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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一次出手(14)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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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楊毅早早就上了床。

忙了一天,他有些筋疲力盡,可是躺到床上,一時他又睡不著。翻來覆去之後,他終於開啟床頭櫃上的檯燈,拿起那本博登海默撰寫的《法理學》。

上學的時候,他就讀過最初的譯本。大學的法律教材都很教條,那是國內的特色,幸虧大部分教授很開放,鼓勵學生們閱讀國外大家的論著,這本統一派法學的代表作品就是他最早接觸的經典之一。通讀一遍,他頓覺醍醐灌頂,大開眼界,世界觀幾乎被重塑。正是那本書,培養了他對西方哲學、尤其是法哲學的熱愛。

前些日子閒著沒事,他去圖書大廈轉了一圈,書架上擺著鄧正來的最新譯本,而且是精裝版,他毫不猶豫就買了一本,拿回家放在床頭,閒暇的時候隨手翻上幾頁。他最喜歡看的,就是歷史導讀那一部分,作者用了三十九節的篇幅,概述了兩千年間法律思想的演進和各法學流派的發展。十幾年後重讀這本書,楊毅早就不是當初那個青澀、只知一味求知的學生了,思辨已然成為他生活的哲學,每每讀到一個觀點,他都會浮想聯翩,加入自己的價值觀進行思考判斷,以至於他越來越認同作者的觀念,即法律是一張複雜的網,任何真理都有其侷限性,所以有必要構造一種統一法學。

但是就其侷限性而言,人類真的僅憑自身的能力,就能夠構造出一種所謂的“統一”法學嗎?這就是那晚楊毅躺在床上手裡拿著那本書時思考的問題。意識到自己竟然在思考這類問題,楊毅搖搖頭,啞然失笑,覺得自己似乎又陷入了唯心和唯理的泥沼。

他索性點了根菸,半坐起來,倚靠在床頭。與其思索那些根本無解的問題,倒不如考慮考慮那些現實中的難題。就像儘管他始終認為實證主義是有缺陷的,但那又是最實用的。

首先闖入楊毅腦海的,是沈立秋的案子。第二天就是週五了,從下午法制科公事公辦的情形來看,即便是他們有意批准取保的申請,走完批准流程,估計也得是下一週了,這樣,整個週末沈立秋還將在看守所裡,所以有必要抽出時間和鄭川一起安撫家屬的情緒。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申請被拒絕,公安提請批捕,派出所的那個警察已經暗示了這種可能性。這種情形下,該如何處理呢?球被踢到了檢察院,當然要儘早和檢察院溝通,起草關於不應批捕的法律意見書,爭取檢察院拒絕批准逮捕。這些都是常規的操作,沈家人心急如焚,除此之外,是否還有其它可能的救濟途徑,來增加沈立秋儘早離開看守所的可能性呢?楊毅隱約記得,刑訴法裡像是有什麼規定,沒準兒可以利用一下,他決定起床後要翻翻刑訴法。

相比而言,于波的案子就沒有那麼急迫了,畢竟當事人已經被取保,沒有遭受羈押的折磨。他們的案子已經到了審查起訴的階段,忙完沈立秋的事兒,也要儘快起草法律意見書,與檢察院溝通,爭取檢察院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雖然檢察院會更多地考慮法律適用的均衡,但他們會接受民法原則在刑事案件中的適用嗎?刑民交叉從來都是訴訟的難點,如果無法說服檢察官,就必須提早為開庭審理做準備,但願不用走到那一步。

想到吳建興那個倒黴蛋,楊毅的嘴角浮出促狹的笑意。一宗桃色事件引發的簡單的敲詐勒索案,倒真是應了博登海默最核心的法律觀——正義與秩序。楊毅也不清楚,自己怎麼脫口而出那句調侃的話,“車震”沒準兒是展鵬的一個心魔,但他冷眼旁觀,展鵬似乎沒什麼過分的反應,反而是對偵破工作躍躍欲試。那也是個隱忍的人啊,楊毅想。

正在這時,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發出了“嗡嗡”的震動響聲,楊毅摸起來看著螢幕上閃現的名字,不由搖頭苦笑,划動接聽電話。

“這麼晚打來電話,是有什麼好訊息嗎?”楊毅笑著問。

電話那端明顯停頓了一下,然後展鵬的聲音在聽筒中傳了出來。“沒有好訊息。”

“沒有好訊息?”楊毅重複了一遍。

“嗯,我們抓錯人了。”展鵬有些沮喪。

“怎麼回事?”楊毅坐直身體,手又摸向煙盒。

展鵬向楊毅學了大概的經過。稍早的時候,他們回到譚軍的小區,不僅看了停車場的監控影片,而且也看了譚軍所在單元的電梯監控。譚軍並沒有撒謊,前一天晚上七點多回家之後,一直到當天下午他才離開小區,晚上在“車震聖地”偷拍影片的人不可能是他。

“那——你們是不是把車牌號看錯了?”楊毅分析著。

展鵬像是把這句話轉述給王偉,緊接著聽筒裡就傳來王偉的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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