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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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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主子,還是我來吧,這孩子皮的緊,您身子不適,別累著了。”

一把將孩子牽了過去。

小熙頻頻衝紫珞觀望,並不想離開,直到錦兒取了什麼東西給他吃,他才把注意力移到別處——那孩子很貪吃,而且很挑食,跟紫珞一樣盡挑稀罕的吃,想要令他對食物產生興趣,那必是花過大心思的。

紫珞看得出,錦兒已然把君熙當作了自己的私有物,不許別人多瞅上一眼。

她會這麼寶貝君熙,全是因為小熙如今是蕭王手中的寶貝:錦兒只要把他給服侍好了,自會得來蕭王的器重以及憐愛。

而她之所以會這麼急巴巴的把孩子帶開,應該就是怕被紫珞搶去了這份照看“小公子”的殊榮。

“看樣子,你挺喜歡孩子,也很會和孩子溝通?”

金晟不陰不陽的話在邊上傳過來,神色若有所思。

“自然喜歡,這世上,只有不沾世情的孩子笑起來最好看——爺難道沒看到嗎?孩子笑起來的眼神永遠像水一樣明澈,就算偶爾懷了一點小心思,也是無害的!招人喜歡的。”

紫珞忽住口,心下想到的是皇宮裡的孩子又有幾個可以保有這種天真爛漫。

眼前的這位爺,就是自小在算計堆里長大的,每天受人白眼冷落的失勢日子,何時嘗過那種暖人心扉的親情——金晟很小的時候,眼底就裝進了不屬於他那個年紀該有的東西。

嗯,說起來,她與金晟在很小的時候,就有過一段交情。

***

那時她只有八歲!

北滄承德十年的秋天,年僅十歲的金晟大鬧清貴妃辰宴,皇帝大怒,將其扔進靜寺逼其思過反省。

在靜寺,他被人惡意下毒,雙目漸漸失明,差點就死在裡頭。

那一年,她隨母親來過一次康城,正巧寄居於靜寺,母親不忍他小小年紀死於非命,也是因為紫珞曾苦苦相求,便花了半個月的時間將他救回。

之後,母親先行離開,而她則陪他在靜寺足足三個月,直待他身體康復,才在韓叔叔的陪伴下隨尾母親而去。

那時,她易著容,化名叫做:千樺——一個由太皇太后派來服侍他的小小宮婢:冒牌的。

如今事隔十幾年,相信這個傢伙早忘了當年靜寺遇到過的小女孩,也一定不記得當初他曾許給過千樺怎樣的誓約——

那是一個很孩子氣、很具玩笑色彩的約定。

待續!

今日更畢!明天見!

正文 禍起,血濺清王府 2

嗯,那三個月,他們都幹什麼來了?

她拿他當針灸的物件,每天跟他講各種歷史故事,講越王勾踐臥薪嚐膽的故事,講劉備三顧茅廬的故事,講唐太宗的玄武門之變,講康熙撤藩平臺……

在中國,她是大學裡的金牌講師,教的就是歷史,最熟悉的也是歷史——累

一諾曾到學校聽過她講課,回家後神色古怪的盯著她看,怪怪的說:“若情,你講課的時候,眼睛會發亮……”

她不知道他想說什麼,就狠命的瞪他,這個人說話不可能沒頭沒腦。

他笑了,摸摸自己的頭,敲著後腦勺,自言自語起來:

“今天是第一次旁聽你的課,可為什麼我會覺得好像在很久以前就聽你講過很多回了呢!”

當時,她覺得他在說瘋話,後來,她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她真的在他的前世做過他三個月的老師,專跟他講勵志型的英雄傳奇,以及中國歷史上以小勝多、以弱敵眾的兵家軼事。

有一點很值得一提,那就是金晟和秦一諾長的一模一樣,也正因為這個模樣,她才苦求母親相救與他,並且還特意臨時抱佛腳了一回:師從母親學了一回針灸之法,為的是幫他治眼睛。

是的,第一眼見到這孩子時,她就知道金晟就是秦一諾的前世。悶

唯一不同的是十歲的一諾,早早就展露了從商的天份,擅算計,頭腦活,極懂得權衡利益得失,人稱秦家的天才少年,而十歲的金晟,雖少年老成,卻還尤顯嫩滑浮躁。

在中國時,秦林兩家為世代交好,她叫一諾做三哥,兩家走動進,她這個若情妹妹時常被這三哥使來喚去——

結婚前,他把她當妹妹,有時寵著,有時又故意欺負著,結婚後,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就愛找她鬧事,把她折騰的又惱又恨又無奈。

魂穿異世後,再見才十歲的小“三哥”,知其悽慘的境遇,心中的同情不可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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