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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吾面色如霜:“施帥不吃,我自有法子讓你吃下去。”
子文使勁嘆氣,軟語哀求道:“只用薰香和洗劑成不成?這苦藥湯,我委實是吃不下去。”
奚吾絲毫不為所動,左手將那個大碗卻又向前送了送,右手已摸出根金針,亮閃閃夾在兩根手指之間。子文無奈,捏著鼻子吞下那碗藥,苦著一張臉遞還空碗,金針威脅之下,連趁機摸一摸奚吾的手都不敢。
奚吾收好各樣什物,背起藥箱便往子文的臥房外頭走,子文在後面低聲喚:“阿吾……”
奚吾頭也不回答道:“甚麼事?”
“阿吾……我想你想得緊,今晚陪我一道睡,好不好?你不願,我絕不強你,要強……如今也強不過……”
奚吾搖頭:“為施帥傷勢著想,你我還是分房睡的好。”
“我對天發誓,保準手腳一動不動,只是想和你聊聊天。阿吾,你這些年究竟去了哪裡?臉上的疤是怎麼回事?手臂上的疤呢,又怎的沒了?這許多日子一直不明白,只是不得機會問,憋在心裡,可憋得緊,你再不和我說說,只怕憋出新病來,也未可知。”
作者有話要說:嗯,虐得多了,我自己也有點喘不上來氣,於是甜蜜上那麼幾章再開戰好了。
關於輸血……那個,中國古代沒有輸血的記載,世界上最早的輸血記錄是1667年,法國國王的御醫丹尼斯首先進行了動物血液輸人人體的試驗。他將400毫升羊血注入一個失血多病的青年人的靜脈,這個青年人竟奇蹟般地活了下來,從而開創了人類輸血成功的先例。但之後不久的輸血中,就發生了特異排斥反應,出了人命官司,輸血這種頗為新穎的治療手段從此被擱置。1825年,英國的布倫德爾醫生從一個人直接輸血給另一個人首次成功,但此時的輸血還是冒風險的,血型合了,啥事沒有,血型不合,一塌糊塗。直到後來有人發現了人類的血型分類,輸血這種治療手段才開始正規化。
也就是說,在北宋年間,無論國內國外,都木有任何關於輸血的記錄……
不過涅……咱家阿吾是神醫,就讓我yy一把好了。
70
70、渴望 。。。
奚吾嘆口氣,便返回屋中,放下藥箱,先倒了一杯水遞與子文慢慢吃了,將油燈放在照不到子文雙眼的所在,在榻沿坐定,伸手為他拉高被子,溫言道:“你睡罷,我說與你聽。”
這一番講述便是簡略異常,只說當年在黑州如何找到劉倍,如何在劉倍幫助下去了高昌回鶻,如何探訪子遠當年所到的地方,如何在當地遇到了去子遠故地祭拜的塞拉姆一家,福娘見到他驚喜交加,一口咬定二人是兄妹,硬拉他去了遼境,後來福娘生產時恰逢難產,情勢危急,險些一屍兩命,他便出手救了她母女的性命,之後又如何離開北遼,在宋夏邊境巧遇李繼周,如何正式拜師,如何受命潛入西夏,在烏朵手下做個藥童,藉機偷他毒藥方子,以及一年前如何在塞拉姆幫助下自西夏逃出,如何又來到了宋境。語聲平淡,似乎那些驚心動魄的事體都是旁人所為,子文卻聽得一陣陣心驚。
待他講完,子文忍不住去拉他手:“阿吾……苦了你了。”
奚吾微微一笑,舉起右臂拉高袖子,抬手便撕去了手臂上裹著的一層面板,下面正是那條子文熟悉已極的傷疤。
子文抬起手,碰了碰那條疤,輕聲道:“我還以為,當真是我誠心,摩挲上千遍,這傷疤便自行消失了呢。”
奚吾又是一笑,卻道:“很晚啦,你休息罷。”
子文手快,一把抓住奚吾的衣襟:“還有臉上的疤呢?”
奚吾忽然生出頑皮的心思,歪著頭問:“這疤,看著很礙眼麼?”
子文連忙擺手:“怎會?有這條疤,比先前更多幾分男子氣概,反倒好看了許多,簡直越看越順眼。現在叫我看臉上沒疤的人,反倒不喜歡。”
奚吾也不答話,只轉身背對他,在臉上鼓搗了半天。子文驀地生出不祥預感,果然奚吾再轉回身,燈下出現的,赫然便是子文夢中出現過千百回的那張臉!
子文吃驚地張大嘴:“這、這個……這個……其實只要是你,有疤沒疤都很好看,我都喜歡得不得了!”
奚吾忍不住笑,撐開手中一張古里古怪的皮膜,笑道:“便是這個了。”這回,索性連語音也變回了韋奚吾,“其實所謂易容術說穿了不值一哂,無非四個字,掩人耳目。學學如何改變說話腔調,只消幾個特別的音注意一下,口音聽來便如同另外一人一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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