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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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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歪點擒郎

作者:席絹

內容簡介:

他說他不會吃她這根“嫩苗”解饞 有影無?

她倒覺得這個酷酷的香港仔滿合她的脾胃……

只消一眼 方笙就決定了!決定了──把自己剛滿二十歲的身體奉送給他!

這個人值得追來當丈夫 不管他是什麼來頭!

呵!會順利嗎? 應該會吧? 截至目前為止她還沒碰到過能難倒她的事 “這件事”也不例外

正文

偏愛。

好吧!既然有人發現了,那我就給他承認了吧!

是的,我毫無理由的偏愛聰明且冷靜的女主角,又因為必須強調女主角的思想,往往把男主角給甩到角落去嚶嚶哭泣,直嚷叫著要罷工。

在寫完前兩本小說之後,我開始反省了起來。難不成是因為老之將至,所以愈來愈定型了嗎?嗯,要反省,絕對要反省……

OK!回頭談這一本小說吧;事實上這一本書的女主角雖然沒有多大的長進,我還是手癢的給她定下聰穎的性格(要反省!要反省!原諒我偏惡笨女人。),並且主動的去追求男主角。

怎麼說呢?近來報紙上看到多起婚姻暴力新聞,有許多基金會、婦女會興起“拯救受虐婦女”活動;當我看到時,不僅咬牙切齒於施虐者的泯滅人性、狼心狗肺,更不由得去深思:為什麼那些女子連逃都不敢?長期默默忍受,並且在受虐中漸漸失去自我,忘了基本人權即是人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如果看到了一連串婚姻暴力新聞後,還有人敢大言不慚的說臺灣女權盛行,拜託出門前記得帶把雨傘——免得被吐了滿身口水!

我的理念中,從未曾有大女人的思想,我只是要女人存於社會中受到更公平一些的待遇罷了。更想傳達一些訊息給女孩子知曉,以現代的潮流而言,使潑拿喬並不能教女權得宣。

並不是約會給他遲到一小時,給男朋友瞼色看,指使東、指使西,將男人當成狗一般的呼來喝去,就叫女權。事實上我是很受不了女孩子有那種行為的;我說過,我喜歡聰明的女子,當然也就不能忍受一再被男人騙、賺錢供男人花,末了還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女子(通稱笨得不可思議的人種)。

原諒我對某一種性格女主角的偏愛。實在是現實生活中,我看不到幾個真正懂得愛自己、保護自己的女子。所以我只能一再的幻想有這樣的人,最好滿街都是聰明伶慧的女子。

唉!有些無力感,又看到那種新聞。真是!

報導的熱潮會退,人們關注的事情也會移轉,但關於暴力的問題並不會消失,我們不能乞求“偉大”的官老爺們邁著他們的“龜步”去立法保護求助無門的受虐者,只能努力讓自已免於淪落那境地。

首要的,讓自已當一個成熟、獨立、且有解決問題能力的聰明女子吧!

原諒我的偏愛。但願臺灣的女子皆如我筆下的女主角;到時真正的女權才算得以彰顯。

那才真的叫男女平等的境界吧?

我衷心希望。

第一章

方笙是個表裡不一的女子;而且她從不否認這一點,甚至常常警告周遭的人。偏偏哪!

老是讓人當成耳邊風,一再受騙也不知悔改。

真是天曉得!如此一個心性精明俐落、理智聰慧的女子,怎麼會長成一副嬌弱憐人的模樣。是個美人臉當然好,但美人的長相可以是多種呈現法的,不是嗎?“相由心生”不就是這麼來的?精明冷靜的心性該佐以一張美麗強悍有氣勢的臉才好,不是嗎?不應該長出一張隨時可以流淚的弱質美人面;誰知道老天在造她時出了什麼岔子了!

她是方氏企業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打一出生,她就被教育著種種主事者該學習的東西,這種教育方式下。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會被訓練出相當自制的性格。誰知道呢!反正她活到二十歲了,就是這副德行。

既然無力改變,也就笑納了;反正受害者永遠不會是她,她大可不必為那些倒楣鬼哀悼。

“老大,江家公子送來帖子要請你當舞伴,”方家二小姐,十八歲的方箏探頭在書房門口問著,手上揚著刺目的金色拜帖。

“叫他滾。”細細柔柔的嗓音由電腦後方傳來。很難讓人相信這三個字出自溫柔甜美的女子的小嘴中。

方箏在五分鐘後又出現。

“大姐頭,王家五公子打電話來邀請第五次了,這次我要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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