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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問:那我們乾脆睡外面,這地溝裡還有機油。
大麥說:三人為眾,十人為幫你懂不懂。這麼多人半夜耗在外面等著抓進去啊。過了這晚就行了。這地溝,以後還用得著。
(7)
天剛亮,這些人就從地溝裡起來,繼續往前走。走了四公里搭到了早班的公共汽車。公共汽車載著他們行進了二十多公里,穿過一個隧道,到了一座山腳下。大麥招呼大家下車,繼續步行。到了背向公路的一面,一個村莊悍然出現。這個村莊規模很小,房子很少,遠看以為是山間的墳墓。村莊邊上是很沒有詩情畫意的一條大河。河水一眼看著就很深。就是古代誌異小說裡每年要獻出一個少女給河怪的意境。這裡的山都不高。估計是趁著別人長高的間隙,自己每年山體滑坡一點。但奇怪的是,還有這樣的一個村莊在山腳,絲毫不畏懼自然災害。大好河山,一但變故,不管是河是山,都得遭殃。不得不說,這姑娘獻的還是有效果的。
大麥看見山,久久沉思。這源於大麥在學院裡轟動的另外一件事。大麥小時候很喜歡旅遊,後來發現交友雜誌裡的大部分人在填寫自己愛好的時候都寫了旅遊來充數,於是大麥很不高興,把他的愛好改成了探險。至於探險,他只去過一次,和一個在網路上認識的探險小組,目的是去山裡找恐龍化石,這些人見過化石,也見過恐龍,但誰都不知道什麼是恐龍化石。撿了兩天食肉動物吃剩下來或者死剩下來的骨頭,進了城都不敢拿去鑑定,最後餵了狗。但他們不服氣,決定第二次去找恐龍骨頭,並在網際網路上搜尋到了如何甄別恐龍骨頭和狗骨頭——就是恐龍骨頭比較大。於是他們信心滿滿去第2次。大麥就是在第二次的時候加入了這支“有經驗”的小組。小組進山了以後連魚骨頭都沒找到一根,但不甘心出山,再加上所有的探險小組都有隨地駐紮情節,所以探險小組決定在山裡駐紮一夜,背的帳篷死活都要用上。剛探險的人肯定都這麼想,就像剛學會比喻的人行文時心勢必要跳的像小鹿一樣。這一隊人在山裡找了5個小時,為了找一片適合做營地的地方。初次探險的人把營地看得很重要,恨不能水草豐足牛羊滿地。懷著這個目標,他們找了許久,發現只要有個平面可以支帳篷就已經不錯了。有人建議索性再找一會兒順便天就亮了。但那些背帳篷的人堅決不同意,背都背了一天了,如果還不得以施展,那就真的太背了。
終於,在手電筒的電池快要用完的時候,這些人找到了一片平地。這片平地還有大塊平整的石頭,非常適合宿營。大麥突然覺得這地方有點奇怪,還是不睡的好,但因為大麥剛入隊,沒有什麼說話的權威,相比起這些已經見識過骨頭,骨頭有些輕飄飄的人來說,實在是欠缺經驗。所以,大麥被安排在這個小石嶙峋的平面之上的一個緩坡上,負責第一批守夜。
入睡前,大麥看中的一個姑娘的男朋友對他說,你在這小坡上小心,有毒蛇。我們這裡可沒有血清,被毒蛇咬了就有生命危險。
說著很快眾人入睡。
大麥惦記著有毒蛇,相當機警,不敢閤眼。心裡忐忑得,不看見毒蛇就不能安心。隱約間,他聽見一種奇怪聲音,由上到下,由遠到近。大麥想,這會不會就是毒蛇。但轉念想,別說是毒蛇,就算是恐龍也沒這麼大動靜。剛想著,一陣大水就從腳下流過。他的隊友還沒來得及醒,就夥同帳篷一起卷向下遊。原來他們是睡在還沒瀉洪的河道里。大麥頓時從守夜變成了守靈,心情可想而知。
最恐怖的是,這些人被沖走以後,大水斷了回去的路。大麥邊呼喊他知道的人的名字邊迂迴趕路,經過了兩個日出日落,還是在山裡。後來大麥突然想起來,沿著這河道走,肯定會有所斬獲。
蒼天不負有心人,大麥終於斬獲了。他的第一個斬獲就是一具屍體,頭部因為被巨大水流衝擊向了銳利的尖石,已經削去。乃是最貨真價實的“斬獲”。大麥一陣暈眩,看見自己同伴的屍體,第一件事情就是想上去人工呼吸,進行搶救,走近一看,連可供人工呼吸的地方都不存在了,坐倒在地,久久不能站起。但他突然想起一句電影臺詞,為了這些死去的同志,我更要好好的活著。於是,他決定把屍體埋葬了繼續往前走。
可是,他低估了挖洞的艱辛。他沒帶工具,用手挖了兩個小時,挖出來的規模遠遠不夠埋葬級別,所以只好作罷。後來他有想,水土金火土,火化屍體,入土為安,木頭棺材,金銀陪葬,如此說來,水也算安息的一種載體,不妨把屍體再拋入河中,順水而去。那就拋屍吧。剛想動手,想想作孽,本來就是被水還死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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