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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幸福,其中就包括廣大農村和廣大農民。因此,但凡犧牲農村、拋棄農民、破壞農業的“發展”,必定是“亂髮展”,因為它與發展的初衷相悖,與發展的道理不符。
一劍下青城(2)
城市化也一樣。
正如有各種各樣的“發展理念”,也有各種各樣的“城市化主張”。有人就認為城市化是城市的事,和農村沒有關係。如果有關係,那也只是從農村攫取更多的利益,開採更多的資源。這種主張,正是沒有弄清楚那個“為什麼”。我們為什麼要加快城市化的程序呢?難道是為了城市更繁榮,農村更落後,市民更富裕,農民更貧窮嗎?否!我們加快城市化的程序,恰恰是為了實現“共同富裕”的目的,“共同繁榮”的目標,是為了城市和農村同發展,共繁榮。那麼,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把農村、農民、農業拋下不管,甚至惡意榨取呢?豈有此理麼!
看來,問題的關鍵不在“要不要城市化”,而在“什麼樣的城市化”。選項其實也只有兩種。一種是把城市化僅僅看做城市自己的事情,置廣大農村於不顧,甚至置廣大農村於死地。另一種是把城市化看做城市和農村共同的事情,而且是破解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城鄉同步發展共享文明的天賜良機。前者無妨稱之為“非一體化的城市化”,後者則是“一體化的城市化”。成都選擇的是後者,因此它主張“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
這個表述是經過了反覆推敲的。他們起先也曾提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城市化程序”,但很快修正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這裡的重要改動,是將“城市化”改為“城鄉一體化”。我沒有向他們討教過這個問題。但據我猜測,這樣修改,是因為“城市化”有兼顧農村(一體化)和不顧農村(非一體化)兩種可能,而“城鄉一體化”則旗幟鮮明地表示,必須把城市和農村看做一個整體,利用城市化的機遇同時實現城市和農村的現代化。
然而仍然引起了爭議。
爭議之一,是認為只有進入城市化的最高階段,才可能實現城鄉一體化。這個階段,東部沿海地區都沒達到,成都這樣一個西部城市怎麼能做?爭議之二,是認為如果要搞城鄉一體化,你那麼多農村怎麼辦?農村丘區和山區窮得叮噹響,怎麼能搞?爭議之三,則認為城鄉一體化,就是要把農村都變成“水泥森林”,高樓林立,煙塵四起,暗無天日。因此,提出爭議的人表示反對。
這可能是有點望文生義或者咬文嚼字了。城鄉一體,並不等於“城鄉一律”,或“城鄉一統”、“城鄉一樣”。城市和農村仍然是有差別、有個性的。但差別不等於歧視,個性不等於排斥,更不等於必須一個繁榮發達,一個貧窮落後。事實上,城鄉一體化首先是把城市和農村看做一個應該也可以共同發展的整體。既然是“看做”,就不會都變成“水泥森林”;既然是“整體”,就一定是“多樣統一”。如果說有什麼“一樣”,那也只能是機會的均等、人格的平等和待遇的對等。
其實,即便實現了城鄉一體化的目標,農村也仍然是農村,農業也仍然是農業,農民也仍然是農民,但已“脫胎換骨”,即“現代化”。實際上,城鄉一體化的要義,既在於“一體”,更在於“化”。化,是過程,也是目標。這個目標,就是城市和農村的共同繁榮;這個過程,就是城市和農村的共同發展。也就是說,正因為農村山區窮得叮噹響,才要搞城鄉一體化。如果城鄉早就一樣富裕了,搞它做什麼?進入城市化最高階段再來搞也是不行的。既然是“化”,那就有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可能還很漫長。如果一定要等那個時候才來“化”,你來得及嗎?如果城市和農村不能從一開始就共同發展,到時候你還“化”得了嗎?
更何況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都說“三農”問題是頑症。既然是頑症,那麼你要破解,就總要有藉助力量才行。城市化就是一種很好的藉助力量。按照社會發展規律,當人均收入超過1 000美金,城市化率在30%~70%時,就是城市快速發展的時期。在這個時期,我們應該也有可能做到“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我們知道,城市化的主要推動力量是工業化,是服務業。就中國國情而言,這兩股力量將在較長時期內交織在一起,共同推動城市化。其結果是什麼呢?是城鎮就業規模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多,城鄉之間的關聯度加強。抓住機遇,順應規律,統籌城鄉,不正是時候嗎?
一劍下青城(3)
不過,城市化畢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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