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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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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人生,因為被時間拉伸而展現不出他的魔幻來。當你選擇一條路時,你就錯過了另一條路的所有風景,誰也說不清那將是一種什麼時樣的風景。在那裡,一切都會改變,這就是人生的魔幻的在。我坐在這裡寫字,打字的速度跟不上我思維的節奏,它在跳躍,怎麼也抓不住。外面的世界比我這思想的世界更加豐富多彩,但我不可能同時抓住兩個。坐在這裡享受孤獨,走到外面去享受生活,哪一個更加值得。用文字構成我生命的主題,或用其它構成有什麼不同。我受文字的誘惑太深,讓我不能自拔。而文字終有一天會消忘,被另一種東西代替,我不可能知道那是什麼,也沒有必要去做這無謂的猜想。難以擺脫的是,我總會不停地想,今天這寫的這些,明天會有誰看。普魯斯特用文字記述的他生活的點滴終成為一種藝術形式,他在記述這些時想過要把它變成人們所說的藝術了嗎?我寧可相信《回憶逝水年華》是他因為無聊,為了打發時間而無意成就的。真實的記述才是珍貴的。怕遺忘,我記述我那流逝的時間,這是與時間作對,神創造時間就是為了遺忘,而文字卻與之作對而記憶。我的行動枯燥乏味,單調,沒有任何記述的必要,而我的思想卻不然,總有一些不一樣的東西讓我去記下它。對於讀書人來說,思想的記述卻不如行動的記述,因為思想的記述沒有結果,而行為的記載卻有結果,這些結果就是伊甸園的蘋果,它散發著誘人的香,引導著人們去循著這足跡,模仿,物質的誘惑遠比精神的誘惑強大。精神的享受可以信手拿來,而物質的享受卻需要費盡心機和體力,久而久之,精神的享受被遺忘。人們把有一群人你為靈魂的工程師,卻不知道,倘若真有這樣的工程師,那人類就沒有靈魂了。創造出一種精神是可笑的。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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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隱約地感覺到我的一生註定要與孤獨為伴。只有孤獨忠實於我,我也樂於與之相伴。然而,這對誰有好處,對誰也沒有好處,無論是對養育我的父親母親,我所生育的女兒,和我一起生活的其它親人們,最後是對我自已民,都沒有好處,但我卻把自已封閉起來,似乎這才是我應該做的,事實上這是最不應該的,而我卻這樣做了,或者雖然沒有做,卻一直努力想這樣做。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和打算,這到底是為什麼?為了誰,為了某件事,還是受到某種精神、藥物、人、環境、情緒物毒害?可恨的是,我也不樂於這樣。卻不知怎麼擺脫它。有時候我那麼迫切地需要它,就象我需要一支菸一樣。有時又十分厭惡它。同時沒有它,我便覺得生活沒有樂趣。我到底想要什麼?

也許,是為了逃避某個人、某件事、某種責任?多半是這樣。我感覺到了生活的壓力,於是想逃避,可又不可能逃避,只好把自已關起來。“為他人爭取樂趣的人生才是值得的人生。”這是誰說的。我願意為誰爭取,如果我只能選擇一個人,這個人是誰?如果我為眾人,那麼它的樂趣又在哪裡?“快樂存在於奮鬥的過程中”,如果這句話也對的話,那麼,我為他人爭取快樂不就是剝奪了他人快樂的權力嗎?從最無聞的無能的甚至是最惡毒的人的口裡說出的每一句話,都有它的道理,而不僅僅是從眾所周知的人嘴裡說出來到話才有權力說服人。我是一個普通人,一個無聞的人,也許還是一個無能的人,我說的話只有我自己在聽,但這些話,就難道沒有包含著一些有價值的哲理嗎?雖然哲理對於生活來說並沒有多大用處,充其量是一種安慰,一種引導,甚至於是一種欺騙,但,它畢竟讓世人信以為真。其實,世間的哲理,無論它怎麼變化,早就因為語言、文字、文化的存在而枯竭了,沒有什麼新意了。一千年以後說的某些話,其實早在一千年以前就有人說過了。難道不是這樣嗎?宗教、文化、教育、科學、迷信,這一切還有什麼用處,我的這些文字還有什麼用處,為了抒發自己心中的無處發洩的,為了喚醒眾人,為了取得名利,為了欺騙眾生,把那些早已存在的變換一種方式,變換成另一句話,這不是欺騙又是什麼呢?為什麼還會認為這是一種不普通的行為,併為此而自得。或許,這僅僅是因為認識到只有這一個長處能讓我實現讓自己的人生不至平庸,而不能像其它人,依靠勤奮、勇氣、力量、天才、機運、出身、地位、金錢而實現自身價值。我是如此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總有一種與其它人不一樣的地方。這是自我麻痺,還是自欺。倘若我承認自己其實沒有與眾人不同之處,我的生活難道真的不能延續下去了嗎?

還有一點讓我痛恨自己的是,為什麼我即使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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