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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她!就算我死,也要殺了她!
我手指一緊,掄起掃帚狠狠地朝她腦袋揮過去。嘣的一聲,掃帚斷了,黎俏珊重重地倒在地上,腦袋上汩汩地流出鮮血。
我怕極了,連連後退,垂著頭直往外衝。
每一層臺階只有十三個,以前我和蕭寒意一起數過,我還對他說十三不是個吉利的數字,我討厭十三,因為我在阮七樂隊的時候,名字就叫十三。
十三層臺階,只有十三層,此刻卻冰冷又漫長。
我不知道跌倒了多少次,左膝蓋破了皮,手肘也流著血,我只顧著一直逃。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死了,出了這麼大的事,我卻沒出息地逃跑。我一直沒出息,沒勇氣,面對任何事我都只會逃跑,現在如此,兩年前也是如此。
高三那年,我十八歲,所有同學都在備戰高考,只有我無心讀書。
因為秦念考上了北京的大學。
他離開時問了我電話號碼,我興奮地撕下便利貼,小心翼翼地在粉紅色的便利貼上用黑色的墨水筆,一筆一畫地寫著我的手機號碼,十一位數的*數字,我卻反反覆覆寫了很多次。
我一直等他的電話,一秒一秒地等。夏去秋來,初次遇見的桃花林,桃花早已凋謝,綠油油的葉子變黃,落了一地。直到冬天的積雪融化,將枯葉泡得腐爛,入土為泥,我都沒有等到他的電話。
我整個人像沙一樣,全散了,和誰都不說話,就一個人關在屋子裡寫寫畫畫。白色的紙,黑色的字,全是他的名字。
“你瘋了嗎?秦念有什麼好,讓你要死要活的!”媽媽氣得把滿桌子的紙撕得粉碎。
“秦念好不好和你們有什麼關係?我喜歡他的理由用不著你們管!”我並沒有瘋,只是得了嚴重的抑鬱症。
看著漫天的紙片,我覺得是外面的雪下到屋子裡了。我跑到屋子外面,看著漫天紛揚的雪花,真是下到屋子裡了,和那些紙片一樣冷。
我割開了自己的動脈,看著血往外湧,混在一地雪水裡,髒兮兮的。被蕭寒意抱去醫院的時候,我都沒有哭,爸爸把我的臉打歪了,要和我脫離父女關係,我卻一直都在笑。
手腕留了一條長長的疤痕,像死了的蜈蚣趴在那裡,怎麼也去不掉。這就是秦念留給我的。秦念是沒什麼好,可我就是喜歡他。從小到大,我沒喜歡過什麼人,也沒人喜歡我,我爸爸都不喜歡我。
秦念,是我第一個喜歡上的人。
兩年裡,我寫了無數的信給他,即便沒有得到回應,但起碼有個人可以聽我說話了。在這之前,我沒有勇敢過,沒有微笑過,沒有對誰敞開過心扉,我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愛到可以為他去死,只因為秦念有一雙琥珀色的眼睛,倒映著雲意,只有在那雙眼睛裡,我才能找到自己微笑的影子。沒人知道,他們不會懂,那樣長達十七年的寂寞裡,這樣一個人的出現意味著什麼。如同沙漠裡快渴死的人,一杯水比金子重要。沒經歷過生命枯竭的人,不會懂。 。。
噩夢襲來(5)
我戴上大大的銀鐲遮住那道傷口,偷偷離開了家,什麼也沒帶,包裡只裝著喜歡的CD和書。
北方的春天潮溼寒冷,讓人呼吸困難。路面的積水灌進鞋子裡,我的腳起了凍瘡,又疼又癢,我穿著單薄的白色絨毛大衣,坐在街道上脫了鞋子去撓,腳面一次次被撓破流血。我手腕上那醜陋的疤痕就像橫在心裡,看起來結痂了,底下卻還流著膿。我想,這傷疤再也不會好了。畢竟我如何努力,手指終究伸不進心裡,我救不了自己,只能毀了自己。
走投無路的時候,阮七出現了。
“如果你不介意,可以來我們樂隊做主唱。你的聲音很好聽。”
BLACK——阮七的樂隊有一個很酷的名字,他是主音吉他手。
我那時候年紀小,沒社會經驗,很容易相信人。阮七不僅給我錢,還熱情地幫我找房子住,我就覺得他是個好人。
他和我聊音樂,感慨地說:“面對一些畜生和朽木,你卻想用聲音打動他們的內心,還不如放屁。”有時候,人就是這麼奇怪,信任一個人,可能就因為某一句話的震撼,我覺得終於有人能懂我了。
樂隊共有六個人,我們住在城市邊緣破舊的小屋裡。生活拮据,每天很辛苦地跑場演出,賺來的錢根本不夠維持花銷,阮七介紹我去酒吧又打了一份工。
穿著暴露地站在高臺上跳豔舞,臺下的男人色迷迷的眼神,我真受不了。可我沒辦法,真的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去做那些*的
《離婚帶來連連桃花運:桃花朵朵向蜜開》 第10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