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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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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文也是一樣,我的原則就是,你可以挑剔我的文采不好,可以指出我的情節哪裡不合理,跟這些有關的,你言辭再怎麼激烈,我都可以接受,唯獨CP,我討厭被人指手畫腳。

我不是個不講理的人,文案中我再三提到,別對我的CP指手畫腳,我只寫給喜歡的姑娘看,不喜歡的姑娘,我沒逼著你看,請你也別逼著我看你的關於CP的評論。

你這不算是評論,這頂多算是對一道菜不合你口味的抱怨。

我又不是服務生,又不是你老媽,為什麼要聽你這種抱怨?你愛吃辣就吃辣,愛吃甜就吃甜,我做的是甜菜,你愛吃辣菜,就請別家去,幹嘛吃了還要把“服務生”叫來挑三揀四說一通?

媽咪沒有教過你們,在餐廳裡這樣做是一種很失禮的行為?

更別說我還不是服務員呢。

可能又有姑娘說我過於刻薄,然後再拿不再看這文來當作一種發洩,或者說難聽點,認為這是對我的一種威脅。

但說實話,我很無奈,其實我寫文,就是為了能在茫茫的網路世界裡找到些許共鳴,然後抒發一下情緒。

說沒夢想過出名是假,但我也從沒把這當作多麼需要認真實現的目標,一切靠實力,可以就可以,不行就繼續改進,前進。

所以說,這種威脅,對我來說就是一種笑話。

打個比方,就像是你不喜歡一個老師,於是上他的課就不聽。

說到最後,對那老師又有什麼影響?

好了,這番話說出來,恐怕有大部分姑娘還得為我感到無奈,我知道大部分姑娘都還是很明事理的,於是,你們聽聽就好,別太當真~

另,說實話,現代文不是我擅長的範圍,這篇文完全是第一次嘗試,所以,開始的時候少冉的性格估計有點崩… =,到後面我才能慢慢將他的性格充實起來。

看過楚狂的娃都知道,我古風寫的較好一些,所以,這篇文如果讓大家體會不到太大的舒適感,真是萬分抱歉。

我會繼續努力,大家提出來的建議我都會仔細考慮的!

31

31、第三一章 。。。

第三一章

程衡是一個很瘋狂的人。

他從小就在香港最黑暗的巷子里長大,什麼樣骯髒的事情都經歷過,死人看到麻木。

十六歲的時候,為了給家裡總是生病的小妹治病,他去了一個GAY吧當歌手。

靠著俊帥的外表和性感的嗓音,他征服了太多的男人。

然後靠著強壯的身體和不凡的身手,打退了無數想上他的男人。

直到有一天,一個還算出名的導演看上他。

這個導演是個純零,他跟程衡說,只要他願意跟他在一起,就給他在娛樂圈擺條星光大道。

程衡一合計,很划算啊,這導演長得不醜,白讓他上,還能讓他賺到更多錢,何樂而不為?

所以他很爽快的答應。

之後的事情順理成章,這導演也說話算話,先是給他一些拍廣告的機會,接著就讓他在幾部電影裡連續露臉,到後來,直接就成了這導演執導的電影主角。

很快程衡就在香港娛樂圈大紅大紫起來。

紅起來的人,若是沒個寬廣的胸懷,那肯定就會醜聞不斷。

程衡便是如此,他似乎天生是個演員,並不是只有一張臉而已,所以他理所當然有些恃才傲物,再加上導演的撐腰,更是肆無忌憚。

毆打記者都算小事,有時候還會和搭檔的女演員翻臉,甚至和其他男演員大打出手,原因無外乎就是這些女演員太過黏糊,老是用各種方法試圖勾引他,而男演員嫉恨的醜陋嘴臉,讓他打從心底作嘔。

本來這些都無所謂,他還是可以繼續紅他的,但那位導演很快因為巨大丑聞而身敗名裂。

雖然他很果斷的與這導演斷絕關係,但是,在沒人當靠山後,他即使再有實力,也會被人刻意忽視。

久而久之,就成了過氣的男明星。

程衡很瘋狂,很囂張,即使落魄了,他依然是這個樣,從未改變。

他想得很清楚,當初不過是為了小妹的病,如今小妹都痊癒了,他其實還能不能紅都無所謂,但是,絕對不能讓自己不爽。

不能讓自己不爽,這成了他生活的原則,所以三不五時的,總會跟人打上一架。

和那傳說中的小說家非皇相遇,就正巧是他在打架時候。

這世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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