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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惡夢之源

二十年前,35歲的祝書森在市委當著不大不小的官,仕途上可謂是平步青雲,春風得意,然而他的家庭生活卻鬧得一團糟,自己與情人丁嵐及七歲私生子朋瑾在外市旅遊,三人在湖上划船遊玩時,恰巧被妻子逮個正著。妻子賀竹在市文化局工作,有著一定的文化素養,在當時尷尬的情景下並未大吵大鬧,回家後和祝書森鬧起了離婚,祝書森憑藉當時的地位和權勢,哪裡把妻子放在眼裡?二人隨即劃分財產,取得一致;最後都為取得八歲兒子祝宇光的扶養權而爭得不可開交。兩人在房間裡吵吵鬧鬧,乒乒乓乓的摔東西,甚至差點大大出手,這一切,都被年紀小小的祝宇光看在眼裡,他站在門口,眼睜睜瞧著雙親為了自己而爭的面紅耳赤……在祝宇光眼裡,爸爸媽媽一樣的疼他,他一直希望自己的爸媽不再吵架,能給他一個完整的家,然而父母的這場離婚大戰,徹底粉碎了他的夢想,他知道,無論失去哪一方他都不會快樂。父母吵得不可開交,他跟著擔驚受怕,尤其是想到父母要離婚,這個灰濛濛的詞,就像黑霧一樣籠罩著他幼小的心靈,感情使然,無法不讓他淚流滿面……

祝書森最終憑藉自己的關係取得了兒子宇光的扶養權,他離婚後不到三個月即與丁嵐風風光光的辦了婚事,同時,他也把私生子祝朋瑾名正言順的弄到自己的戶籍下。

新家庭組合之後,祝書森,丁嵐,宇光,朋瑾四口人就此生活在一起,祝書森與丁嵐由地下情人關係而公然成為夫妻,他們的歡喜程度自不必說,丁嵐作為宇光的後媽,對宇光還算不錯,頗讓祝書森費心的是宇光與朋瑾的關係始終不好,兩個孩子經常為一點小事吵得不可開交,兄弟兩個年齡相仿,互不相讓。兩個都是親兒子,祝書森罵哪個都覺得心疼,他能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經常帶兩個孩子出去玩,這樣會讓他們新家庭顯得和睦一點。

那年九月份天氣,北方的氣溫大多處於早晚涼,中午熱的狀態,祝書森開著吉普車帶丁嵐與兩個兒子來到近郊的水庫下游來觀光,順便釣魚遊玩。中午時分,丁嵐頂著大太陽中暑了,有點頭疼,她囑咐兩個孩子別亂跑之後,就回到車上休息。祝書森正在專心釣魚,時間一長,也未發覺宇光和朋瑾已不知不覺的跑遠了。宇光和朋瑾是順著小魚的多少而遠離遊人地帶的,他們沿著河走,不時逮條小魚兒,逮到的魚他們都放手提玻璃瓶裡。一會兒功夫,宇光又逮著一條大點的魚,朋瑾過來看,因自己裡的魚少,便非要撈取放到自己的玻璃瓶裡,宇光不給,朋瑾不高興,嚷嚷道:“你瓶裡的魚已經滿了,把它給我!”

“我自己撈的,不給!”宇光堅決的回道。

“你是當哥哥的!”

“誰愛給你當哥了?是你自己跑我家去的。”

“你胡說,是爸爸接我的!”

“他是我爸,不是你爸,不許你叫他!”

“你欺負我?”

“就欺負你,怎麼樣?”

吵到此處,朋瑾也漲紅了臉,無語之下把宇光手裡的玻璃瓶打翻了,宇光性格倔強,見弟弟這樣,哪裡能容?生氣之餘,宇光上前跟朋瑾就在水岸邊打了起來,宇光畢竟比朋瑾大兩歲,下意識中稍微一用勁,居然把朋瑾推倒了,朋瑾當裡背對著湖水,打個踉蹌掉進了水裡……宇光見此嚇壞了,喊了幾聲救命,便趕緊找東西拉他。沿著水庫不遠處有一條大路,但是在那個年代,路過車輛很少,行人也少,即使出了溺水事故,也極不容易被人發現。祝書森離兩個孩子更遠,根本不可能聽見宇光的聲音。眼下,朋瑾在水裡掙扎著,時間長了他肯定會沒命的,想到這裡,宇光臉色變得煞白,他彷彿做著惡夢一般,繼續狂喊著救命……還好朋瑾命不該絕,有位年輕軍人騎腳踏車恰巧路過這裡,離他們大概三十米遠。軍人聽到孩子的呼救聲,立即停住車子,順著聲音他看到一個小男孩站岸邊衝他揮手,水裡還有東西撲騰著,一看便是有人落水。軍人見此,二話不說,扔下車子,飛速奔了過來,宇光哭著對他說:“叔叔,快救救我弟弟……”軍人來不及多想,立即衝下斜坡,脫下軍裝,來不及蹬掉鞋子,縱身跳入水中。軍人游到落水者身後,抱住小孩,想把小孩推上岸去,但由於水庫邊上長滿了青苔,想把小孩子送上去非常困難,軍人一連試了幾次才把落水者推上岸……

祝書森正車過來,順著路急匆匆地尋找兩個兒子。

朋瑾命大,他在短時間內就被軍人推了上來,除了喝幾口水昏迷過去之外,並無生命危險。岸上的宇光用盡了全身力氣把弟弟了上來,但是由於水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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