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第一次街頭表演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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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墨跑了約兩公里,後面已經有幾輛轎車、兩位騎電瓶車跟隨,還有騎腳踏車騎得累吁吁的一人。
“嘛的,這小子跑的可真快,真牛叉啊!這速度,比起初中生厲害多了。”開車的一個司機感嘆說道。
“比我跑的快多了,時速12公里,還是一個學生,佩服佩服,先拍個照片,要不別人說我吹牛了。”坐在副駕駛室的人說道。
又過了十分鐘,莫墨足跑了2公里,這會有人退出追隨,也有新加入的車輛,多是由於好奇心。
莫名曾停下來勸莫墨取消計劃,被莫墨喊回去繼續開車。
就這樣,莫墨的奔跑速度維持在時速十一公里到時速十三公里,兩小時過去,他跑了25公里路程,後面已經跟著六七輛轎車,原先跟隨莫墨的一輛車仍然在跟蹤拍攝。
如果問莫墨的感覺,累倒不累,就是長時間運動,還是滿頭大汗,他也不敢以超過正常人的跑步速度奔跑。
只要他控制在一定的速度範圍內,最多讓國人震驚而已,驚訝他的耐力,而不是速度。
奔跑過程是枯燥乏味的,莫墨跑了三十公里後,戴上隨身聽mp3,邊跑邊聽歌,興致來時還會哼上兩下。
早上八點十點出發,到了十一點十分的時候,莫墨到達劉圩鎮,總共跑了35.5公里,此地離綠城步行街,也是今天的目的地還有32公里。
今天剛碰上劉圩鎮趕集,街上行人來來往往,一輛豪華賓士車緩慢駛進,還有一個穿著T恤的少年,瞬間成為了行人的焦點。
後面追隨的幾個司機,也繼續跟著,看莫墨想搞什麼演出。
莫名把車開進寬闊的地帶,把車停下,後面跟隨的幾輛車也停在附近。
“哥,就在這吧,人多剛好。”莫墨看著賓士車也駛不進集市,在外圍擺地攤的地方剛剛好。
莫名看到周圍觀眾投來好奇的眼光,有些不好意思地說:“好吧”,說完還是皺著眉頭搬移動音響下車。
沒有用吉它或鋼琴,莫墨只錄了歌曲伴奏,連線自帶電池的音響後,也沒有做什麼介紹,直接唱了起來。
突兀的音樂聲,在整條街道上空迴盪。
“我不想說,我很清潔,我不想說,我很安全…”
莫墨唱的歌曲是《我不想我是雞》(非原唱),這首歌曲的曲調和歌詞都很幽默,原唱者的童聲極稚嫩清脆,讓人耳目一新。
在05、06年交替之際,這首歌的MV音樂迅速躥紅,佔據各娛樂網站排行榜榜首,被全國各地網民們稱為網路MV和音樂FLASH“賀歲大片”。
莫墨模仿的是男音,唱的更加清脆,要多嫩就有多嫩,一聽就感覺是一兩歲的嬰兒唱歌。
“臥靠,老弟,你別逗我!”莫名聽到這聲音差點跌倒在地,被雷的外焦裡嫩,頭冒發煙。
聽了幾句後,看到堂弟一本正經地唱,眯著眼神沉醉在自己的歌聲裡,也不知道他是害羞嘛還是唱的真入神,反正莫名自己蹲在地捂著臉笑起來。
唱是唱的好,問題是從一個十三歲的男孩嘴中唱出來就感覺雷人。
這不,莫墨剛唱了幾句,周圍就聚攏了數十觀眾,驚駭得眼珠子幾乎掉出眼眶外,揉揉眼認真審視後,才確定無疑是一個男孩唱歌,有的觀眾聽得捧腹大笑,毫無在乎自己的醜陋笑相被周圍人看到。
“這個妖孽呀!”
“牛逼了,這到底是十幾歲的少年唱還是二三歲的嬰兒唱呀,反正我聽得迷糊了,我原以為自己耳朵有問題。”
“這個小傢伙是哪個小明星?”
來趕集的大多是五六十歲的農民工,也是最愛湊熱鬧的,能有免費的演唱會聽歌一般不想錯過,唱得極難聽的插秧歌他們都聽得津津有味,更不用說莫墨的專家級唱歌技能了。
一歌唱畢,莫墨就俘獲了周圍群眾的認可。他們不上網,更不知道莫墨是誰,只知道使勁地鼓掌,讓莫墨繼續唱。
也有一部分年輕人,沒看到眼前戴墨鏡戴帽子的男孩是誰,莫墨又面對他們,也看不到他背後的簽字。
莫墨喝完一首,然後接著唱《十年》,這次是用他自己的真音,沒有模仿。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
2004年該歌曲獲得第四屆百事音樂風雲榜十大金曲,也讓陳一訊一唱成名。
莫墨的唱功達到專家級,全球百來人達到這水平,華夏約20人,像陳一訊、鄧黎君、張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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