亮,楓葉片上的紅便越正越濃,頗有秋爽颯然之風。白少央興致一來,便唱起了家鄉扇溪村的“五聲趕靈調”。
“月亮毛毛星子多,紅菱子綠草子裹個白鵝出,姐兒妖妖漢子騷,白迷迷黑俏俏惹得閻王怒目小鬼臊,旁人皆道鄉夫愚,莫不是假正經啊真白眼……”
這些多是腳伕鄉婦才熟知的山歌小調,格調不高,韻律全無,都是專說鄉野軼事,兒女豔故的。白少央看舉止看言行都似是個大家大戶出來的公子哥,卻將這點濃詞豔曲毫無顧忌地清唱出來,倒也叫陸羨之十分驚訝。
驚訝之餘,他還不忘問道:“這山歌你是從何處聽來的?“
白少央思忖片刻後,忽開了口,將這山歌的由來事娓娓道來。
原來他從前住的村裡有一瘸漢,東不成西不就的總幹不成事,但卻偏偏擅長編曲唱歌。白少央每次得空,都會去這漢子那裡聽會兒小曲,所以也就記住了曲調和唱腔。
後來白少央十三歲那年,瘸漢子著了風寒驚闕之症,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病,好生歇養便是了。偏生他的老母信什麼偏方,拿草木灰兌著符水給他喝了下去,結果那瘸漢的嗓子便倒了。
陸羨之立刻問道:“這嗓子倒了,可還能說話?”
白少央道:“雖還能說話,卻再也不能唱歌了,因為連他自己都厭惡自己的聲音。後來這瘸漢沒過幾年又得了場大病,這次他卻沒捱過去。”
陸羨之道:“可是你想起他的時候,好像並不怎麼傷心。”
白少央淡淡道:“他的人雖走了,歌卻留在了村子裡,不光是我,還有別人也經常唱他的小調。他一生都沒出過山村,大字都不識得幾個,卻能在這世上留下點東西,叫人記著他想著他,我難道不該為他感到高興?”
陸羨之感慨道:“能在這世上留下點東西,就算不枉一生了麼?”
白少央道:“你留下的東西若能叫後人時常想起你,那才叫不枉此生。”
陸羨之目光一閃道:“白兄很怕死後被人遺忘麼?”
他實在是個很敏銳的人,但他的敏銳有時太過誅心。
可面對這誅心的話,白少央卻只是微微一笑。
但是他的笑卻彷彿很古怪,也很悲哀。
他倒不怕被人遺忘,這是因為他已經被人遺忘了。
十六年前的張朝宗聲名顯赫,如日中天。
十六年後的張朝宗卻根本沒有人願意提起,除了殺死他的韓綻。
這世上最後記得你的人,居然是最恨你的人。
而那些愛你的人,一想起你的音容便有傷心情懷,一提起你的名字便是愁容滿面,久而久之也就不願想起,更不願提起了。
當然了,你不能怪這些人不夠堅強,只能怪自己死得太過突然,太過輕率。
陸羨之見白少央面上鬱郁不快,似陷入了過往愁思之中,便有意開解便道:“我見過白兄的飛刀,領教過白兄的眼力,卻不知白兄的輕功如何。”
未等白少央發話,他便一把提起跟在後面的玉狸奴放在肩上,然後足尖一點,便如林間飛燕般向前飛去。白少央先是一愣,隨即也緊緊跟上。
這貓兒本是不緊不慢地跟在他和陸羨之身後,此刻被人驟然提起,登時四腿亂蹬,齜牙嘶叫,如被拔了爪兒的老鷹,失了牙的老虎一般六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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