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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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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什麼當我收到手下的緊急報告趕到懸崖時,卻看到的是她看著那三個深愛她的男人,心滿意足的笑了“風、傲、漠,我愛你們,告訴嵐,我愛他,還有對不起,沒有我你們也要好好的活下去。”此時的她極輕的揚起淡淡的笑容,眼底盡是決絕,她轉身用盡全身力氣,縱身往崖下一跳。

天那為什麼,在我還不知道自己要做爹的時候,孩子就沒了,在我親耳聽見她說愛我時,她卻失去了蹤影。

不,她一定還活著,經過多方打探卻終找不到她,但我沒放棄,她一定在某個地方活著,我一定要找到她,聽她親口告訴我,她愛我。

雖然我們為她日漸憔悴,可卻仍然找不到她,最後一起去往白虎國尋找,誰知後來,她的小丫鬟飛鴿傳訊,在我們日夜兼程下,終於,看見了我日夜想念的人兒。

一個擁抱,我的心終於回來了,我要告訴她,我愛她。

番外篇 風傲絕1

我出身於心城的窮苦人家,娘在生下我後就體弱多病,在我滿月時就病死了,爹一個人帶著我和姐姐,在我三歲那年也病死了,爹孃長得什麼樣子我都不記得了,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姓風,從懂事起,就和比我大六歲的姐姐相依為命,她喚我弟,我喚她姐,我常問姐姐我叫什麼名字,姐姐說名字對窮人家的孩子是不具任何意義的。

姐姐很漂亮,才十一歲就已經出落得十分美麗,也因此招來了禍害,那天我捕到了一隻自投羅網的兔子,想著今晚終於能加菜了,我開心地提著兔子回到了家,開啟門,卻看著一個男人把姐姐抱騎在身上,不住的律動著,姐姐哭著喊著,我那時也小,根本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兒,卻也知道那男人在欺負姐姐,我衝上前去,出拳捶打著,可我才五歲啊,五歲的孩子拳頭能有重啊,對那男人來講根本就不算回事兒,那男人把我甩到了牆上,我暈了過去,待再次醒來,我已經躺在了床上,頭上的傷口已經包紮好了,姐姐就在狹小的屋樑以一條麻繩結束了生命,留下了我一人就這樣去了。

我用小小的手挖著土,把姐姐給埋了,我拼命地找遍了整個心城,卻也沒找到那男人。我一人在心城流浪,和狗搶過骨頭,被乞丐欺負過。

八歲時,我被抓至修羅門,進行了殺手的殘酷訓練,他們把同年齡的小孩都關在了一個黑黑的房間裡,其中只能有一個生存者,每天提防著被別人殺,想著怎樣才能生存,待我殺了最後一個男孩,門被開啟了,陽光照進了房間,滿地屍體,支離破碎,那是地獄。

之後的每一日我都猶如活在地獄般,不是殺人,就是被殺,成了這地獄的規則。慢慢地,我變得無情,冷酷,拋卻了七情六慾,成為了修羅門中的頭號殺手“鬼影”,第一次完成殺人任務是在我十三歲時,目標人物是江湖人稱玉面公子的韓非,我被目標人物反抗時灼毀了右臉,導致我日後總帶著面具,我長大成人後的容貌也只有主上才看過。

從殺第一人時的恐懼到後來我竟能面不改色地殺人,或許我這一輩子就是個殺手,永遠身處在這人間地獄中永不超生了。

修羅門的門主都會帶著面具,從不讓人看到自己的真面目。我們的任務都是由門主安排的,我們稱他為主上。

主上派我去保護亢城的富商王富貴,當我看到王富貴的臉時,心中竄起憤怒之火,這個男人,化成灰都不會忘記,是他強暴了姐姐,害得姐姐羞憤自盡。是他害得我失去了相依為命的姐姐,獨自流浪,被抓至修羅門進行地獄般地訓練,如若不是如此,我想我這一輩子也僅是個窮人,而不是滿手沾滿血腥的殺手。

原來他當日只只去心城做生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口渴難耐的他,偶然間經過我家,便敲門討碗水喝,我姐姐應了門,放他進了屋,給了他水喝,卻不知人心險惡,那禽獸看見美麗的姐姐獨自一人,於是獸性大發,強佔了姐姐的清白。

我提劍就在他的身上紮了六十刀,卻沒一刀直刺要害,直到第六十一刀,他終於因流血過度而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主上因為我違抗了他的命令發出了追殺令,我成了修羅門的判逃者,殺了許多追殺我的殺手,逃亡途中,我經過一個清澈的湖泊,想著清洗身上的塵土,卻看見已有女子在湖泊中沐浴,轉身想緊快離開,卻不想輕快的天籟之聲響起,從沒聽過的曲子,不似那種優美的,清雅的旋律,卻透著輕快,令人聽了心情愉快,一身的疲憊全消。

有種想看清這名女子容貌的衝動,於是,我站上了樹梢,終於看清了她的容貌,她好美,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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