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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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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世美不再做任何辯解。

在歐陽平和劉大羽看來,冉世美的精神有崩潰的跡象。

“劉龐氏在給冉如齋擦身體、穿衣服的時候,發現冉如齋的身體已經僵硬,這說明冉如齋已經死亡了一段時間。你們找眼睛不好的劉龐氏給冉如齋穿衣服,就是不想讓她看到冉如齋頭上和腳上的傷。劉龐氏雖然視力不好,但她的嗅覺特別靈敏,她從一股濃烈的酒味中聞到血腥味。無獨有偶,冉世凱在守靈的時候,碰掉了冉如齋的壽鞋,結果發現冉如齋的襪子上有血。”

“冉如齋在這份遺書中特別交代:為了讓你們兄妹三人死心,他特意在西廂房的密室裡面留了三件東西,兄妹三人,留三件東西,傻子都能看出是一人一件。既然冉如齋已經給你們兄妹三人留了東西,那就沒有必要再額外給你東西,所以,這枚綠扳指不是三件東西中的一件,就是五件東西中的一件。我們已經請有關專家看過了,這枚綠扳指是無價之寶。可見冉如齋雖然對你們兄妹三人的所作所為非常的失望,但在這種情況還能想到你們兄妹三人,可見他是一個多麼善良、多麼仁慈的父親。根據我們的分析,藏在銀尿壺裡面的遺書應該是先寫的,在寫這份遺書的時候,一定是他發現你們已經找到了密室的機關;至於這塊寫著六個字的白布條應該是後寫的,當他預感到你們兄妹三人即將加害他的時候,他在白布條上寫了這六個字,並將白布條縫在羊皮背心裡面。”

1141。 第一百零五章 陳副隊義正詞嚴 冉世美哽咽啜泣

冉世美從眼睛裡面擠出了兩行眼淚。

歐陽平示意劉大羽將遺囑遞給陳杰。冉世美已經沉默了很長時間,沉默,加上眼淚,意味著冉世美已經預設了陳杰所列舉的事實——至少是預設了某些事實。

劉大羽從皮包裡面拿出一張紙,就是冉如齋藏在羊皮背心內膽裡面的那份遺囑。

陳杰接過遺囑,然後遞到冉世美的手上:“我剛才跟你說古吉丹姆在冉如齋的羊皮背心裡面發現了兩樣東西,一樣東西是你剛才看過的白布條,另一樣東西就是這份遺囑。雖然你們兄妹三人大逆不孝,但冉如齋的心裡面還是想著你們——因為你們的身上畢竟流淌著他的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除了血緣以外,最重要的是流淌在內心深處的真摯的感情,如果有這份真摯的感情在,不是親人,勝似親人,反之,即使是親人,也和路人無異。你仔細看看這張紙上的字是不是你父親的親筆。”

冉世美用顫抖的手接過遺囑,從頭至尾讀了兩遍,我們有必要再將遺囑的內容展示一下:

1,182號房子(包括門面房)的產權歸冉世凱所有。

2,182號所有財物一併歸冉世凱所有。

3,183號,184號,185號的產權分屬冉無…錯…小說 M。QULEDU。 COM世雄、冉世傑、冉世美所有。

右下角是:立遺囑人,冉如齋。

冉如齋的下面是時間:1996年1月11日。

冉世美點了點頭。

“冉如齋立遺囑的時間是一月十一日,遭遇不測的時間是一月二十八日。在短短的十七天的時間裡面,冉如齋既寫了遺書,又寫了遺囑,還寫了一個六個字的暗語,人只有在預感到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對的時候,才會想到寫遺書、立遺囑,一定是他預感到了什麼。儘管如此,他還是沒有把一些該說的話說清楚,按照常理,他應該將有可能加害自己的兇手的名字寫在遺書裡面,可冉如齋沒有這麼做,冉世美,你有沒有想過這是為什麼?其實,在十七天的時間裡面,他有足夠的時間用信的方式將可能出現的情況告知冉世凱,他也沒有這麼做,他只在羊皮背心裡面藏了一塊六個字的白布條,可憐天下父母心,即使是在遭遇不測的情況下,他也不願意把自己的兒女送上不歸路。可見冉如齋在寫這三個字的時候,內心有多矛盾和痛苦。‘康文孝’這三個字,只有冉世凱能讀懂,我們都知道,如果沒有其它證據,單憑‘康文孝’這三個字是不能把你們兄妹三人綁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的。即使是在即將面對你們的毒手的時候,冉如齋仍然想著如何保全你們,虎毒不食子啊!他不曾虧待過你們,從小寵著你們,你們兄妹三人將他屋子裡面的東西尋覓殆盡,他也是隱忍不發,對這樣的父親,你們竟然忍心下得了手。你們的良心都讓狗吃了。”

冉世美突然淚如雨下,哽咽起來。緊接著用手捂住自己的臉。

“冉世美,你還不願意說出實情嗎?”

回答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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